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5篇

2023-12-24   来源:方案模板格式
应急预案,是指面对突发事件如自然灾害、重特大事故、环境公害及人为破坏的应急管理、指挥、救援计划等。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交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5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交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篇1

一、成立安全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二、安全工作措施

加强管理

1、建立在开学初和节假日前集中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制度。

2、建立路队制度。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放学统一排队,在路上要求学生靠右边行走,确保安全。

3、值班人员要按时到岗,在学生集中上下学的时段,维护好校门前道路交通秩序,以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4、遇到雨雪天气时应提前通知各年级学生提前放学或者延迟上学,并在大门口引导学生安全离开学校。

5、要对校园周边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排查,发现问题立即上报,及时整改。

6、在距离学校一定距离的位置设立“前方有学校 车辆慢行”等警示牌,提醒司机减速慢行,注意过往学生,避免交通事故发生。

加强教育

1、学校通过举办交通安全展览、安全出行班会等活动,让学生了解交通法规和可能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知道发生交通安全事故的规律,提高防范意识,科学减少事故的发生。

2、要利用家长会、电话等方式积极与家长沟通,请家长和学校共同做好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工作。提醒学生在上下学路上注意交通安全,不要让孩子过早到校,不要在马路上追逐打闹,不要斜穿马路,避免上下学途中交通事故发生。

三、事故发生后应采取的措施

1、迅速启动《学校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立即拨打电话120,请求急救中心抢救伤员。同时拨打110电话请求交管部门处理事故。

2、学校领导如在现场要迅速报告上级领导部门;如不在现场,在向上级报告的同时,要迅速赶到现场。

3、要尽快采取科学措施抢救伤员。对伤口大量出血的伤员可立刻用手捂住出血处;对骨折的伤员,不要移动骨折部位,应等待救护人员进行处理。

4、要维护现场秩序,记录肇事车辆车牌号码,等待交管部门处理。

5、做好伤亡学生家长的工作、保险理赔以及协助交管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等。

6、未尽事宜,以紧急通知为准。

交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篇2

  为预防和减少学校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精神,特制定本预案。

  一、引发交通事故的原因

  驾驶员疲劳驾车、超速、超载、随意变道、闯禁令标志、应变能力差、车容车况差、车辆安全性能差(特别是制动系统)等情况都可能是诱发的原因。

  二、预防办法和措施

  1、加强对广大师生交通法规、安全行车的教育。

  2、加强对乘车师生的交通安全教育,特别要教育学生不要把头、手伸出车窗外。

  3、如学校集体外出,最好有组织、有秩序的列队行走,如需要乘车,选择经验丰富、驾驶技术熟练、驾龄较长、自觉守法的同志担任校车驾驶员;选择认真负责的老师随车,做好学生的安全保护工作

  4、定期对接送学生的车辆进行统计,并向家长和司机宣传遵守交通法规、安全驾车的常识,并与司机签订安全责任书。

  5、做好校车车辆例行保养工作,出车前要对车容、车况、安全性能(特别是制动系统)进行检查。

  三、应急处理程序

  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按下列程序处理。

  1、拨打122交通事故报警。

  2、报上级主管部门(先口头后书面)

  3、处置乘车人员。

  (1)发现学生受伤者,要尽快及时送医院救治(或视情拨打120)。

  (2)另外调动车辆接送学生,换乘车辆时,随车教师要看清周围交通、车辆行驶情况,避免发生新的交通事故。

  4、通知家长。

  5、配合交通事故处理部门调查,并参与调解。

  6、及时做好学生及家长安抚工作,控制事态,维持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正常进行。

  7、通知保险公司介入。

  四、工作机构、职责

  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昌文

  副组长:郭亚平熊启雷

  组 员:肖学华陈爱民胡庆松庹红超吴小强程华新宋少龙

  职 责:下达启动处置交通应急预案命令。依据上级批示和现场情况,适时决策、发布指令,组织指挥处置行动。组织调集人员、物资及交通工具,指挥现场处置工作。向上级主管部们报告事件的情况,必要时向有关部门发出通报或协助请求。同时负责与有关卫生、公安、交通、等部门协调工作,检查监督突发事件的调查及善后处理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教室

  主任:胡庆松

  成员:各年级主任和班主任教师

  职责:负责组织协调工作。

  现场处置组

  组长:郭亚平

  成员:学校办公室主任 总务主任 保卫科长

  职责:深入现场做好有关救援、抢救、解释、宣传、调解、劝导等工作,及时调查收集交通事故的起因、现状、发展趋势等信息,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进行现场处置,采取必要措施。

交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篇3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加强校车安保工作相关要求,确保幼儿园所自有的运载幼儿车辆的公共交通安全,确保乘车幼儿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现根据幼儿园实际情况,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预防为主、防控结合”的方针,提高校车运营安保工作,建立健全校车各项管理制度,开展宣传教育,努力保证我园校车交通营运安全,保障师生安全,维护相关家庭的幸福安康和社会稳定。

  二、责任分工

  1、成立幼儿园校车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校车安保督察员)

  组 员: (校车司机)

  ( 随车管理员)

  2、明确各成员职责

  组长:对本园校车直接实施安全管理;落实工作岗位人员并明确其职责。

  副组长:对校车上所涉及的组员进行安全行车教育,做好安全教育,并随时抽查各岗位人员的工作。及时收集上级对校车安全的要求;根据需要,拟订各类校车管理制度等

  校车安保督察员:负责校车的安全管理工作;对幼儿安全负责,发现安全隐患或发生安全事故应积极处理,重大问题及时向幼儿园汇报或者报警;阻止家长上校车。

  校车司机:每天对车容、车况、安全性能(特别是制动系统)进行自查,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发现车辆安全隐患和技术故障要及时报修,并做好校车的例行维修保养工作。

  随车管理员:测量幼儿体温;开展乘坐校车安全宣传教育,劝阻不安全行为;及时化解校车内幼儿之间的矛盾。

  三、具体应急措施

  (一)预防措施:

  1、加强对师生、家长进行法制和安全教育,增强师生、家长的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2、完成对校车灭火器的设施配置。

