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面临的4篇

2023-12-29   来源:常用文书
纪检监察是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和政府的监察部门行使的两种职能。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面临的4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第1篇: 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面临的

  民主政治是实施权力监督的环境条件,而民主政治的精髓就是通过有效的权力配置实现以权力制约权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立政治文明国家,就要从严治党,就要加强党内监督,尤其要加强对党的各级组织、党的领导干部的监督,防止权力腐败。而加强党内监督,防治权力腐败,就必须有一支好的执纪队伍和一套能“进行铁面无私的监督检查”的好机制。

  毋庸置疑,各级纪检监察机构积极履行监督职责,查办了一系列违法违纪违规案件,为维护党的纯洁、促进党的事业向前发展立下汗马功劳。但是,我们看到,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过程中,也凸显一些矛盾和问题亟待解决。

  一、纪检监察工作面临的困难

  党中央、国务院对纪检监察工作历来十分重视,尤其在近年来,党的最高领导几乎每年都亲自出席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为纪检监察工作指明方向,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出战略部署,纪检监察工作不断开创出新的局面。但是,纪检监察工作也有不尽人意之处,也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需要解决,主要是:

  (一)队伍不稳定,素质不高强。表现在人手新、业务生疏。纪检监察干部调整过频、过多,难以形成人员稳定、业务熟悉、素质较高的纪检监察队伍。据悉,在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每年换岗人数在三分之一以上,甚至一半以上。许多乡镇纪检干部(基本无专职监察干部),几乎是一年一换,且基本上未作任何岗前培训,上任后不知纪检监察工作的基本内容、基本业务知识,更谈不上有什么办案业务技巧。县纪委、监察局每年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培训,都是从头讲最基本、最平常的知识,无法逐年提高。这样长此以往,纪检监察人员不稳定,办案能力和业务知识水平提不高,不能发挥应有的监督作用,不能及时有效查处违纪案件,不利于有效行使党内监督权。

  (二)纪委对同级党委及所任命的干部监督难以到位、有力。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规定,中央以下各级党委、纪委的常委(基层的党委、纪委为书记、副书记)违反党纪的问题,与党委常委同职级的党委委员违反党纪的问题,由上一级纪委决定立案,但在决定立案前,应征求同级党委的意见,其他委员违反党纪的问题,由同级纪委报请同级党委批准立案;其他党员干部违犯党纪的问题,均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相应的纪委或纪工委、纪检组织决定立案,在决定立案前应征求同级党委或党工委、党组的意见,未设立纪委或纪工委、纪检组的,由相应的党委或党工委、党组决定立案;不是干部的党员违犯党纪的问题,由基层纪委决定立案,未设立纪委的,由基层党委决定立案。这些规定,对于纪检机关行使职权、履行监督职能有着十分重要的积极作用。但同时,由于纪委监察机关各级人员的人事任免、职级待遇、工资福利都要受制于同级党委、政府及领导,使纪委监察部门对同级党委、政府领导干部在行使监督权、查处违纪案件时面临困境,而引发出一些问题。

  1、不敢报、查。在受理了举报同级党委班子尤其是党委、政府(科局)主要领导人违纪信访后,纪检部门领导会因考虑许多因素而不敢上报;对某些属纪委职权范围内查处的对象,因牵连到某主要领导人的,也不敢查处。

  2、不能报、查。有些纪委领导人本身就与同级党委、政府(科局)及主要领导人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决策某项违纪违规的工作时自己参与了;有了某种利益自己沾上了;自己的提拔任用全是仰仗某某领导人,等等。似这种“荣辱共享、利益共沾”的情况,如果遇上有人举报某某领导人或有下属违纪案件涉及到某某领导人,该纪委领导一定会“关照”,该类案件是不能上报、不能查处的。

  3、无法报、查。由于应查处的案件与某领导人有某种微妙关系,领导往往出面关注,不予批准立案,该案的查处就无法进行下去了;有些涉及同级主要领导问题的举报,由于纪委主要领导人考虑与同级党委及领导人的关系,在“把关”时不予准许上报,作为其下属的纪委其他人员和监察干部即使想报告上级也无法或“不便”上报了。

