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双减”督导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校学生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促进学生健康、快乐、幸福成长,帮助家长解决无法按时接送孩子的难题,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和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全面推进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经校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后,特制定“学校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针对我校下午放学后存在接送难问题开展课后延时服务,是利用学校在管理、人员、场地和资源等方面的优势,在学校规定的课程教学之外开展的便民性服务措施,是坚持以生为本育人理念、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更好地办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改革举措,更是主动回应家庭需求,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民生工程。
二、工作原则
我校在课后服务工作中应坚持以下原则:
1.坚持学生自愿原则。在家长学生自愿的前提下,由家长根据家庭所需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
2.坚持公益服务原则。学生延时服务应充分遵循公益性、服务性原则,不以营利为目的。
3.坚持安全至上原则。各班、小组加强安全教育,强化安保工作,做到有人监管、有安全措施、有统一组织,确保师生安全。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能够扎实有效开展,成立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四、具体要求
课后服务对象:课后服务工作主要针对放学后家长接送困难、在家无人照料的学生。
课后服务时间:课后服务时间为学校工作日早上上课前、午间休息和下午放学后(周四教师学习除外),一般情况下冬季到17:00,夏季到17:30。
服务形式:早间以巡视看护为主,组织早到校学生开展晨间诵读;午间以午间配餐和午休为主;
下午放学后以有组织的社团活动及其他学习活动为主。
课后服务内容:主要内容有辅导学生有效完成作业,并进行重点、难点的指导和辅导;带领学生观看具有教育意义的优秀影片和学习资源;在各个开放书架、班级图书角或是图书馆进行自主阅读;带领学生参与各类科普、体育和娱乐游戏、社团等活动,也可以安排其它适合学生身心发展的活动育人课程。
课后服务程序:我校充分利用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积极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坚持学生家长自愿的原则,学校事先向家长告知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保障措施等,建立服务内容公示、学生选择、家长申请、班级审核、校长审定、学校组织实施的工作机制。由家长向学校提出托管申请,学校审核申请并与家长签订相关协议书,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分工。
五、保障措施
1.高度重视。学校高度重视课后服务工作,成立专门服务工作机构,并将其作为重要的民生服务事项,纳入学校工作常规,加强领导,精心策划,认真实施。各班主任及值班教师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切实将放学后延时服务作为一项分内工作,组织好,服务好,真正让延时服务成为学校的实事工程。
2.健全制度。建立健全放学后延时看管服务工作相关制度,包括学生看管申报审批制度、学生管理制度、检查考核制度、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学生意外伤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理机制等,确保课后服务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3.规范管理。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必须做到以下几条:
(1)坚持长自愿、公益服务原则,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
(2)严格规范办学行为,不得将看管服务工作作为学校教学的延伸,不得进行集体补课或举办各种学习兴趣班。
(3)不得与社会机构合作进行有偿服务。
(4)看管教师要做好看管记录,详细记录每天看管情况出现紧急情况时及时救助并通知学生监护人,确保学生安全。
4.考评表彰。为提高课后服务的管理成效,学校将制定有关课后服务工作考核办法,将管理人员、教师参与课后服务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范围。
第二篇: “双减”督导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XX〕40号)及省、市有关“双减”工作部署要求,我区继续把“双减”督导作为20XX年教育督导的“一号工程”,持续推动“双减”政策落实落地,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重点督查“双减”政策落实情况,构建教育良好生态,有效缓解家长焦虑情绪,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二、组织领导
成立湘东区落实“双减”督导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督导室,负责相关工作的协调、组织和落实。
三、督导时间和对象
20XX年3月-12月,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
四、督导内容
1.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重点督查健全作业管理机制、制定学校作业管理办法、建立作业校内公示制度、健全课后服务管理、提升课后服务水平等情况。
2.校外培训机构。重点督查校外培训机构办证、规范培训行为、规范收费管理、规范招生宣传等情况。
五、督导安排