  3、严格要求校车相关人员履行自己的职责,组长和副组长随时进行抽检。

  (二)处理程序

  一旦发生校车交通安全事故:

  1、报警求助。校车安保督察员在事故后第一时间打110报警,拨打120急救。

  2、报告。校车安保督察员报告幼儿园校车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组,启动本园校车交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3、立即向教育系统校车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组汇报(先口头后书面)。

  4、第一时间通知家长或家属。

  5、调查和总结。幼儿园校车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小组及时对事发原因、处置经过、损失、责任认定、援助需求等做出评估调查,并及时将总结情况报告市教育系统校车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组。

交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篇4

  一、组织领导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股室中队长

  二、应急处置

  1、春运期间,发生严重交通堵塞、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道路上发生易燃易爆危化品等突发事件的处置,交通应急预案4篇、

  (1)总指挥:大队当日值班领导

  (2)组织协调:秩序股

  (3)警力部署

  指挥

  县西片(包括xx国道)

  指挥:

  县东片(包括xx一级路):

  指挥:

  城区:、

  (4)现场处置:

  a、组织民警上路;

  b、疏散群众,现场疏堵或警戒;

  c、事态严重的,立即上报上级领导;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d、控制嫌疑人及时移交派出所、刑侦或治安部门、发生放射性或危化品泄漏的,应配制必要防护用品,并及时报告消防、安检等专业管理部门、

  1、重特大或群死群伤恶性交通事故的处置、

  (1)总指挥:xx

  (2)组织协调:事故股

  (3)警力部署:

  a、县西片(包括xx国道):以巡警一队、xx中队、xx中队、xx中队为主;

  b、县东片(包括xx一级路):以xx中队、巡警二队为主、

  c、城区:以城区中队及队机关业务科室(包括办公室、业务股、宣教股)为主、

  (4)现场处置:

  a、抢救伤员,保护财产;

  b、保护现场,疏导交通,控制肇事人;

  c、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取交通管制,必要时采取临时封路措施、

  d、情况紧急、事态严重的要及时向上级有关领导报告,并立即通告相关部门、

  三、要求:

  1、各股室中队及全体民警要高度警惕,随时准备投入紧急状态,要提前配备警用设备或防护设备,接到命令随时出警、

  2、全队要保持政令畅通、每位民警特别是股级以上负责人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值班领导、值班民警要坚守工作岗位,做好值班记录,一有警情要立即通知相关领导或相关股室中队负责人,做到严阵以待,警令畅通,接到命令,迅速出警、

  3、现场指挥为应急处置的最高责任人,除做好应急处置现场的指挥外,有权随时调动全队各个警力、各股室中队长及每位民警都要随时听从指挥,服从调动,确保各项应急措施落到实处、

交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篇5

一、总则

(一)目的

为切实加强我乡辖区的公路、事故多发路段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高效、有序地组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快速、及时、妥善地处理本辖区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做好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的组织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危害。

(二)指导思想

根据省、市、县要求,充分认识到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重要意义。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制定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应急预案体系,确保将事故降至最低水平,将损失减少到最小,能及时抢救,实现救灾、减灾的目的,维护社会安全和稳定。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为了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乡人民政府成立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一)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及其职责

主要职责:负责应急救援预案的日常协调工作;协助领导小组实施本预案;汇总报告事故情况;传达领导小组的各项指令;负责乡辖区各条路段交通安全。

具体责任路段如下:

(二)各项具体分工情况

1、警戒保卫工作,由乡派出所所长肖孟志牵头负责。主要职责是:

(1)组织派出所、交管办等有关部门迅速开展对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

(2)做好事故现场的交通疏导和人员疏散及事故现场保护工作,阻止无关人员随意进入事故现场。

(3)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伤亡人员家属的安抚工作,对肇事者等有关人员采取监控措施,防止逃跑。

2、现场处理,由县一中队队长牵头负责。负责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解释等工作。

3、医疗救护工作,由卫生院院长牵头负责。主要职责是:

(1)迅速组织和指导急救人员展开抢救工作,力争将人员伤亡数量降到最低程度。

(2)紧急调用各类医药物资、医疗设备、医务人员和占用急救场所。

(3)及时对抢救方案提出调整、修订和补充意见,对抢救工作中发生的争议提出紧急处理措施。

(4)准确统计人员伤亡数字,及时向应急救援镀层小组办公室报告人员抢救情况。

4、善后处理工作,由交警牵头负责。主要职责是:

(1)交警做好对死亡人员进行身份确认和处置、收集保管死亡人员的遗物,通知死亡人员家属及做好接待和安抚工作,协助家属输认领、火化等后事。

(2)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保险与赔偿金的测算和解释工作,协调处理相关的理赔事宜。

三、安全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一)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必须立即将发生事故的情况报告乡人民政府、交警中队,按规定逐级上报,并且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

(二)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初步估算;

3、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4、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需要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项;

(三)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凡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痕迹、状态不得随意挪动和破坏。

交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篇6

  高速公路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如何处理有了省级标准。日前,我省正式发布实施高速公路重特大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将事故按照严重程度划分为四级,并规定了四级预警和三个等级的响应。预案明确,发布红色预警后,将视情采取关闭高速公路入口、封闭服务区出口等措施。事故善后方面,法定赔偿责任人善后资金难以及时到位或存在缺口的,设区市政府应先行垫付。

  高速路交通安全设四级预警

  预案明确,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影响范围等,高速公路交通事故划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根据灾害性天气以及其他风险隐患可能对交通安全造成的危害程度、发展态势等,将高速公路交通安全预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标识。

  红色预警时可关闭高速道口

  发布黄色、蓝色预警后,公安交警、交通路政部门及省路警联合指挥中心、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强化24小时值守,引导公众合理出行、有序分流、科学绕行。发布橙色预警后,在上述措施基础上,禁止大中型客车、大型载货汽车、超限车辆、危化品运输车辆等驶入;发布红色预警后,在橙色预警措施基础上,视情采取关闭高速公路入口、封闭服务区出口、车辆容留分流、压速带道等管制措施。