  二、解决纪检监察工作困难的几点建议 

  显得尤为重要。笔者认为,解决纪检监察工作目前面临的困难,必须从制度设置上建立一套科学的“权力配置”, 着重从体制、运行机制和主要领导干部配置等方面进行改革。

  (一)改善纪检监察人员管理机制。对全国纪检监察人员实行“上统”“下派”。即将现行的纪检监察人员归属同级党委、政府管理使用改由上一级纪检监察机构统一管理使用,其人员编制、工资福利由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管理和发放;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主要领导由上一级纪检监察机关委派。他们参加派驻单位党组工作,但无经济利益和人事调配选拔之牵连。

  (二)各级纪委书记应参加同级党委会工作。纪委书记应担任同级党委常委(乡镇党委没有常委的应担任委员),所有纪检监察干部的人事任免均由上级纪委监察机关行使。这样做的好处是有利于对同级党委、政府(科局)及主要领导干部实行监督,防止因自身的任用提拔及经济利益而对举报同级党委及主要领导干部的问题采取迟报、不报,造成监督缺失。

  (三)纪检干部队伍实行专业化建设。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干部应保持相对稳定,并接受经常性的专业培训。上级纪委监察机关下派的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及纪检员、监察人员均应是有一定纪检监察工作年限、具有一定纪检监察工作经验、有较丰富的专业知识的人员。不得把纪检监察部门作为提拔干部、安置干部的过渡跳板。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办案能力。

  (四)实行纪检监察干部交流回避制度。纪委书记和派驻各单位的纪检组长、不设纪检组的纪检员及各级监察部门领导既要保持相对稳定又不能在一个地区(单位)任职时间过长。即在某一个地区(单位)任职时间不得少于三年长于五年。新选拔纪检干部不得直接在原单位任纪检组长、纪检员及监察部门主要领导,必须首先进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工作一段时间或经过专门培训,熟悉和掌握了一定纪检监察专业知识、工作技能而后派驻其他单位。这样,既可避免纪检监察部门干部“土生土长”或在一地方一单位呆时间过长形成一定关系圈而工作起来抹不开情面,又可尽快提高新任纪检干部的业务素质而避免工作被动。

第2篇: 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面临的

  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织作为企业监督体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新的形势下如何创新纪检监察工作方式方法,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为企业改革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就成为我们当前急需解决的一个重要课题。

  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方式方法创新,就是要以生产经营为中心,主动深入生产第一线,接触实际,贴近市场,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组织的职能作用,改变以往单纯执纪办案的工作方法,一切工作必须服务于企业经济建设,围绕企业的中心工作进行。要积极主动地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效能监察。在围绕企业生产经营中心工作中,要把降低运营成本工作作为效能监察的重点内容。从规范采购程序、降低采购成本到推进投入产出的成本核算等方面,直接参与企业的生产管理过程,使一些适应现代企业的制度和机制得到建立和完善。要积极参与企业改革进程,在参与中了解,在参与中熟悉,在参与中监督,加强与企业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和配合,积极建言献策,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结合、渗透到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中去,渗透到施工生产的各个环节,与企业管理融为一体。加强事前、事中监督,发现不符合政策规定的事项要及时指出,及时纠正,保证企业的各项改革措施顺利进行,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做到这些,必须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分析和了解企业的反腐倡廉情况,针对企业在反腐倡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制定措施,抓防范,才能堵塞各种漏洞。

  创新企业纪检监察的工作方式方法,还必须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抓好案件查办。在改革向更深层次发展的进程中,企业违纪违法案件呈现出许多新的特点,往往依附于新生事物而发生。如违纪违法案件在建筑施工企业的资产评估重组、工程项目分包、工程结算和工程款支付、物资采购和机械设备租赁等环节已呈现高发趋势,利用计算机作案、网络作案、信用卡作案等逐渐增多,涉案的领域越来越广,作案的主体、手段、形式已呈现多元化、复杂化和智能化特点。这些情况给案件查办工作带来新的挑战,企业的纪检监察工作只有适应时代要求,研究新情况,探索新规律,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掌握查案新技巧,努力提高办案水平,加大案件查办力度,才能在反腐败斗争中始终处于主动地位。

