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事故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中突然发生的,伤害人身安全和健康,或者损坏设备设施,或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导致原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活动)暂时中止或永远终止的意外事件。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安全事故个人检讨书汇编3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篇一】安全事故个人检讨书
电力事业是个充满危险的工作,但只要掌握电力运行规律、时刻保持安全生产的警惕性,防微杜渐,认真对待每一次工作任务,是完全可以驯服“电老虎”的。我们手里的《安规》和种种安全生产的保障措施,就是给这只凶恶的“电老虎”设计的层层牢笼和枷锁。这次事故,正是因为参与工作的人员对于已经“驯服”的“电老虎”存在麻痹大意的思想,以为多年不发威的“电老虎”就真的成为“病猫”了。根本没有把电力系统运行维护工作的危险性看在眼里,这无异于擅自打开关押“电老虎”的牢笼和枷锁,这只凶恶的“电老虎”当然不肯放过任何发威的机会。通过学习,我主要有以下几点心得:
1、安全生产,不是口号
安全生产,这是我们电力工作者每时每刻都能听到或者看到的警句。但是这不仅仅是个口号,更是我们工作的第一准则,是我们人身安全保障的唯一措施,不能因为以前的安全就忽略了以后的危险。忘记了这个准则,就是把自己加上作料送到“电老虎”的笼子里。
2、服从指挥、听从调度
如果没有各项安全保障措施,电力工作的危险程度要远远大于战争。因为战争并不是每个人都会牺牲,而电力生产如果没有安全生产措施的保障,任何人都躲不过“电老虎”的魔爪。打仗如果没有运筹帷幄、如果没有灵活指挥、没有各兵种、各单位协调配合,就要输掉战争。电力工作也一样,如果没有安全生产措施为武器、如果没有严格的指挥,松松散散、各自为战、不服从指挥,就很有可能造成自伤、误伤事故,甚至发生群死群伤的恶性事故,同时造成不可估量的经济损失。绝不亚于输掉一场战争造成的后果。因此电力工作就要象军队那样,纪律严明,指挥到位。
3、有法不依、执法不严
随着安全生产法的颁布,安全生产上升到法律的高度。是啊,你个人不遵守安全生产准则,后果可能是对别人造成伤害,这就是“谋杀”罪!也可能是造成国家经济损失,这就是“危害国-家-安-全”罪!即使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你也是“玩忽职守”罪。我们工作中的安全措施,如“两票三制”,工作人员如果不能严格遵守,而是走走过场形式主义,就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就是威胁人身安全、国家财产,就是犯罪。“蚌埠5.12”事故中就存在工作票“代签名”、“未签名”现象、也没有严格执行工作间断、转移签名制度,就是没有把遵守工作安全保障制度上升到遵守“法律”的高度。
我以后要严格要求自己,认真遵守各项安全保障制度,履行安全生产职责,认真遵守“两票三制”等安全保障措施,决不麻痹大意,为了家庭的幸福、为了事业的繁荣,而珍惜自己和他人宝贵的生命。
【篇二】安全事故个人检讨书
为了加强和改进培训机构安全检查工作,保障全师生员工健康,平安地学习、工作、生活,防范师生安全事故发生,并能快速、及时、妥善处理突发安全事故,切实有效降低安全事故的危害,依照上级有关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从实际出发,特制定本预案。
一、安全事故应急领导组织机构。
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全体员工
二、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1、指挥有关教师立即到达规定岗位,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2、安排教师开展相关的排危抢险或者实施求教工作。
3、根据需要对师生员工进行疏散,并根据事件性质,报请上级部门迅速依法采取紧急措施。
4、根据需要对事件现场采取控制措施。
5、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程序进行督察指导。
6、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根据“生命第一”的原则,决定是否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三、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师生在一切教学活动中,都要有“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安全工作警钟长鸣”的意识,万一遇到突发安全事件,要沉着应对,首先确保在场人员的生命安全,及时上报,学校安全事故应急的领导和成员闻迅后迅速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抢险求助。
(一)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全体师生发现火灾均应及时报警,迅速向学校领导汇报。发生在教育场所的火灾,教育活动必须立即停止,并对人员进行安全转移或疏散。如果有伤员,及时抢救。
1、发生火灾事故时,在场师生及抢险救灾组人员迅速疏散学生,撤离到安全区域。
2、迅速切断有关电源。
3、在向119消防指挥中心报警的同时,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4、积极配合消防人员灭火。
5、在进行灭火的同时,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火势蔓延,确保师生的生命安全。
(二)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发现师生出现安全事故,造成身体伤害应迅速送医院诊治或拨打120急救电话。
2、迅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3、做好家长、家属的安抚工作,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维护稳定。
4、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调查事故处理等工作。
(三)恶性伤亡事故。
当发生人员伤亡的恶性事故时,应立即保护现场,并报告应急预案处理的领导,对未死亡人员,学校应采取现场急救,无法或无能力救治,或者无法判断伤亡情况的,应及时向相关部门(公安部门、医疗救治中心等)报警。
对恶性伤害事故的原因要进行及时调查,实事求是配合部门提供相应证据证件,事故的处理根据调查结果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条例处理。
(四)地震等自然灾害,
发生自然灾害必须以生命安全第一,经请示后可以采取必要的停学,对影响师生安全的教育活动,都应及时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在上下学路上可能危及学生生命安全,应及时告知家长接送或在路上扩送,也可以报警,对可预见性自然灾害,应在未发生灾害前,作出安全部署,对不可预见的自然灾害如地震等,应尽力采取保护和自救措施,事后应及时施救,并将事实情况通过汇报程序汇报。
(五)人为破坏。
1、加强培训机构保卫,阻止外来人员进入培训机构内。
2、发生暴炸等恶性事故,及时报警,应保护生者,进行人员安全疏散,对伤员进行救治。
3、发生绑架等突发事件,及时报警,并配合公安部门提供相关破案线索。
4、发生打架斗殴致人伤残等突发事件,报警,及时送伤者入医,保护现场,调查原因。
【篇三】安全事故个人检讨书
尊敬的xx:
5月份,连续发生两起从脚手架上坠落的安全事故,造成1人死亡,1人轻伤,给企业造成一定的损失和不良影响,给伤亡者家属带来极大的精神伤害,我深感内疚,在此向大家及伤亡者家属道歉。
在短短一个内连续出现两起类似的事故,说明我在安全基础管理方面出现了问题,现场安全管理存有漏洞,规章制度的监督执行不到位,责任不到位等;二是没有从根本上创造好安全的作业环境和安全生产的氛围;三是对员工的安全思想教育和安全技能教育不够,个别干部“安全第一”的理念只是停留在口头上,安全措施不落实,标准低,心存侥幸。四是员工的安全意识不高,危险源辨识和安全自我保护技能差,少数员工违章作业,作业过程精力不集中,作业职责不明确,没有起到自保互保的作用等。通过反思,我们要接受沉痛的事故教训,转变安全管理思想观念,从基础管理抓起,一级对一级负责,一级对一级施压,唤起每位管理者的责任和员工的安全意识,监督各级干部都能认真履行职责,教育每位员工都不违章,不存侥幸、不怕麻烦、按照标准规范和管理制度实实在在的干好自己的工作;培训教育员工加强自身安全防范意识,转变安全思想观念,做到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我懂安全和我会安全的转变。保障安全制度和安全措施的落实,是管理者保障员工安全的生命线,绝不能心存侥幸靠所谓的经验进行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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