  省政府设立省高速公路重特大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省指挥部指挥长由分管道路交通安全的副省长担任,副指挥长由省政府相关副秘书长以及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负责同志担任。公安、交通、环保等十余个部门作为成员单位各司其职。

  善后资金难到位政府先垫付

  省指挥部对高速公路特别重大、重大交通事故及影响较大的交通事故的应急响应设定为Ⅰ级、Ⅱ级、Ⅲ级,视不同情况有一整套现场处理和综合协调机制。同时,事发地设区市政府成立善后处置工作组,负责组织做好现场清理、物资和劳务征用、受伤人员救治、遇险人员安置、遇难人员丧葬赔偿及家属安抚、污染物收集处理等善后工作。保监部门协调保险机构及时开展事故理赔。法定赔偿责任人善后资金难以及时到位或存在缺口的,设区市政府应先行垫付。

  应急响应结束后,高速公路重大交通事故以及死亡7人以上10人以下的高速公路交通事故,由省人民政府授权省安全监管局组织调查。

交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篇7

  (一)、交通事故简介:

  据有关资料显示,全世界每分钟有2人死于交通事故,而我国每天(24小时内)就有300人死于交通事故。造成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一是违章驾驶和行人不守交通规则,二是车辆故障所造成。本工地位于车辆繁忙的金澜南路,出门便是马路,所以要求人员出入必须注意交通安全。

  (二)、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方法:

  1、发生交通事故要即时拨打120报警电话和报交警部门;

  2、如果120车辆未到要及时将伤者送往就近的医院救治;

  3、报告公司应急救援小组。

交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篇8

冬季到来,由于雨、雾、雪、等天气的即将来临,导致道路能见度降低,部分路段可能存在积水结冰的现象,严重影响道路畅通和行车安全,为了切实加强冬季学生接送车辆运行安全管理,避免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高效有序的组织事故抢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学校秩序,明确安全事故处理的责任,确保学生人身安全不受伤害,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领导

学校建立学生校车冬季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任副组长,组员由各班班主任、安保人员及校车司机组成,领导小组负责本预案的制定,发布和实施,参与处理安全事故,对事故发生经过做好详细调查和记录,并在第一时间内报告相关部门,并通知相关人员赶到现场,协助交警等部门进行处理。全体成员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的开展救援处理工作。

二、事故预案方法和措施

1、学校要对放学乘坐校车的学生经常进行安全方面的教育和交通法规的教育,特别是对于容易造成安全事故的因素,重点反复地对学生进行讲解、分析,增强学生自我保护能力和意识。

2、制定学生乘坐校车的纪律和安全制度,针对学生的年龄特点对乘坐校车过程中应注意的事项,强调安全第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租用车辆要求选用遵守交通法规,驾驶经验丰富的驾驶员,选用车容、车况、安全性能好的车辆为学校提供服务。

3、加强驾驶员和乘坐校车负责老师的责任意识教育,要求驾驶员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谨慎驾驶,“文明驾车、礼让先行”,提高驾驶员安全意识,减少事故隐患,并落实安全检查制度,确保车辆安全状况良好。要求负责教师加强管理,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制止并加以教育。

4、要求学生在乘车中自觉依次上下车,要文明、安全候车,要在规定的时间、地点等候校车,上下车辆时要特别注意安全。在行车过程中,严禁同学之间打闹,头和手伸出窗外。

5、做好车辆例行保养工作,出车前要对车容、车况、安全性能(特别是制动系统)进行检查

三、处理事故的职责

接到事故发生报告后,有关职能部门要立即赶赴现场,以最快的速度立即积极开展工作,控制事故的蔓延和扩大,组织救援、保护事故现场、开展事故调查取证,尽快设法向领导小组报告事故情况;如属重大安全事故,则视事故情况,与有关方面取得联系,妥善处理。

四、关于安全事故的调查结案

原则:突发安全事故发生后,应先抢先救急,及时汇报,按照依法办案、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开展事故调查处理。

确认事故现场,保护现场,先抢救伤员排险,防止事态扩大而采取的紧急措施和移动现场物件时,应作出标志,协助交警、交管部门拍摄或绘制现场图并写出书面记录。

及时疏散人员,组织人员及时做好同乘学生的护送工作。

在上级部门指导下做好其他善后工作。

五、应急处理程序

一旦发生校车交通事故,应按下列程序进行处理:

随车教师第一时间报警,然后及时汇报学校领导。

领导小组及时报中心校、教育局和相关部门。

处置乘车人员。

①如有受伤者及时拨打120急救电话,要尽快及时联系车辆把伤员送至县级或县级以上医院救治。

②另外调动车辆接送同乘没有受伤的学生。换乘车辆时,随车教师要看清周围交通、车辆行驶情况,避免发生新的交通事故。

及时通知家长。

配合交通事故处理部门,并参与调解。

及时做好学生及家长安抚工作,控制事态,维持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正常进行。

保险介入。

交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篇9

  为了切实加强学生接送车辆运行安全管理,避免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高效、有序地组织事故抢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学校秩序,明确安全事故处理的责任,确保学生人身安全不受伤害,特制订本预案。

  一、安全事故

  本预案所指安全事故,即由学校统一组织安排车辆接送的学生在回家、返校乘车途中所发生的意外交通安全事故;有一人以上伤亡事故即为重大安全事故。

  二、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疏散员:

  三、组织领导

  学校建立学生接送车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并负责本预案的制订、发布和实施。政教处、总务处是参与处理安全事故的职能部门,对事故发生经过作好详细调查和记录,并在第一时间内设法报告领导小组,并通知相关人员赶赴现场,协助交警等部门处理。全体成员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的开展救援处理工作。

  四、处理事故的职责

  接到发生事故报告后,有关职能部门要立即赶赴现场,以最快的速度积极开展工作,控制事故的蔓延和扩大,组织救援、保护事故现场、开展事故调查取证,尽快设法向领导小组报告事故情况;如属重大安全事故,则视事故情况,与有关方面取得联系,妥善处理。

  五、关于安全事故的调查结案

  原则:突发安全事故发生后应先抢险救急,及时汇报,按照依法办案、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开展事故调查处理。