1.自查自纠。全区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外培训机构要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对照督导内容切实抓好落实。
2.乡镇街督查。各乡镇街中心校要积极开展明察暗访(每学期每所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不少于2次),认真督促辖区内所有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落实好“双减”工作要求。
3.责任督学督导。区教育督导室要组织好区责任督学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开展“双减”工作落实情况督导。责任督学采取校园巡查、推门听课、查阅资料、问卷调查、走访座谈等方式,每月至少到校督导一次,指导学校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改进教育教学管理方式,提高作业效能和课后服务水平,并填报20XX年“双减”督导重点检查情况表(见附件1,填好后交责任区办公室存档)。责任区办公室要组织责任督学撰写“双减”督导典型案例并汇总填写《中小学“双减”督导工作情况统计表》,于每月25号前发督导室。
4.区级专项督导。区教育局教育股和教研室要组织对全区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开展督导(每学期不少于1次),同时每月均要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开展暗访,并将暗访情况汇总至督导室。
六、工作要求
1.纳入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考核评价。我区将“双减”工作列入学校办学绩效考核重要指标和校外培训机构年度考核指标,对“双减”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给予有力处罚。
2.建立约谈问责制度。我区将加大督促指导力度,密切跟踪“双减”整改工作进度,对问题集中、工作滞后、整改不力的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进行重点督办。对多次通报仍然整改不到位的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依据《教育督导问责办法》进行问责。
第三篇: “双减”督导工作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山西省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文件精神,紧扣《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依据晋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晋中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价格和成本调查的通知》、晋中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的通知》的规定要求,全面落实“双减”政策,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巩固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净化育人环境,塑优教育发展生态,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两个一切”发展方略,锚定“四个一流”战略目标,落实“双减”政策初心,梳理“双减”工作成效,盘点“双减”问题不足,严格贯彻落实“五项管理”“十项举措”,全面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全面实现学校教育大面积提质增效,坚决防止侵害群众利益行为,构建教育良好生态,引导全社会树立科学的教育观念,消减“剧场效应”带来的集体焦虑和压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进一步增强广大学生和家长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重点任务
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双减”工作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全面依法管理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统筹校内校外、线上线下,切实减轻学生不合理的校内作业负担和过重的校外培训负担。
(一)坚持“三个提高”,切实减轻学生校内过重作业负担
1.提高作业管理水平。突出落实教育“五项管理”“十项举措”,全面提升育人质量。健全作业管理机制,学校要完善作业管理办法,指导教师规范前置作业,强化学生主体意识,提高学生完成作业的效率;建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作业管理工作机制,加强年级组、学科组作业统筹,合理调控作业结构,确保不超纲教学;建立作业校内公示制度,加强质量监督;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明确作业总量,县教科局要建立作业总量监督检查制度,学校要建立作业总量定期审核制度,确保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家庭书面作业,可在校内适当安排巩固练习;小学三至六年级书面作业时间每天不超过60分钟,初中书面作业时间每天不超过90分钟。提高作业设计质量,学校要注重发挥作业诊断、巩固、学情分析等功能,将作业设计纳入教研体系,系统设计符合年龄特点和学习规律、体现素质教育导向的基础性作业。鼓励教师布置分层、弹性和个性化作业,坚决克服机械、无效作业,杜绝重复性、惩罚性作业。
2.提高课后服务水平。要统筹中小学生课后服务管理。中小学校是课后服务的实施主体,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学校要保证课后服务时间,要充分利用资源优势,有效实施各种课后育人活动,在校内满足学生多样化学习需求。引导学生自愿参加课后服务,推行课后服务“5+2”模式,即学校每周5天都要开展课后服务,每天至少开展2小时,原则上结束时间不早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探索开展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校内周末课后服务,即周六日安排一天提供周末课后服务。提高课后服务质量,学校要制定课后服务实施方案,增强课后服务的吸引力,缓解学生家长对校外培训的依赖,不得利用课后服务时间讲新课。充分用好课后服务时间,开展“作业辅导+特色社团活动”相结合的校内课后服务,尽量吸引有需求的学生都参加课后服务。充分利用校外社会资源,开展“大师进校园”活动,发挥好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等校外活动场所在课后服务中的作用。做强做优免费线上学习服务。