  抓好制度创新。胡锦涛同志曾多次强调,“保证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制度建设是最根本的”。党风廉政建设需要制度建设来保障,反腐败斗争需要制度建设来深化,纪检监察工作需要制度建设来规范。制度建设不是一劳永逸的事情,应是一个不断完善、不断规范、不断创新的过程。要重视制度清理,正确的要坚持,不适应的要修订,已经过时的要坚决取消,需要新建的要抓紧建立,要用新的观念和方法,认识新事物,制定新规则,适应新形势。

  抓好监督制约。要用创新精神改革现行监督办法,积极探索权力监督新机制,防止权力的滥用。要抓住制度建设这个根本,健全完善对党员干部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民主管理、办事公开是群众参与反腐败的有效途径,“暗箱操作”是腐败的温床,厂务公开是企业腐败的“天敌”,腐败分子最害怕“阳光”。因此,要着力抓好厂务公开工作,将企业资产运行、生产经营活动及费用开支、干部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廉洁、企业重大改革措施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等情况向员工公开,自觉接受监督。实施“阳光工程”,提高职工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和扩大职工群众知情的程度。

  抓好源头治理。源洁才能流清,反腐败需要正本清源。据分析,腐败的产生有两大前提条件:一是动机,二是机会。加强教育,加大惩处力度,可以使人不想腐败、不敢腐败,消除腐败动机。比如:近几年,我们一直坚持对新任职领导干部廉政教育谈话的制度和建立廉政档案的制度以及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班子成员执行一年一度的党风廉政建设报告制度和廉政写实制度,这些制度的有效运行,对干部的监督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也要压缩权力、规范权力、公开权力,减少权力运行中的“随意度”、“自由度”,这样可以消除腐败机会,使人不能腐败。源头治理必须在强化教育、加大惩处力度的同时,深化改革,创新机制,对资金、物资管理、人事安排等各种权力进行压缩和分解,形成结构合理、程序严密、相互制衡的权力运行机制,消除权力过分集中现象,防止少数人说了算,避免“一言堂”和个人专断现象。

  维护好群众利益。职工是企业的主体,企业一切经营活动是为了保障职工的利益,纪检监察工作也应该与企业员工的利益紧密结合起来,保障企业职工的合法利益。一是以选题立项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切入点”,从职工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入手,选择贴近职工生产生活的难点、弱点和重点问题,关系企业生存发展的关键问题等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主要内容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和指导,针对一些敏感问题不回避矛盾,积极面对困难,进行报批立项,深入实地进行调查了解。二是以组织实施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关键点”,结合审计监察不同主题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并且组织监察组深入一线进行审计监察,针对监察结果及时下达监察通知书。注意做到“五个查清”,即:查清项目生产经营管理情况,查清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查清产生问题的原因,查清造成的影响及后果,查清有关人员的责任,依此给企业职工一个交代。三是以落实整改、警示宣传为纪检监察工作的“延伸点”,针对下发的监察通知书以及提出的限期整改建议,及时跟踪了解项目部整改进度,听取项目整改措施的专题汇报,对整改效果进行跟踪检查,及时反馈信息,总结经验,拓宽思路,把纪检监察工作引向深入。

第3篇: 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面临的

  摘 要:2019年是国有企业改革攻坚年,如何在新形势下,做好国有企业的纪检监察工作,创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形式,营造风清正气的良好氛围,为企业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文章主要针对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提出了解决思路。

  关键词:新形势;企业;纪检监察工作

  党的十九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一以贯之、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内政治生态展现新气象,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新形势下,对纪检监察工作有了更新更高的要求。企业纪检监察部门,如何充分发挥职能,保障企业快速健康可持续发展,成为当前面临的首要问题。

  一、强化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深化作风建设和源头治腐工作

  一是纪委牵头开展综合监察专项工作。围绕合规经营、重大投资项目管理、营销管理、资金使用管理、选人用人管理等,通过全覆盖的检查,推进企业管理精细化、标准化、规范化,促进企业改革创新发展取得成效。对发现的问题,从制度、管理上找原因;属于制度不健全的,督促完善制度,进一步堵塞漏洞;属于工作机制不完善或制度执行不力的,切实完善有关工作机制,依法依规强化监督管理。