  1、确认事故现场,保护现场,因抢救伤员排险,防止事态扩大而采取的紧急措施和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做出标志,协助交警、交管部门拍摄或绘制现场图并写出书面记录。

  2、及时疏散人员,组织人员及时做好同乘学生的护送工作。

  3、如有伤亡事故,按《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处理。

  4、学校可依事故调查的'需要,邀请相关部门专家参加调查分析,组建专家调查组,调查组任务是协助学校查明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者和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制定防范措施写出事故报告。调查组可独立写出调查报告,报教育局、公安局。

  六、应急处理预案措施

  (一)接报事故后5分钟内必须完成以下工作:

  (1)立即报告学校主要领导,并迅速上报教育局。

  (2)领导小组根据事故或险情情况,立即组织或指令职能部门组织调集应急抢救人员、车辆、机械设备。组织抢救力量,迅速赶赴现场。立即通知交警、交管、车管、车队等部门到位。

  (二)应急处理措施:

  (1)抢救方案根据现场实际发生事故情况,最大可能迅速调集必需的机械设备及人员、车辆,迅速投入开展抢救及突击抢救行动,调查现场情况,如有人员失踪,立即判明方位,紧急安排有关技术专家根据事故特点、事故类别,制定抢救方案,同时安排同乘学生的疏散和护送问题,必要时请求武警、消防部门协助抢险,请公安部门配合,疏散人群,维持现场秩序。

  (2)伤员抢救立即与急救中心(120)或就近医院联系,请求出动急救车辆并做好急救准备,确保伤员得到及时医治。

  (3)事故现场取证救助行动中,安排人员同时做好事故调查取证工作,以利于事故处理,防止证据遗失。

  (4)自我保护,在救助行动中,抢救机械设备和救助人员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配齐安全设施和防护工具,加强自我保护,确保抢救行动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交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篇10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快速、高效、安全实施道路交通事故救援工作,减少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对社会、环境产生的不良影响,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治安秩序良好,维护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湖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道路交通事故的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

  1.4工作原则

  (1)防治结合,预防为主。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交通安全设施、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提高交通安全意识的义务,努力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要将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和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

  (2)条块结合,以块为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应急处置领导和指挥以当地人民政府为主,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有关部门(单位)应与当地人民政府密切配合,充分发挥指导和协调作用。

  (3)整合资源、信息共享。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对人员、资金、设备、物资等进行有效整合,保障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正常进行。建立信息服务平台,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为科学决策提供准确依据。

  (4)快速反应、密切协作。一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在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领导下,分工负责,互相支持,协调联动,整体作战,在最短时间内控制势态。

  2.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省、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设立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2.1应急组织机构

  省人民政府设立湖南省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由省人民政府分管副省长任指挥长,省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厅(省交警总队)、省交通厅、省安监局、省建设厅分管负责人任副指挥长,省政府新闻办、省监察厅、省农业厅(省农机局)、省卫生厅、省财政厅、湖南保监局、省环保局、省通信管理局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

  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由省交警总队队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2.2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2.2.1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

  领导、指挥、协调全省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承办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2.2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负责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在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协调相关成员单位和市州人民政府应急处置道路交通事故。

  2.2.3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

  省委政法委

  协调、指导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处置,督促做好事故责任倒查工作。

  省公安厅(省交警总队)

  负责组织对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救援、抢救、施救工作,维护应急处置现场秩序和治安工作,组织对交通事故现场勘查、调查取证、责任认定等工作,对肇事者及其相关责任人依法进行控制处理。

  省交通厅

  参与对道路运输经营业户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现场救援、抢救、施救工作;负责组织修复交通事故中毁坏公路、安全设施,完善相关交通标志;督促肇事道路运输经营业户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管理。

  省安监局

  负责组织省内一次死亡10-29人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批复一次死亡3-9人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

  省政府新闻办

  组织、协调和指导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的新闻宣传报导工作。

  省监察厅

  负责组织对有关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行政责任追究工作。

  省建设厅

  参与城市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救援、抢救、施救工作,负责维护、修复交通事故中毁坏城市道路、交通设施等。

  省农业厅(省农机局)

  参与涉及低速汽车、农用机械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的现场救援、抢救、施救工作,协助调查处理低速汽车、农用机械发生的交通事故。

  省卫生厅

  负责组织调度卫生医疗队伍,对道路交通事故中的.伤员实施紧急救治。

  省财政厅

  负责督促落实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资金并监督使用。

  湖南保监局

  负责组织、协调道路交通事故中死伤者的保险理赔工作。

  省环保局

  负责组织、协调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的环境事件的环境监测,指导环境污染的防控与处置工作。

  省通信管理局

  负责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的通信保障工作。

  2.3专家组

  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成立专家组,在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时,为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决策提供咨询服务。

  3.预防预警机制

  3.1信息监测与报告

  3.1.1信息监测

  各级交警部门应及时收集和掌握辖区内可能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关信息,包括雨、雪、雾、冰冻等恶劣天气的情况,因塌方、山体滑坡、洪水等毁坏道路中断交通的情况,因交通事故或其他因素导致道路拥堵或封闭交通的情况。

  3.1.2公众报告

  鼓励单位和个人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影响交通安全的重大隐患以及道路交通事故及时通过110、122报警。

  3.1.3信息分析与发布

  交警部门应及时将监测与公众报告的信息进行分析处理,提出应对措施。对可能引发交通事故的有关信息,通过新闻媒体及交通诱导系统向社会公告。

  3.2预警行动

  3.2.1接警

  交警部门道路交通事故接警中心(值班室)实行24小时值班。

  3.2.2处警

  接到报警后,交警部门对情况进行初步分析,及时出警。重大情况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及上级交警部门报告。

  4.应急响应

  4.1应急响应分级

  道路交通事故按其死亡人数的情况,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四级,颜色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一般(Ⅳ级):一次死亡3—4人的道路交通事故;

  较大(Ⅲ级):一次死亡5—9人的道路交通事故;

  重大(Ⅱ级):一次死亡10—29人的道路交通事故;

  特别重大(Ⅰ级):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众多人员受伤、重大财产损失及存在其他重大险情的,应及时向市州、省交警部门报告,市州、省交警部门认为有必要由市州、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处置的,向相应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提出启动预案建议。