3.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要巩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成果,积极开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工作,促进新优质学校成长,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积极推进集团化办学、盟区化治理和城乡学校共同体建设,充分激发办学活力,整体提升学校办学水平,加快缩小城乡、区域、学校间教育水平差距。提升课堂教学质量,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和课程方案,开足开齐国家规定课程,坚持“零起点”教学,做到应教尽教,确保学生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业质量标准。要树立正确政绩观,严禁下达升学指标或片面以升学率评价学校和教师,将“双减”工作成效纳入县域和学校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把学生参加课后服务等情况作为重要评价内容。
(二)聚焦“四严格一压减”,严格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
1.严格审批机构。控制增量,从即日起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按照教育部办公厅、民政部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的通知》,20XX年底前完成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的行政审批及法人登记工作,培训机构在完成非营利性机构登记前,应暂停招生及收费行为。
2.严格机构监管。规范要求:以县联合推进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督查工作组,指导校外培训机构,在开展学科类培训时,必须在培训主体、培训人员、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内容、培训方式等方面,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坚决查处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严禁聘请在境外的外籍人员开展培训活动。严格收费:坚持学科类校外培训公益属性,义务教育阶段线上和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依法严厉查处超过政府指导价收费,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虚增培训时长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虚假宣传,价格欺诈以及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行为,依托教育培训机构收费监管平台,建立“互联网+监管”机制。常态监管:全面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通过第三方托管、风险储备金等方式,对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进行风险管控,加强对培训领域贷款的监管,有效预防“退费难”“卷钱跑路”等问题发生。动态督查:以成员单位成立专项治理小组,规范培训服务行为,建立培训内容备案与监督制度,严禁超标超前培训,严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从事学科类培训,严禁提供境外教育课程。
3.严格人员管理。由人社部门制定校外培训机构人员转岗就业相关政策,做好再就业服务工作,制定校外培训机构劳动用工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加强风险防范;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应当符合规定要求,校外培训机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与招用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校外培训机构应对从业人员定期开展思想政治素质、业务能力等培训,提高教育教研能力和服务保障水平。
4.严格广告宣传。严肃查处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教育机构等作推荐、证明,以及假扮专家、教授等误导学生的虚假广告,对含有不良导向内容的相关广告依法从重从快严肃查处,集中曝光典型校外培训机构违法广告案例;严肃查处主流媒体、新媒体、公共场所、居民区、网络平台等刊登、播发校外培训机构广告的行为;严肃查处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商业广告活动,以及利用中小学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等发布或变相发布广告行为;严肃查处各种夸大培训效果、误导公众教育观念、制造家长焦虑的校外培训违法违规广告行为。
5.坚决压减学科类校外培训。规范管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存在不符合资质、管理混乱、借机敛财、虚假宣传、与学校勾连牟利等严重问题的机构。对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重新审核登记,逐步压减,解决过多过滥问题。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在职教师校外有偿补课行为,直至撤销教师资格。完善机制,进一步健全常态化排查机制,及时掌握校外培训机构情况及信息,完善“黑白名单”制度。
(三)围绕“四个加强”,提升政策支撑和部门联动保障能力