  二是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于干部,既要严管一层,又要厚爱一分,将监督与激励有机结合起来,用“严管”的外在压力和“厚爱”的内在动力,全面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主动性、积极性。在企业内开展全面从严治党、廉洁自律情况巡检,认真排查在权力行使、岗位职责、制度机制等方面廉洁风险点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谈话提醒成为常态,及时进行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不让小问题衍生成大问题。在企业内形成有职必有责、失职必问责的工作氛围。

  三是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组织开展加强作风建设的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对“四风”问题的监督检查工作,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紧盯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对不讲规矩、不守纪律、不收敛、不收手的坚决查处,特别是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调查违纪案件的同时也不放松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处理,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制度,倒逼各级党组织层层压紧压实责任。

  二、强化精准监督,依法依规开展审查工作

  一是对重点项目、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实施精准监督,抓好效能监察工作。选择一至两个项目进行效能分析,把降低成本,推进投入产出的效果作为重要内容,积极建言献策,发现不符合政策规定的及时指出、及时纠正。把事后检查变为事前、事中监督,以求在监督中服务,从源头上治理,防范不正之风的发生。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结合、渗透到企业经营管理中去,提升企业经营管理和创新拓展工作的水平。

  二是依纪依规开展审查工作,发挥好信访、微信、邮箱、电话等渠道的内部监督作用,同时发挥供应商监督员的外部监督作用,构建“亲”、“清”型合作关系。内部监督要认真处理好信访举报,做好问题线索分类处置,认真查摆问题深入剖析根源,并抓好整改落实。通过案件剖析,警示教育身边人,同时找出机制、管理上的漏洞,有针对性地完善和防范。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件,严防“四风”反弹。进一步保障、服务和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三、强化廉政教育宣传,营造崇廉拒腐氛围

  建立廉政教育宣传联动机制,扎实推进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创新廉洁文化宣传方式,不断拓展廉洁文化教育传播渠道,把反腐倡廉教育融入企业经营发展中,融入企业文化建设中。对重点对象、重点人员开展“精准教育”,综合运用企业微信、OA等平台,开展微谈、微读、微提醒等廉政教育方式,推送纪检工作动态,传播廉政资讯、宣传廉政法规、开展案例剖析等,借助“微元素”搞活廉政教育,帮助党员干部知“红线”,守“底线”。

  四、运用“制度+科技”,推进信息技术与党风廉政建设深度融合

  一是完善“三重一大”决策监督机制,突出监督重点,强化对关键岗位及人员的监督管理,保证党和国家方针政策、重大部署的贯彻执行,突出对企业重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贯彻决策不力,效率缓慢,作风拖沓的责任人及时进行谈话提醒和责任追究。

  二是及时修订、完善纪检监察工作相关制度规定。以完善制度机制建设为抓手,全力推动纪检监察制度化、科学化的水平。

  五、打铁必须自身硬,打造适应新形势的干部队伍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纪委二次全会上,对纪检监察干部提出的更高要求,打造一支忠誠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干部队伍,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充实和培养具有综合素质的纪检监察干部,通过自学、培训、交叉办案等多种方式进一步增强纪检干部发现处置问题的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以及全面执纪能力。以担当诠释忠诚,以责任践行使命。

  六、结语

  “秉纲而目自张,执本而末自从”。企业纪检部门,要以精准监督促企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为工作目标,始终将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时刻挺纪在前,强化党内监督,加大纪律审查力度,以党风廉政建设的新业绩不断推动企业可持续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 唐逸群.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下党内监督问题研究[D].山东大学,2018.

  作者简介:陈静文(1987- )河南信阳人,本科,研究方向:市场营销。

第4篇: 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面临的

  摘 要:随着企业主辅改制,企业经营更加多元化和复杂化,企业党组织也要以改革创新精神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企业纪检监察工作要与时俱进,求实创新,进一步推动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开展。作者结合本人工作实际,就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创新谈一些粗浅的认识。

  关键词:企业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创新探讨

  中图分类号:D262.6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9-9166(2011)023(C)-0257-01

