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2020-12-16   来源:教育教学论文
根据中共大方县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方党发〔2014〕4号)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紧紧围绕“为民、务实、清廉”主题,重点抓住查摆出来的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四风”方面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为核心,以治庸提能、治懒增效、治散正气、治贪正纪为抓手,以解决好、实现好、维护好群众根本利益为落脚点,强力推进机关干部作风建设,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努力建设一支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干部队伍,为我乡与县同步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组织和纪律保障。

二、重点任务

(一)整治违规配备和使用公车、多占办公用房、违规建楼

堂馆所

1、严格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执行公务用车配备管理有关规定,坚决查处超编超标配车、违规换车和借车、摊派款项购车、豪华装饰公务用车以及乱停乱放、公车私用等行为。一是重点整治公务用车违法违章行为。重点整治违法违规安装使用警报器,违法违规安装机动车号牌,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套牌套证、以及领导干部驾驶公车、党员干部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巩固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成果。根据《关于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展会员卡清退、巩固深化“小金库”治理和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成果的通知》(黔群组发〔2013〕12号)要求,对违规购置使用的公务用车进行全面清理,及时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在教育实践活动中对是否存在违规使用公车要作出书面承诺,做到零违规。三是严格公务用车购置审批。严格按照《贵州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和中共大方县委办公室、大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格公务用车购置审批程序的通知》(方党办通字〔2012〕135号)审批年度公务车配备和更新计划。

2、全面清理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办公用房。严格执行中央、省委《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精神,凡是超过规定面积占有、使用办公用房以及多处占用办公用房的,一律清理腾退;凡是豪华装修办公用房、配备高档办公家具及办公用品的,坚决纠正。领导干部配备使用的办公用房,在退休或者调离时应当及时腾退并交原单位。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规多占住房。

3、严禁党政机关违反规定建设楼堂馆所。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关于停止新建楼堂馆所的规定,5年内一律停止新建、扩建、迁建、购置楼堂馆所,一律停建已批准尚未开工建设的楼堂馆所项目。不得以任何名义新建、改造、扩建包括培训中心在内的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建设项目。严格控制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严禁豪华装修,不得安排财政性资金用于上述设施或场所的维修改造。自2013年7月15日起,5年内,全面停止新建、扩建、迁建、购置党政机关楼堂馆所的审批。严格控制办公用房维修改造。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因使用时间较长、设施设备老化、功能不全、存在安全隐患等不能满足办公需求的,经批准可以进行维修改造,但要严格执行审批程序、控制维修改造标准,严格党政机关租用办公用房管理。对于因机构增设、职能调整确需增加办公用房,并在本部门本单位或本区域办公用房资源中无法调剂解决的,经批准可以租用办公用房,但要严格执行审批程序、控制租房标准。

(二)整治“三公”经费开支过大

1、严格执行“三公”经费预算。要按照规定编制、执行“三公”经费预算。进一步推进“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对单位超预算执行、无预算列支“三公”经费的情况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一是压缩机关行政办公经费。各单位要确保年度“三公”经费预算和总支出较上年度只减不增。二是进一步扩大“三公”经费公开的范围。通过党务、政务、校务、村务等公开栏,详细公开“三公”经费,扩大公开内容和范围。三是加强审计监督。将“三公”经费列为审计监督的一项重要内容,对重点部门、单位实施专项审计,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依法作出处理。定期对审计提出的整改建议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和追踪问效,督促有关主管部门和被审计单位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

2、严格公务接待管理。制定并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建立公务接待审批控制制度。严禁无公函接待,对无公函或无实质性内容的公务活动一律不予接待。严禁私客公待、以举办会议、培训等名义转支、转移、隐匿接待费,以招商引资等名义变相安排公务接待。加强对招商引资活动经费的审计,规范招商引资工作经费管理,按规定编制公务接待费预算。乡财政分局要对乡直各单位公务接待费预算进行严格审查。规范经费管理,防止超标准接待和私客公待等行为,确保年度公务接待费只减不增。

(三)整治“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

1、坚决遏制一些地方违背科学发展、盲目铺摊子、上项目以及盲目“造城”的问题。一是进一步强化项目决策和谋划。围绕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提出有关决策建议,坚持尊重客观规律、尊重经济发展水平、尊重实际需要,坚决遏制一些地方违背科学发展、盲目铺摊子、上项目以及盲目“造城”的问题。二是严格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继续实行重大项目专家咨询制,确保投资真正用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的项目。三是加强项目建设监督检查。继续加强项目建设管理,确保项目按照批复内容有序推进。积极运用明察暗访、设立信息员等办法开展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和虚假行为,及时按照有关规定,提出纠正的建议和措施。

2、开展统计上弄虚作假行为专项整治。通过开展自查、重点抽查等方式,杜绝弄虚作假行为。

(四)整治“庸懒慢浮贪”和“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

1、开展效能提升专项行动。深入推进机关“效能革命”,大力提升机关工作效率和服务能力。着力简政放权,进一步优化审批程序,切实解决虚放实不放、明放暗不放、关系切身利益的事项舍不得放等问题。推进政务服务规范化建设。建立单位内部个人绩效考核制度,逐步打破津贴补贴和年终目标绩效考核奖分配“大锅饭”。大力推进阳光政务,推行公开承诺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和首问责任制。集中清理“吃空饷”、在编不在岗、编外大量聘用人员。深入基层和服务对象,听取意见、了解实情、解决群众反映的困难和问题。