1.加强联席制度建设。要把“双减”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范畴,以县教育工作委员会作为“双减”工作协调的议事机构,以县教育督导委员会作为“双减”工作落实的重要机构,以县成立校外教育培训监管机构,建立健全定期联席议事制度,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紧扣“政府指导价管理、分类收费标准、价格成本调查”制定细则、出台政策、规范运行,紧扣“违规超纲培训、无证无照黑名单、在职教师兼职培训、私自开设学科培训、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小饭桌隐形变异开展学科培训等违规行为,开展地毯式、全覆盖排查行动,各成员单位集中议事、集中决策。联合行动,下重力整治,该整改的`整改,该通报的通报、该取缔的取缔,做到彻底消除校外培训违法违规行为,力求教育生态海晏河清。
2.加强课后服务保障。根据平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精神,严格落实课后服务政策,做好课后服务这一民生工程。课后服务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原则,不得有任何形式的营利活动,采取零补贴、家长承担服务运行成本的做法予以保障;课后服务必须完全由学生、家长自愿报名参加,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严禁拒绝有需求的学生参加,要采取有效方式公开服务时间、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措施、费用标准等事项,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课后服务要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教科系统要积极创设条件开展,立足多元化、多样化的服务形式,致力在培养学生兴趣爱好、补齐素质教育短板、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等方面探索有效模式。同时,教育与人社、编办、财政等部门精准核实,配足师资,根据学生规模和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统筹核定编制,配足配齐教师。教师参加课后服务的表现应作为职称评聘、表彰奖励和绩效工资分配的重要参考。
3.加强家校社协同育人。统筹谋划,推进相关部门共同建立健全家庭教育公共服务网络,密切家校沟通,加大家庭教育知识宣传,提升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专业化水平。丰富载体,办好家长学校,建设网上家庭教育指导平台,推动社区家庭教育指导中心、服务站点建设,积极推广使用《家庭教育指导手册》,遴选宣传一批家庭教育指导优秀案例。强化引导,树立科学育儿观念,理性确定孩子成长预期,不盲目攀比跟风报班,不额外增加学生家庭作业负担,实现减负“家校同步”。
4.加强动态监测建设。要坚持“全县一盘棋、部门齐联动、家校共育人”的工作举措,制定“双减”工作动态监测联动机制,坚持“严、细、深、实”的工作作风,完善上下联动机制,通过学校直报、动态监测、每月调度、社会监督等方式,精准指向作业总量和时间长度、课后服务质量。动态联合行动监测校外培训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双减”落实的有力抓手。
三、领导机构
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成立“双减”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精准发力,全方位推进,全覆盖落实,全范围监管,致力推进“双减”工作取得实效。
组长:
副组长:
成员由各乡镇、街道办主要负责人,以及相关部局分管局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科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教科局局长郝远胜同志担任,统筹县教科相关职能股室及各成员单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定出时间表,划出路线图,定期组织开展督查、整改,定期将治理情况汇总上报领导组,组织研究相关事宜;各乡镇要建立由当地党委政府统筹协调,乡镇中心校牵头,有关单位参与的工作机构。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充分发挥区域网格化治理的优势,集中力量依法开展治理工作。
四、责任分工
(一)“双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把“双减”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建立“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成立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专门机构,把“双减”工作列入乡镇(社区)、政府职能部门督导评价重要内容。
(二)县委宣传部
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做好线上校外培训机构舆情监管。
(三)县教科局
坚持“两个一切”正态导向,建立科学合理的作业管理制度、基本实现课后服务全覆盖、大力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做好校外培训机构的宣传引导工作,引导学生家长理性选择校外培训机构,促进校外培训机构增强规范办学自觉性,提高培训质量,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四)县人社局
制定校外培训机构人员转岗就业相关政策,做好再就业服务工作,制定校外培训机构劳动用工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加强风险防范。
(五)县市场局
要做好原有营利性培训机构变更、注销工作,加强收费行为监管,整治虚假违法广告。
(六)县民政局
要做好非营利性培训机构法人登记工作,要摸清拟登记为非营利法人且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数量,提前做好预案,并在名称、业务范围、开办资金、活动场所、举办者、拟任负责人等方面形成一致审查标准。校外培训机构登记审查中强化事先告知和捐资承诺等工作。
(七)县行政审批局