  企业纪检监察组织是企业党组织和行政组织专门的监督机构。其主要职能是检查企业领导决策,督促企业领导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正确地制定和有效地组织实施企业生产经营和党风廉政建设决策,以保证企业两个文明建设目标的实现。本人认为,纪检监察工作必须与时俱进,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求真务实,勇于创新,进一步找准围绕企业发展以及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最佳切入点,才能保证好、发挥好作用。

  一、不断创新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新观念

  纪检监察工作必须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以创新的思路谋全局,以创新的工作出成果。一是必须增强改革意识。要切实摆脱那些束缚我们工作的不合时宜的思想观念和工作方法,针对形势的发展和变化,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创造新经验。做到在落实中求创新,在创新中求发展。二是必须增强大局意识和发展意识。必须从企业大局和发展的变化中深化和推动反腐倡廉工作。要结合实际,围绕企业的中心工作,服从和服务于生产经营,保证企业各项改革措施的顺利进行,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纪检监察组织要做到“议大事、懂全局、管本行”,只有这样,企业的纪检监察工作才有生机和活力。三是要正确区分是非界限。在实际工作中,要把大胆改革、勇于开拓与官僚主义失职、渎职区分开来。切实把广大党员干部的积极性、创造性调动好、保护好、发挥好,把职工群众的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切实做到服务生产经营工作全心全意,惩治腐败坚定不移,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内部环境。

  二、要结合企业实际工作不断创新方式方法

  纪检监察工作方式方法创新,就是要以生产经营为中心,主动深入生产、深入第一线,接触实际,贴近市场,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组织四项职能作用,一切工作必须服务于企业经济建设,围绕企业的中心工作进行。一是要积极主动地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效能监察。二是要积极参与企业改革进程,在参与中了解,在参与中熟悉,在参与中监督,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和配合,与企业管理融为一体。三是要把事后检查变为事前、事中监督,发现不符合政策规定及时指出,及时纠正。因此。只有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分析和了解企业的廉政建设情况,针对企业在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制定措施,抓防范,才能堵塞各种漏洞。创新企业纪检监察的工作方式方法,还必须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抓好工作重点。在改革向更深层次发展的过程中,违纪违法案件呈现出许多新的特点,往往依附于新生事物而发生。如在建筑施工、工程项目分包、工程结算和工程款支付、物资采购和机械设备租赁等经济领域已呈现高发趋势,作案的主体、手段、形式已呈现多元化、复杂化和智能化的特点。这些情况,给纪检监察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只有适应时代要求,研究新情况,探索新规律,掌握查案新技巧,努力提高办案水平,加大案件查办力度,才能在反腐败斗争中始终处于主动地位。

  (二)抓好制度创新。同志在纪念建党90周年大会讲话中强调:“保证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制度建设是根本”。党风廉政建设需要制度建设来保障,反腐败斗争需要制度建设来深化,纪检监察工作需要制度建设来规范。制度建设不是一劳永逸的事情,应是一个不断完善、不断规范、不断创新的过程。因此,正确的要坚持,不适应的要修订,已经过时的要坚决取消,需要建立的要抓紧建立,要用新的观念和方法,认识新事物,制定新规则,适应新形势。

  (三)抓好监督制约。要用创新精神改革现行监督办法,积极探索权力监督新机制,防止随意性,防止权力的滥用。要抓住制度建设这个根本,健全完善对党员干部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积极实施“阳光”。因此,要着力抓好厂务公开工作,将企业资产运行、生产经营活动及费用开支,干部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廉政、企业重大改革措施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等情况向员工公开,自觉接受监督。

  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要与时俱进

  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工作作风要创新,在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给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纪检监察工作人员一定要深入学习“建党90周年同志重要讲话”精神,创造性的开展期业纪检监察工作。要培养朝气蓬勃、积极进取的良好精神状态。要带头深入基层,深入生产一线调查研究,倾听职工群众呼声,给他们办实事,排忧解难。努力学习各类经济法律、法规,熟悉科技和管理,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的基本应用。要严守纪律,包括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保密纪律特别是办案纪律。要耐得寂寞,守得住清贫,顶得住诱惑,抗得住干扰,要时时处处以党和职工的利益为重、以企业的利益为重,无私无畏,不徇私情。要着眼于企业的发展,增强监督工作的预见性,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积极创新工作新思路,以与时俱进的精神、扎实有效的工作,为企业的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面临的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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