  4.2事故报告

  发生Ⅳ级道路交通事故的,事发地交警大队应立即将情况报告县市区人民政府和上级交警支队,交警支队接报后应立即报告市州公安局,并在24小时内将事故详细情况电传至省交警总队指挥中心。

  发生Ⅲ级道路交通事故的,事发地交警大队应立即将情况报告县市区人民政府和上级交警支队,交警支队应立即将情况报告市州人民政府和省交警总队,省交警总队接报后应立即报告省公安厅,并在24小时内将事故详细情况电传至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发生Ⅱ级、Ⅰ级道路交通事故的,事发地交警大队应立即将情况报告县市区人民政府和上级交警支队,交警支队应立即将情况报告市州人民政府和省交警总队,省交警总队接报后应立即报告省公安厅,省公安厅应立即报告省人民政府,并在24小时内将事故详细情况电传至公安部。

  4.3应急响应行动

  发生Ⅳ级道路交通事故的,启动县市区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由县市区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负责处置,市州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做好应急处置指导工作,并做好应急准备;发生高速公路的Ⅳ级道路交通事故,由高速公路管理支队所属大队负责处置,高速公路管理支队要做好应急处置指导工作,并做好应急准备。

  发生Ⅲ级道路交通事故的,启动市州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由市州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负责处置,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做好应急处置指导工作,并做好应急准备;发生高速公路的Ⅲ级道路交通事故,由高速公路管理支队负责处置,省交警总队要做好应急处置指导工作,并做好应急准备。

  发生Ⅱ级、Ⅰ级道路交通事故的,启动省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由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负责处置,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将事故基本情况通报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并及时报告国务院办公厅或公安部。

  4.4应急处置

  4.4.1应急处置程序

  (1)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现场群众应立即报警,并及时救助受伤人员,维护现场秩序。

  (2)接警后赶赴现场的交警、医疗急救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应立即救助受伤人员。交警要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保护现场,疏导交通,维护正常的治安秩序。

  (3)发生Ⅱ级、Ⅰ级道路交通事故的,事发地人民政府领导先期负责应急处置工作。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负责人赶赴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4.2应急处置指挥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按照属地原则由各市州、县市区在事故现场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全面负责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现场指挥部下设秩序维护组、急救抢险组、现场勘查组、调查访问组、施救清障组和善后安抚组,并预留机动力量。当事态演变扩大到Ⅱ级、Ⅰ级时,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要迅速报请指挥长,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措施,组织公安、交警、医疗急救、保险、消防等相关部门(单位)赶赴现场处置救援。

  4.4.3应急处置措施

  抢救伤者;疏散群众,维护现场秩序;设置警示标志,封闭现场,必要时封闭现场路段或道路;排除险情,严禁在险情未消除前无关人员进入现场;控制交通肇事者,必要时将肇事者带离现场,严防发生意外;及时进行现场勘查、现场照相、现场录相、绘制现场图和调查访问,提取相关证据;尽快清理现场,恢复交通。

  5.善后工作

  5.1善后处置

  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处置完毕后,及时将肇事车辆拖离至安全地带,清除路面障碍物,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对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及有关法规处理。有关人民政府应组织卫生部门做好受伤人员的救护工作,民政等有关部门(单位)做好丧葬抚恤工作。参加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导致伤残或死亡的,其抚恤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5.2事故调查

  道路交通事故处置完毕后,事故所在地交警部门要开展相关调查,查明交通事故事实,对事故发生的原因进行分析,认定事故责任。特别重大(Ⅰ级)交通事故发生后,省人民政府派遣调查组进行调查,写出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对相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5.3信息发布

  道路交通事故信息发布应遵循实事求是、及时准确的原则。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省交警总队会同省政府新闻办按照《湖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和有关规定做好新闻发布工作。

  6.应急保障

  6.1人力资源

  各级人民政府要组建处置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备队。应急预备队按照突发公共事件具体情况和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要求,具体实施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各级人民政府可按规定和程序请求官兵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6.2财力保障

  各级财政部门应及时保障应对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所需经费。审计、财政等部门负责对应急经费使用进行监督和管理。

  6.3物资保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建立处置道路交通事故救援物资储备制度,储备足够的道路交通事故应急物资,满足现场专业力量和公众防护的需要。储备物资应存放在交通便利、贮运安全的区域,确保应急需要。有关部门(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和应急预案的要求,做好相关物资保障工作。

  6.4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红十字会等部门(单位)组织和参与因道路交通事故所造成的负伤人员的现场医疗救护工作,根据应急预案的要求,制定相应的应急准备措施,建立医疗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应急医疗救治网络,指定紧急救治伤员的医院。

  6.5交通运输保障

  根据应急处置需要,依法对事发现场实施交通管制,对道路交通事故外围的交通路口实施定向、定时封锁,严格控制进出事故现场人员,根据需要组织开辟应急“绿色通道”,保证救援车辆优先通行。根据救援需要,依法调集可利用的交通运输工具,保证应急救援人员、物资、装备的优先运输。

  6.6治安维护

  公安等部门要加强现场和局部地区的管制工作;要采取各种预防性紧急措施,全力维护事发地周边地区的社会稳定和治安秩序。必要时,依法对事发现场或在一定区域内实行紧急状态。

  6.7人员防护

  在处置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时,应对事发地现场的安全情况进行科学评估,保障现场人员的人身安全,并携带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具。当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正在或者足以对公众的生命和身体健康造成威胁时,事发地人民政府和公安等部门应及时疏散人群。

  6.8通信保障

  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后,建立通信调度指挥网络和现场移动通信指挥网络,保障通信畅通。

  6.9公共设施

  省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煤、电、油、气、水的供给,以及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危险化学品等有害物质的监测和处理。

  交通、通信、水利、人防、电力、管道等基础设施建设,应充分考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的需要并与之相适应。

  6.10科技支撑

  依托相应的科研、业务机构,建立相关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技术支持系统。组织相关机构和单位开展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监测、预报、预警、应急处置和综合防范的技术研究。