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对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分类制定标准、严格审批。关于终止培训机构的办理。现有线上或线下培训机构决定解散机构的,应当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该培训机构的决策机构决议后,向原审批机关提出申请。原审批机关应及时予以核准,同时指导培训机构依法清算财产,及时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
(八)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对区域内的“双减”工作负总责,要统筹区域内治理工作的安排部署及沟通协调,要制定工作方案及任务分解,规划时间表、路线图,并由乡镇中心校和县直中小学校定期将工作进展情况报县教科局教育股、成人办等相关部门。
(九)县公安局、县消防救援大队
要组织执法人员配合专项治理工作行动小组开展工作;县公安及消防大队要抽调力量对全县所有培训机构组织消防安全大检查;对工作中出于规避政策调整而发生的各类违规处置资产、侵害学生和教学人员合法权益以及其他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要及时采取措施加以干预和制止,以疏导堵点、化解矛盾、防范风险。
(十)县发改局
落实收费管理职责,科学制定分类收费标准,义务教育阶段线上和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根据政策,严格学科类校外培训线上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线下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的整体把控;线下基准收费标准,在市发改委、市教育局规定的上限范围内制定;结合实际,采取银行托管或风险保证金方式,全面实行预收费监管。
(十一)晋中银保监局平遥监管组
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及时研判风险情况,并向社会发布风险预警。全面落实校外培训机构应按照教育行政部门或其他业务主管部门的监管要求,主动报送从托管银行获取的有关资金监管账户、大额资金变动、交易流水等信息。
(十二)县卫健体局
指导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做好卫生防疫工作,严控疫情防控,严格执行规范要求。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监督检查。要以县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制度,由县教科局牵头,组织纪检、公安、市场、消防、教育、审计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专项督查工作组,重拳出击,重典治乱,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全过程监督,动态督查和常态监管相结合,开展督导检查,对政策落实不到位,工作开展不积极、监督管理不严格、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造成重大安全事件或不良社会影响的,要依法依规依纪问责。
(二)做好宣传引导。由宣传部门牵头,县教科局主导,通过多种途径加强科学教育理念的宣传,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和成才观,理性看待校外培训机构的作用,形成家校共育的合力;以县教科局成人办牵头,制定《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手册》,加强校外培训机构有关政策规定宣传解读,及时公布黑白名单以及校外培训机构备案信息,引导家长和社会了解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发展的有关要求,做好自身权益保护。
(三)畅通举报渠道。要以县设立公开举报监督电话和信箱,及时收集整理汇总,第一时间调查核实,第一时间处理上报;要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以中心校和县直学校为中心辐射,设立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和信箱,发动广大群众参与监督,及时公布违规行为情况,起到震慑作用。
(四)全面贯彻落实。在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双减”工作的同时,还要统筹做好面向3至6岁学龄前儿童和普通高中学生的校外培训治理工作,不得开展面向学龄前儿童的线上培训,严禁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不再审批新的面向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和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对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培训机构的管理,参照本方案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篇: “双减”督导工作方案
为充分发挥学校教书育人主体功能,切实加强校外培训机构治理,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根据国家和省“双减”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舟山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xx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机构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达到100%;初步建成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数字化监管平台;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总量和时长得到有效管控,课后服务覆盖率达到100%。
xx年进一步巩固义务教育阶段营利性学科类培训机构压减成果,全面建成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数字化监管平台,校外培训机构乱象基本消除;作业管理和课后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家庭教育支出和家长相应精力负担有效减轻。