2、开展明察暗访专项行动。纪检监察部门要采取不打招呼、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各单位的作风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对发现的作风问题,要及时纠正和通报,并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

(五)整治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

1、狠刹公款送礼、公款吃喝之风。推进党政机关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建设节约型机关。严禁在公务活动中以任何名义和形式赠送或接受用公款购买的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节日期间用公款送节礼,严肃查处索取或以借为名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或个人的财物。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坚决查处利用“农家乐”、私人会所等场所公款吃喝的行为。严禁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严禁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用公款订购除党报党刊外与业务工作无关的报刊杂志和音像资料。严禁春节期间用公款杀年猪和吃庖汤、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建立通报曝光的长效机制,对纪检监察部门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县委十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进行通报。

2、狠刹奢侈之风。压缩规范各类节庆论坛展会活动,坚决制止豪华铺张办晚会现象,严禁使用财政资金举办营业性文艺晚会。坚决纠正招商活动中入住豪华酒店、举办奢侈宴请、赠送高档礼品等问题。坚决纠正用公款参与高消费等行为。制止豪华铺张办晚会。对违反规定的文艺晚会和节庆演出,及时制止并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有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

(六)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

1、纠正征地拆迁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强化建设用地管理,建立健全征地补偿标准听证等规章制度。依法合理确定征地补偿标准,加大对征地补偿费发放的监督力度,妥善安排失地农民的生产生活。严肃查处违反规定乱批乱占耕地、截留、挪用和拖欠农民征地补偿费用等问题。

2、纠正损害涉农利益行为。集中开展涉农领域专项资金治理,着重清查资金规模较大、涉及面广、农民关心、社会各界关注的专项资金的发放和使用。坚决纠正和查处截留、挤占、挪用、骗取资金等问题,严肃查处贪污、私分、挥霍资金以及权钱交易、优亲厚友等腐败行为。以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为重点,坚持预防与查处相结合,完善制度。加强涉农项目资金监管网络系统建设,运用科技手段强化监督,保证涉农专项资金安全运行。

3、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建立健全医德医风考核、激励和惩戒等管理制度,规范医疗服务从业行为,着力解决医药购销中给予、收受回扣和医疗服务中“开单提成”、收受红包等问题,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坚决打击“医托”行为。

4、纠正教育事业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各中、小学校要重点围绕利用职务插手教材教辅选用、有偿补课和乱收费、师德师风滑坡、学生负担过重等问题进行整治,逐一提出整改措施,确保取得实效。对整改走过场,敷衍塞责的,除责令“返工”、“补课”外,还要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七)整治文山会海、检查评比泛滥

1、大力精简文件。从严控制各类文件简报和内部刊物,乡党委、政府主要普发文件总量减少10﹪,发至乡直各单位的纸质文件印制份数分别减少文件总数的60﹪。二是减少各类简报。乡直各单位对现有的简报要清理压缩。一般文件控制在3000字内;简报控制在1500字内。三是加快党政机关信息化建设。加大对党政机关干部电子化办公的培训力度,力争在年底前实现所有党政机关办公电子化。减少文件印制数量,提高公文运转效率。

2、大力精简会议。一是严格会议审批。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精简会议和文件的规定》,从严控制会议数量、会期和参加人员规模;严禁以培训名义召开会议,简化会议程序,减少出席会议领导人数;严格会议经费管理,严禁套取会议资金。二是严格控制会议数量。乡党委、政府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一般一年不超过1次。乡党委、政府已经发文部署的工作,一般不再召开大会进行重复部署。三是严格控制会议规模。各类会议只通知有明确工作任务和与会议内容密切相关的单位参加,其他单位一律不陪会。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会议人数由乡党委会议决定。四是缩短会期。会议一般不超过半天。五是严控会议经费。未经批准召开的会议,会议经费一律不予报销。不得以培训名义召开会议。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把“七项专项整治”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的重中之重,以严肃的态度、严格的标准、严明的纪律狠抓落实、务求实效。针对作风方面的顽症痼疾,要重拳出击,拿出硬措施下猛药,集中力量啃硬骨头,一项一项治理,一项一项突破。广大党员及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整治,做到自身清、家属清、亲戚清、身边清,敢抓敢管,推动班子抓落实,督促下级搞整治,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二)认真组织实施。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明确整治重点,制定具体整治计划,明确责任和时限,集中时间扎实抓好整治。对已经开展整治的,要巩固整改成果、防止反弹;尚未完成的,要加大推进力度;还未开展的,要及时组织推进。以上带下、上下联动,强化整治效果。

(三)加强监督检查。乡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要把“四风”专项整治作为督导重点,严格把关,对专项整治效果不明显、群众不满意的要“补课”、“返工”,确保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要充分发挥舆论宣传和监督的作用,采取情况综述、言论评论、典型引路、明察暗访等多种方式,推动“四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扎实开展,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四)严格责任追究。乡纪委要紧紧抓住“四风”突出问题,认真履职,率先垂范,要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和铁面执纪的要求,严格执纪,加大违规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针对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喜庆、乔迁履新、就医出国等名义,收受下属及有利害关系单位和个人礼品礼金的行为;到私人会所活动、公款互相宴请、违规消费等问题,加强监督检查,盯住问题不放,“快、准、狠”予以查处。对打折扣、搞变通、穿上“隐身衣”收受节礼年货等典型,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以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坚决反对,要加大“四风”问责力度,对整改不落实、“四风”问题依然严重的地方、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及个人,要严肃追究责任,绝不姑息迁就。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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