  7.监督管理

  7.1宣传和培训

  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广泛宣传道路交通事故报警电话,以及自救、互救常识。

  强化对申领机动车驾驶证人员和机动车车主的交通安全知识培训工作。

  组织各级领导、应急指挥和救援人员,特别是进行现场处置的指挥人员、作业人员进行专业培训。

  7.2预案演练

  适时组织不同类型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的实战演练,不断提高应急处置的实战能力。

  7.3奖励与责任

  对在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玩忽职守且造成严重损失的,有关部门(单位)要依法给予责任人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4监督检查

  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省交警总队、省应急管理办公室(省人民政府总值班室)会同省有关部门(单位)对本预案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保障应急措施到位。

  8.附则

  8.1预案管理与更新

  根据情况变化,由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省交警总队对本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8.2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由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省交警总队负责解释。

  8.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交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篇11

  一、指导思想

  为加强校车运行监督管理,防范校车道路交通事故,确保乘车学生人身安全,根据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以及诸城市人民政府《接送学生车辆配备管理实施方案》、《关于成立校车管理工作委员会的通知》等有关文件,制定本方案。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发生在接送学生途中(有学生在车上)的校车交通事故。

  三、组织机构

  1、学校成立学生宿舍事故应急处理小组,由学校分管领导负责协调指挥,包括:人员救护组、疏散引导组、通讯联络组、沟通协调组。要求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

  2、人员救护组负责为受伤学生提供及时有效的救护,并在第一时间就近送至区级以上医院;疏散引导组负责疏散其他学生;通讯联络组负责对内对外的联络汇报工作;沟通协调组负责与家长的沟通协调安抚工作、与交警部门、校车租赁公司的沟通协调等工作。

  四、预警预防

  (一)、分析可能引发事故的原因

  1、环境因素,如大雾、雨雪等恶劣天气,或道路湿滑等;

  2、未按时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或日常检修维护不到位,导致校车安全技术条件不达标;

  3、没有校车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校车;

  4、校车驾驶人未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未严格按照机动车道路通行规则和驾驶操作规范驾驶;

  5、校车驾驶人员素质不高,安全意识淡薄,追逐利益忽视安全,超速超员运营,不按规定路线行驶,酒后驾车等;

  6、未配备随车照管人员,或随车照管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

  7、学生、家长交通安全意识不强,交通安全知识不足;

  8、其他可能造成校车道路交通事故的原因。

  (二)、采取针对性的预防措施

  1、校车应经教育、公安、交通等部门审批备案,取得校车使用许可,办理校车标牌,每半年进行一次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

  2、校车车主按规定做好校车的安全维护,建立安全维护档案,保证校车处于良好技术状态;

  3、驾驶员必须为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驾驶人,思想素质好,安全意识强;

  4、校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机动车道路通行规则和驾驶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5、校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不得以任何理由超员;

  6、校车驾驶人严禁酒后驾驶校车;

  7、严格按规定路线行驶,严禁随意变更行车路线;

  8、照管人员应随校车全程照管乘车学生,认真履行职责;

  9、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乘车安全教育,坚决不乘坐拼装车、报废车、外地机动车、货运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等违规车辆及其他证件不全、不符合安全条件和超载的车辆,发现违规车辆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

  10、如遇恶劣天气,学校及时提醒校车驾驶人、学生及家长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确保校车接送学生安全。

  五、处置流程

  一旦发生校车交通事故,应按下列程序处理:

  1、一旦发生校车道路交通事故,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拨打110、120电话报警,同时向服务学校报告。

  2、学校接到报警后,应立即向中心校突发事件处理小组办公室报告,镇街学校应同时向当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学校、报告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现场情况;人员和财产损失情况等。

  3、学校要立即派人到达现场,了解伤者情况,判断伤情,先行急救,尽最大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如有伤亡要及时联系医院救治,并及时通知家长或者家属。

  5、在警方的指导下维持秩序。

  6、保护现场,配合警方调查取证。

  7、及时通知校车保险机构,配合保险机构做好对交通事故的评估和理赔工作。

  8、妥善处理好其他善后事宜。

  六、善后处理

  1、学生伤害事故的善后处置参照"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置预案",注意在与家长协调时要求事故涉及的其他方责任人(如:校车租赁公司等),一同参与协商解决。

  2、交通事故由交警部门立案后,由交警部门依法解决。

交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篇12

为预防和减少学校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切实做好学生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事故发生后能高效、有序地组织事故抢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稳定,明确安全事故处理的责任,确保学生人身安全不受伤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精神,特制定本预案。

一、安全故事

本预案所指安全事故,即由学生在乘车、行路途中或教师在上下班途中所发生的意外交通安全事故;有一人以上伤亡事故即为重大安全事故。

二、组织领导

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1、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2、工作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3、校应急人员联系电话:

领导小组负责本预案的制订和实施。如果发生交通安全事故,有关责任人应在第一时间内报告领导小组,并通知相关人员赶赴现场,协助交警等部门处理。全体成员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的开展救援处理工作。

三、预案设置

学校根据人员特点把学校交通安全工作人员分成:

现场处理组

职责任务:以最短的时间到达现场,负责处理现场情况。根据现场情况决定:联系120进行急救;联系医院做好抢救准备;在交警赶来之前设置好路障,防止二次故事的发生;向校内发出指令;根据现场情况决定以下事宜:

① 向交警报告情况;

② 向医院要求,

③ 做好抢救准备;

④ 向教育局报告;

⑤ 向校内发出指令。

留校处理组

职责任务:迅速做好了解情况、做好接应工作。具体准备工作:

①迅速查清乘车学生的人数、具体姓名、家庭地址、家长姓名;

②迅速通知应急组及其他有关人员集中;

③根据现场处理组的指令,迅速落实医院、车辆、及有关人员。

机动应急组(刘作建、王振武、杨家寅)。

职责任务:迅速到校集中待命,做好随时准备接应的一切准备。

1、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报告制度。

(1)事故出事后,现场教师或知情教师要在第一时间内应拔打120急救、交警部队,使学生在最短的时间内得到最有效的救助。

(2)在拔打急救电话后,学校所有教职工均有权、有义务立即向学校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正、副组长或组员报告情况;组长根据情况决定向上级及有关部门报告,情况非常特殊可越级上报。