xx年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取得显著成效,在巩固100%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县成果的基础上,不断提高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的创建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服务水平得到大幅提升,学校课后服务能够满足学生需要,形成具有舟山特色的'校内高质量教育教学管理体系,人民群众教育满意度明显提升。
二、主要任务
(一)大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1.加强优质教育资源供给。深入推进“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区)”创建,整体提升学校办学水平。实施小学扩容和初中学校培优行动,办好家门口的每一所公办学校,通过内涵发展加快形成一批现代化中小学校。深化集团化办学和城乡教育共同体建设,到xx年实现乡镇学校教育共同体全覆盖。常态化开展教师和管理干部跨校流动工作,高质量共享优质课程教学资源、教科研成果等,促进教育全要素有序流动。
2.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开齐上好国家规定课程,确保教师应教尽教、学生学足学好。加强幼小科学衔接,严格按课程标准落实零起点教学。学校不得随意增减课时、提高难度、加快进度。积极创新课堂教学模式,强化教育教学与生产生活、社会实践的联系,突出实践应用,提升学生的学习能力和创新能力。组织以“减量精质”为目标的系列培训,加强教学过程指导与评价,多形式开展中小学课堂教学、作业设计优秀案例评选推广工作。
3.加强考试管理。禁止抢赶教学进度、提前结课备考、违规统考、考题超标、考试排名等行为,大幅压减考试次数。进一步加强中考命题管理,合理控制考试难度,防止偏题、怪题、超过课程标准的难题。探索实行期中期末考试等级评价,考试结果不排名、不公布,以适当方式告知学生和家长,不得将考试结果在各类家长群传播。
4.深化高中招生改革。全面推行“公民同招”,切实规范普通高中招生秩序,维护良好教育生态。全市优质示范普通高中学校不低于60%的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二)切实提高作业管理质量
1.健全作业管理制度。健全作业统筹管理机制,学校要制定作业管理办法,建立作业校内公示制度,分年级公示作业内容构成、完成时长等,促进教、练、考一致。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
2.提高作业设计质量。加强校本作业资源建设,鼓励教师通过选编、改编、自主创编等方式设计高质量作业。鼓励布置分层、弹性、个性化作业,对完成基础作业有困难的学生开展个别化辅导。
3.分类控制作业总量。由学校年级组统筹各科目作业总量,确保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家庭书面作业,小学三至六年级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60分钟,初中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90分钟。
4.加强作业完成指导。教师要指导小学生在校内基本完成书面作业,初中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掌握学生学情,加强作业集体讲评、个别面批的针对性,做好答疑辅导。不得要求学生自批自改作业。
5.建立作业监督机制。各县(区)要出台学校作业管理监测办法,将作业管理情况纳入学校绩效考核范围。教育部门要将作业设计、批改、讲评、辅导等情况作为教师考核重要内容。
第五篇: “双减”督导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眼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坚决防止侵害群众利益行为,构建教育良好生态,有效缓解家长焦虑情绪,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二、工作目标
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作业布置更加科学合理,学校课后服务基本满足学生需要,学生学习更好回归校园,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全面规范。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家庭教育支出和家长相应精力负担有效减轻,人民群众教育满意度明显提升。
三、督查范围及主要内容
(一)督查范围:义务教育阶段各中小学,校外培训机构
(二)主要督查内容:
1、学校作业负担
(1)作业管理机制。学校要完善作业管理办法,加强学科组、年级组作业统筹,合理调控作业结构,确保难度不超国家课标。建立作业校内公示制度,加强质量监督。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
(2)作业总量。学校要确保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家庭书面作业,可在校内适当安排巩固练习;小学三至六年级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60分钟,初中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90分钟。
(3)作业设计质量。发挥作业诊断、巩固、学情分析等功能,将作业设计纳入教研体系,系统设计符合年龄特点和学习规律、体现素质教育导向的基础性作业。鼓励布置分层、弹性和个性化作业,坚决克服机械、无效作业,杜绝重复性、惩罚性作业。
(4)作业完成指导。教师要指导小学生在校内基本完成书面作业,初中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教师要认真批改作业,及时做好反馈,加强面批讲解,认真分析学情,做好答疑辅导。不得要求学生自批自改作业。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
(5)课余时间利用。学校和家长要引导学生放学回家后完成剩余书面作业,进行必要的课业学习,从事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开展适宜的体育锻炼,开展阅读和文艺活动。个别学生经努力仍完不成书面作业的,也应按时就寝。引导学生合理使用电子产品,控制使用时长,保护视力健康,防止网络沉迷。家长要积极与孩子沟通,关注孩子心理情绪,帮助其养成良好学习生活习惯。寄宿制学校要统筹安排好课余学习生活。
2、课后服务水平
(1)课后服务时间。学校要充分利用资源优势,有效实施各种课后育人活动,在校内满足学生多样化学习需求。引导学生自愿参加课后服务。课后服务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对有特殊需要的学生,学校应提供延时托管服务;初中学校工作日晚上可开设自习班。学校可统筹安排教师实行“弹性上下班制”。
(2)课后服务质量。学校要制定课后服务实施方案,增强课后服务的吸引力。充分用好课后服务时间,指导学生认真完成作业,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补习辅导与答疑,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普、文体、艺术、劳动、阅读、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不得利用课后服务时间讲新课。
(3)课后服务师资。课后服务一般由本校教师承担,也可聘请退休教师、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员或志愿者担任。
(4)严查教师参加校外有偿补课行为。
(5)线上学习服务。学校的专题教育资源和覆盖各年级各学科的学习资源应免费向学生提供。
3、校外培训行为。
(1)坚持从严督查机构审批手续。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对原备案的线上学科类培训机构,改为审批制。要对已备案的线上学科类培训机构全面排查,并按标准重新办理审批手续。未通过审批的,经查后,一律提交业务审批股室取消原有备案登记和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ICP)。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未经审批多址开展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
(2)坚持从严督查培训服务行为。重点督查培训教材、课程设置、培训时间、培训师资及收费等。
(3)坚持从严督查运营情况。督查资本涌入培训机构的情况,培训机构融资及收费情况,广告宣传情况,查处培训机构产业链、利益链,线上培训要督查培训时间和学生儿童视力保护情况。
四、督查时间、方式、工作安排
本次专项督查自8月25日开始,至10月31日结束。专项督查分自查、实地督查两个阶段进行。实地督查实施前,各中小学校、校外培训机构须按照上述内容组织开展自查,逐项检查、落实相关规定要求。区教督委和区教育局基教股、民管办、秘书股等相关股室组成联合督查组以“四不两直”方式开展实地督查。
1、问题线索查找。
一是发布督查举报电话,
二是组织学生填写“双减”调查问卷。
2、核实有关情况。根据问题线索,督查组将对相关单位和个人展开重点核查。
3、结果运用处理。严肃查处教师校外有偿补课行为,一经发现,列入违反师德师风予以顶格处理。坚决查处学校作业负担过重、校外培训机构超标超前培训等不规范行为,一经查实,教育督导股将对问题学校、机构下发整改督办函,学校和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的将移交业务审批股室进行处理。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压实责任。各学校、机构要高度重视学生“双减”工作专项督查,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做好自查等相关工作,积极配合开展督查。
2、公布电话,畅通举报。各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必须在本单位公众号、班级微信群及时公布督查举报电话。
第六篇: “双减”督导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根据中办、国办《关于进—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有效减轻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结合学校实际,制定落实“双减”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坚决落地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以下简称为“双减”)的文件精神,站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高度”部署落实“双减”工作,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构建教育良好生态,有效缓解家长焦虑情绪,促逬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工作原则
坚持学生为本、回应关切,遵循教育规律,着眼学生身心健康成长,保障学生休息权利,整体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与期盼,减轻家长负担,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坚持统筹推进、稳步实施,推进“五项管理”,全面落实国家关于减轻学生过重学业负担有关规定,确保“双减”工作平稳有序。
三、工作目标
进一步促进学校课堂教学改革,提高课堂教学及作业布置质量,改变校园内学科间“内卷”状态;彻底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缓解家长焦虑情绪,增强学生体质,丰富校园生活,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学生。确保一年内学生和家长的负担有效减轻,3年内成效显著,人民群众教育满意度明显提升。
四、领导小组
组长:xx全面负责
副组长:xx负责“双减”统筹工作
组员:各班班主任及科任教师(全面参与到五项管理和双减工作中来)
五、工作措施
(一)作业管理工作
1.学校教导处严格监督各学科各年级书面作业总量。严格执行规定:一二年级不留书面作业,三至六年级日常不超过1小时。实行各学科作业统筹把关制,建立教导处牵头、学科主管领导落实、学科年级组长协调、班主任负责、各科教师配合的工作机制,做好各学科作业的统筹平衡工作。教导处不定时抽查作业或访问学生,发现问题马上整改。
2.注重作业设计。要切实提高作业设计质量,将作业设计工作纳入校本教研工作体系,把作业设计落实到同级同科集体教研中,确保作业难度符合学生实际,不得超过课程标准要求。鼓励分层布置作业,布置弹性作业、个性化作业,注重设计探究性作业、实践性作业,探索跨学科作业、综合性作业,进一步创新适应不同学生需要的作业形式。坚决杜绝给学生布置机械性、重复性、高难度作业。
3.加强作业完成指导。教师充分利用课堂教学时间加强学生作业辅导,培养学生自主学习和时间管理能力;提高作业设计质量;加强作业与备课、上课等教学环节的一致性,提高教师的作业设计能力。