2、接报事故后5分钟内必须完成以下工作:

领导小组根据事故或险情情况,立即组织小组成员按应急预开展紧急救援工作。通知职能部门组织调集应急抢救人员、车辆、机械设备。组织抢救力量(现场处理组),迅速赶赴现场。(留校处理组)立即通知班主任、家属等到位。

3、安全事故领导小组到达现场后应急处理措施:

根据现场实际发生事故情况,最大可能迅速调集必需的机械设备及人员、车辆,迅速投入开展抢救及突击抢救行动,调查现场情况,如有人员失踪,立即判明方位,紧急安排有关小组成员根据事故特点、事故类别,制定抢救方案,同时安排同乘学生或教师的疏散和护送问题,必要时请求消防部门协助抢险,请公安部门配合,疏散人群,维持现场秩序。

伤员抢救:请求出动急救车辆并做好急救准备,确保伤员得到及时医治。

自我保护:在救助行动中,抢救机械设备和救助人员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配齐安全设施和防护工具,加强自我保护,确保抢救行动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积极配合交通事故处理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参与事故的调解。

四、关于安全事故的调查结案

原则:突发安全事故发生后应先抢险救急,及时汇报,按照依法办案、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开展事故调查处理。

1、确认事故现场,保护现场,抢救伤员排险,防止事态扩大而采取紧急措施和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做出标志,协助交警、交管部门进行事故处理。

2、及时疏散人员,组织人员及时做好同乘学生或教师的护送工作。

3、如有伤亡事故,按《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处理,教师车祸根据政策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4、学校可依事故调查的需要,邀请相关部门专家参加调查分析,组建专家调查组,调查组任务是协助学校查明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者和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制定防范措施写出事故报告。调查组可独立写出调查报告,报教育局、公安局。

五、其他

1、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讯要求

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应做到:

①领导小组的正副组长的通讯要保证24小时畅通,小组成员在工作日,上班前至清校后一小时内,必须保持通信畅通;

②休息日,上午尽可能开机;

③特殊情况,应做到24小时开机。

2、发生事故后,应及时向组长(法人)汇报,不迟报瞒报。

3、对未能尽责而发生责任事故的有关人员,学校将给予相应的处罚,对于重大事故的责任者要进行严厉的处罚,构成刑事犯罪的人员要送交公检法部门进行处理。

交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篇13

  1总则

  1.1编制目的

  规范交通安全事故处理的程序及职责,建立高效、有秩的事故处理和应急体系,及时有效的处理各种交通安全事故,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及财产损失,降低事故成本,保障公司的正常生产营运的稳定。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永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下列安全事故应对工作

  1)、公司内各种车辆(营运车辆、公务车辆)发生的各类交通安全事故。

  2)、公司认为有必要响应的其他突发安全事故。

  1.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市民及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做为出发点,提高广大员工安全意识,建立健全公司各单位支持、参与应对处理各种安全事故的工作机制。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公司总经理的统一指挥和领导下,各部分相互协调,认真履行各自职责。

  3)、平战结合、预防为主。将平时的管理与应急处理有机的结合起来,加强安全教育宣传,努力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2组织机构及职责

  2.1应急指挥组成及职责

  在公司经理室的领导下,下设安检科,设立专职安全副经理,安检科长及副科长。

  1)、负责组织、协调、指挥全公司安全事故的处理。

  2)、决定对一些重大事故上报公司,共同协调处理。

  2.2日常工作机构及职责

  公司设立的安检科,下设科长、安全副科长及安全员,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的日常工作。

  1)、负责组织指挥全公司的交通安全事故的处理。

  2)、编制、管理交通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各种安全监督检查。

  3)、负责全公司的安全事故的信息统计,建立和健全公司的各项安全信息数据库及档案。

  4)、组织协调重大、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调集相关部门参加事故抢救。

  5)、组织指导全公司的安全教育、学习、宣传和交流,以及对应急救援能力的评估。

  3预警预防机制

  3.1事故监控与信息汇总

  安全部门对交通安全事故信息接收、报告、处理、统计分析。

  通过对事故的分析研究,制定安全事故监控方案和程序,建立预警机制,对可能引发安全事故的险情及隐患,应采取行动,如险情及隐患重大,还应按程序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协同处理消除隐患,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应急响应按照交通安全事故等级,分别响应。按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及影响范围,交通安全事故分为轻微、一般、重大、特大四个等级。

  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

  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

  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4.2应急决策

  公司安检科在接到安全事故报案后,根据事故的性质及等级,应立即做出如下处置:

  1)、轻微事故,现场未撤消的所属事故路线的安全员应赶赴现场协调处理,无论现场是否撤消,都应立即将事故报公司安检科记录在案,并在12小时之内报事故车辆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备案。

  2)、一般事故,在接到事故报案后,所属事故路线的安全干事必须立刻赶赴现场(或医院)协调处理。同时报公司安检科记录在案,并在12小时之内报事故车辆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备案。安全员应对事故损失是否会扩大,做出评估,必要时应上报公司分管经理及科长和副科长,协调各部门共同处理。

  3)、重大事故,发生此等级事故,公司经理或分管经理及安检科长、安全人员及事故线路的管理者,都必须在第一时间内赶赴现场,指挥协调现场的抢救救援;组织公司人力对伤者和伤者家属、以及死者家属进行安置及疏散;及时向交通局安检科报告事态的发展和处置情况,同时报事故车辆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备案;应对事故现场状况,及自身的应急能力,进行评估,由公司经理研究决定,是否上报交通局主管部分,来共同协调进行应急处置工作。

  4)、特大事故,在得知此等级事故后,必须在1个小时之内上报公司各级相关领导各主管部门,公司领导班子及所有安全人员及相关中层必须在第一时间全部赶赴事故现场,听从公司领导的统一指挥,组织协调做好各个方面的保障和支援工作,努力将财产和人员损失降到最底。