4.认真批改反馈作业。学校各教研组定期检查作业的布置与批改,教师对布置的学生作业要做到全批全改,不得求学生自批自改,作业批改要正确规范、评语恰当。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批改作业。
(二)睡眠管理工作
1.统筹安排学校作息时间。从保证学生充足睡眠需要出发,结合实际情况合理确定作息时间。上午上课时间不早于8:20,合理安排课间休息和下午上课时间,保障学生每天1小时午休时间。
2.加强科学睡眠宣传教育。教导处制定《下窖小学“五项管理”致家长一封信》转发到班级家长群及微信公众号,进一步明确学生睡眠时间要求:学校生每天睡眠时间应达到10小时,就寢时间一般不晩于21:20。大力普及科学睡眠知识,引导家长重视做好孩子睡眠管理。
3.指导提高学生睡眠质量。教师要关注学生上课精神状态,对睡眠不足的,要及时提醒学生并与家长沟通,家校共同加强学生睡眠监测督导。
(三)手机管理工作
1.学校通过家长群告知学生和家长,原则上不得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严禁手机进课堂。学生确有将手机带入校园需求的,须经学生家长同意、书面向学校提出申请,进校后要将手机交由学校统一保管,禁止带入课堂。
2.将手机管理纳入学校日常管理,制定《下窖小学手机管理制度》,明确统一保管的场所(保安室)、方式、责任人(保安),提供必须保管装置。
3.通过国旗下演讲、班队会等多种形式加强教育引导,让学生科学理性对待并合理使用手机,提高学生信息素养和自我管理能力。同时加强课堂教学和作业管理,不得用手机布置作业或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
4.学校将手机管理的有关要求,通过家长会、班级群等方式,告知学生家长,讲清过度使用手机的危害性和加强管理的必要性。让家长了解学生使用手机的利与弊,不要盲目听从孩子的话,告诉孩子,不要沉迷于手机游戏与网络,告诉孩子要能正确使用手机。家长应履行教育职责,加强对孩子使用手机的督促管理,形成家校协同育人合力。
5.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建议,细化手机管理规定,及时解决学校手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将学校手机管理情况纳入班级日常监督范围,确保有关要求全面落实到位,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四)课外读物管理工作
1.学校组织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中心学校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建立学校课外读物管理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加强管理,定期及不定期进行自查,防止问题读物进校园。
2.学校课外读物管理工作小组对校内课外读物认真排查清理,杜绝《办法》中列出的12条负面清单中图书存在。
3.学校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校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捐赠课外读物,学校将务必明确受捐赠课外读物来源,并进行审核把关,严禁问题课外读物进校园。
4.科学推荐读物。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要向学生家长公开,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各部门不得组织统一购买。
5.加强图书室(角)建设。学校图书室或班级图书角,要定期更新图书,提高使用率,丰富学生的阅读体验。
(五)体质管理工作
1.学校根据国家课程标准,开齐开足《体育与健康教育》课程,保证1-2年级每周4课时,3-6年级每周3课时。
2.学校制定大课间活动制度,并按照要求全面落实,每天大课间及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
3.学校制定学生近视眼防控方案,确保每天上下午各做—次眼保健操,制定学校学生视力状况监测机制,每学期定期进行全覆盖视力筛查。学校制定课程表,保证学生课间休息时间,要求任课教师提醒学生课间走出教室进行放松。为避免不良用眼行为,教师要监督并及时纠正孩子不良读写姿势,应保持“一尺、一寸、一拳”要求,读写连续用眼时间不宜超过40分钟。
4.组织丰富多彩的体育竞赛活动。以赛促学、以赛促练,结合运动季、比赛月开展足球、篮球、长跑、跳绳、广播操比赛等体育专项运动竞技赛,丰富课余生活,提高学生身体素质。通过学校拓展课、体育社团、校队的专项训练,达到培优提升效果,发展学生体育特长。
5.做好体质检测。学校认真做好每年一次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达标测试,依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如实记录测试结果,并将测试成绩及时录入系统。针对成绩不达标学生,进行体质健康复核制度,制定改善计划。
(六)落实课后服务工作
我校课后服务遵循“教师自愿、学生家长自愿、校内实施、成本分担、有效监管”的原则,为学生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以政府和学校支持家长合理分担运行成本的做法,强化公益属性。
1.自愿原则。为解决学生在家写作业遇到问题无人辅导以及学生在家打游戏玩手机无人监管等问题,学校通过教育局的课后托管平台,开设课后托管服务,为群众办实事。
2.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中午:11:50至13:10;下午:15:05至16:25(一二年级);下午15:05-16:55,参与课后服务的学生可自由选择。
3.安全管理。课后服务安排在校园内进行,校内有保安巡查,课堂有教师管理,确保学生安全;同时要求家长每天课后服务后准时接回。
4.课程安排。课后服务不上文化课,主要是作业辅导和各项素质培训班。
5.教师安排。本校教师自愿参与。
6.质量评价。通过学校评分和家长进行评价,既要把学生和家长的多重负担实实在在地减下来,又要实实在在地提高教育质量,亦即“减负增效”,真正提升校内的教育质量。
7.成本分担。学校无偿提供校园内课后服务场室及其他后勤安全保障,家长也需承担一定费用,具体费用按上级文件执行。
(七)夯实家访制度
把落实“双减”工作融入家访的内容之中,明确要求班主任每年全班家访不少于1次,面对面咨询家长对学校“五项管理”或“双减”工作的建议,发现问题马上反馈领导小组及时整改,把“双减”工作落地做实。
https://m.stokuaidi.com/qiyewenhua/30729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