  4.3应急结束

  现场指挥人员,确认事故已得到有效控制,现场危害已经消除,在得到交通局及公司相关领导批准后,宣布应急结束。

  4.4信息上报

  每月都要对公司当月发生的事故进行统计汇总,并将详细信息上报公司主管部门。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事故发生后,由公司的日常工作机构组织善后处置工作,包括清理和处理事故车辆,协商和调解各种赔偿事宜,对一些重、特大事故应在公司的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进行。尽快消除事故的后果和影响,安抚受害者及其家属,保证公司稳定,及正常营运秩序。

  5.2保险赔付

  事故发生后,所在线路的分管安全员,应及时将事故上报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备案,同时提供相关材料及督促保险公司积极履行保险责任,迅速开展保险赔付工作。

  5.3事故调查及总结

  应急救援结束后,安全部门应认真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工作,根据安全事故“四不放过”原则,总结分析经验教训,提出改进今后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减少和杜绝同类事故的发生。

  6保障措施

  6.1应急支援与保障

  当事故发生后,特别是重、特大事故发生后,公司所属个部门都应听从统一调遣和指挥,积极协助事故的处理,在交通、物资、资金、人员、等各个方面提供切实有效的保障和支援。

  6.2宣传与学习培训

  公司不仅安全部门应定期组织安全学习培训,及教育宣传,同时所属各部门都应开展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以及交通安全常识的宣传工作,做到“安全无小事,人人都关心”,提高整个分公司的安全氛围,提高广大员工的安全意识,减少事故的发生。

  7附则

  7.1应急指挥机构及联系方法

  公交公司安检科电话:271590213603776889

交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篇14

      为保障学生生命安全,我校成立了以校长长为组长,分管安全的副校长和幼儿园长为副组长的校车交通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全面协调指挥校车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理,并制定了应急预案和处理措施,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雨雪天:

  1、如果雨雪较小,正常接送,但应强调学生注意安全,上车不要拥堵,尤其注意伞尖、伞把等尖锐部位;

  2、周五送学生时,值日领导、班主任、保安上述领导接送任务结束。

  3、雨雪较大,无法通车时,学校立即通知随车管理员校车停运,班主任立即通知各村学生家长,通知校车停运,学生如果在家中由家长负责看护学生;如果学生在学校由学校负责学生安全。

  注:雨雪天气,领导要全部跟车。

  二、如遇车辆刮蹭等轻微交通事故:

  1、随车管理员要立即将时间、地点及简要情况上报校长;

  2、随车管理员主要负责学生车内安全,严禁学生下车或开窗;

  3、由驾驶员与事故车主进行交涉协调。如果可能影响到正常的上课时间,随车管理员要报告学校校长,临时调车接送学生上下课。

  4、如果无法协调,马上打110报警。

  三、如出现学生伤亡等交通事故

  1、一旦发生车辆交通事故,随车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疏散车内学生至安全地带,安抚学生情绪,并立即对伤者进行施救或拨打120,同时报告校长、园长和主管人员。

  2、主管人员和园长接获肇事通知后,迅速启动应急方案,通知应急小组成员赶往事故地点查勘处理。勘查现场时应注意观察事发地周围环境,详细询问调查肇事原因以及造成的损害情形(包括对方车及乘客财产的损失)等,做好现场保护。

  3、应急小组成员应分工协作,向交通主管部门报警或报告当地政府及教体局,尽量寻觅目睹事故的第三者作证。

  4、做好学生和家长的安抚工作,尽量消除事故带来的影响,避免事态进一步扩大。

  四、交通事故应急注意事项

  1、在接送学生途中,无论何种原因造成车辆晚点十五分钟以上应通知前方家长。为避免家长情绪紧张,对原因应区别对待告知家长。

  (1)因本车之外的原因造成晚点,如交通堵塞,前方车祸等,应如实告知家长原因,避免家长对司机的业务熟练程度等产生怀疑。

  (2)因本车发生交通意外以及火灾等情况,应优先将学生转移到安全地点或送医院治疗,同时与学校取得联系,由学校领导作出如何处理的指示。

  2、发生交通堵塞、意外,延迟半小时仍无法预期到达时,除与家长保持联系外,应立即报告主管领导,请求解决。学校接到报告后,在五分钟内安排好应急措施。

  3、发生交通事故后,园长或主管领导应在第一时间赶往事故现场处理和指挥。

  4、如遇恶劣天气或自然灾害等原因,应把车停在安全的地点并妥善安置学生。

  5、车上应张贴常用电话号码(包括校长、园长、各班老师以及跟车接送老师和司机的电话),便于工作衔接和与家长联系。

  司机和接送人员应时刻提高警惕,把学生生命安全作为重中之重,尽量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

交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篇15

一、交通安全工作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__

副组长:__、__、__

组员:校委会成员 年级组长班主任。

二、处理交通安全事故方案

1、教育。学校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所有成员要经常向学生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学生在上学或放学路上,特别是教育学生在出校门时要注意门___通安全,防止人流过多造成交通事故,并作好交通安全记录。

2、报告。一旦出现交通安全事故,在场的教职工均有权也有义务立即报告。一般情况报告程序:现场教师或知情教师在第一时间内,立即向学校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情况;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第一时间内赶到事故现场,展开营救工作,同时立即向县教育局和交警部门报告情况。

3、应急工作分工

现场处理组:__、__、__各年级组长

职责任务:迅速处理现场情况并保护好现场,做好记录。根据现场情况决定以下事宜:__负责向交警报告情况;__和班主任协助医院,做好抢救工作;科任教师管理班级上好课。留校处理组:年级组长班主任

责任任务:迅速了解情况、接应工作:__

负责向县教育局汇报;迅速查清受伤学生的人数、具体姓名、家庭地址、家长姓名和联系电话。机动应急组:年级组长班主任职务任务:迅速到校集中持命,做好随时准备接应的一切准备。

4、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讯要求工作日,必须保持通信畅通;休息日尽可能开机。

三、其它

做好学校交通安全教育和宣传工作,谨防学生交通事故的发生。万一发生学生交通事故,首先做到不慌乱,弄清肇事者,做好救人和向上级报告工作,尽量降低当事人人身伤害。

交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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