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转让合同【三篇】

2023-09-19   来源:合同范本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经济适用房转让合同【三篇】,欢迎品鉴!

第一篇: 经济适用房转让合同

  转让人(以下简称*方):xxx *号: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xxx *号:

  *本着诚信、公平、自愿的原则,乙方就*方经济适用房权利义务转让达成以下协议:

  一、房屋转让情况

  1、*方同意将以*方名义购买的经济适用房转让给乙方,即

  *乙方自愿将经济适用房权利转让给乙方,乙方享有经济适用房产权下的所有权利。

  2、该房屋位于XX县“园丁花园”社区B号楼231单元,面积约138平方米(包括楼梯间等公共部分,实际面积以相关部门出具的房地产*为准)。

  二、价款及付款方式

  *方将该房屋出让给乙方,总价格(含装修费)为:**叁拾陆万元(小写¥360000元)。此款于本协议签订后,乙方一次*支付给*方。付款方式为银行转帐。

  三、共同约定

  1、因该房产关系为“经济适用房”,在该房产未过户前,乙方交付*方房屋使用权转让金的同时,*方应将该房交于乙方使用;

  2、*方把与县教育局购房合同(协议)复印件交给乙方保管,乙方享有该房产的一切权利;

  3、房产*尚未办理,*方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房产*,并且交与乙方保管。待该房产满足过户条件时,*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将该房产过户到乙方名下;若该房产过户手续费用过大,乙方可以延缓一年办理过户手续;

  4、根据*方与xx县教育局签订“园丁花苑”购房合同书约定,*方办理房产*,办理土地*手续费,税费等费用已经交给xx县教育局,等到相关部门允许办理房产*后,*方积极办理房产*,若政策或*相关规定变化,办理房产*除*方已经交给xx县教育局的费用之外,不足费用和再需补交各种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5、该房是“经济适用房”,超出经济适用房规定部分住房面积的购房差价由乙方负责补交;

  6、乙方在使用该房屋期间,与使用该房相关联的各种义务均由乙方履行,使用该房屋期间不按相关规定使用所造成的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四、*方义务

  1、*方要确认并保*有权转让本协议所指定的经济适用房,并具有签署本协议的完全能力。

  2、因该经济适用房以*方名义购买,故应以*方名义办理经济适用房的房产*及国有土使用权*、契*等,待产权手续办理完毕后,*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方要出具各项*,积极配合乙方办理,否则视为违约行为。

  3、在乙方未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之前,*方应将与县教育局签订的合同协议复印件和房产*、国土使用权*、契*等*件(*方取得相关*件后)交付乙方保管,否则视为违约行为。

  4、该房在过户到乙方名下之前,*方仅为该房产名义上的权利人,*方不得再将该房产进行买卖,不得将该房屋用于各种抵押、担保等,并保*未涉及任何抵押债权或债务,不被任何第三方追索任何债权或债务,否则视为违约行为。

  5、本协议签订后,*方的儿女、亲朋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提出收回使用。

  五、乙方义务

  1、乙方要履行本协议中约定的权利义务。

  2、该房是“经济适用房”超出经济适用房规定部分住房面积的购房差价由乙方负责补交。

  3、根据*方与xx县教育局签订“园丁花苑”购房合同书约定,*方办理房产*,办理土地*手续费,税费等费用已经交给xx县教育局,若政策或*相关规定或教育局相关核算变化,办理房产*等*件时除*方已经交给xx县教育局的费用之外,不足费用和再需补交各种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4、乙方在未过户之前,不能将房屋转让给第三方。

  六、违约责任

  若*方违反合同约定,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伍万元,并退还乙方支付购房费**叁拾陆万元。若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使用权,并且乙方支付*方伍万元违约金。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县*法院起诉。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乙双方各执一份,并附*乙双方*复印件,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确认后生效。

  *方夫妻签字: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住址:住址:

  工作单位: 工作单位:

  签订日期:201x年3月12日 签订日期:201x年3月12日

  出卖方:地址:联系电话:

  买受方:地址:联系电话:

  第一条房屋的基本情况。

  出卖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xx,房屋结构为xx建筑面积xx平方米(其中实际建筑面积xx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xx平方米),房屋用途为xx;该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该房屋内部附着设施见附件二;(房屋所有权*号、土地使用权*号)(房地产权*号)为xx。

  第二条房屋面积的特殊约定。

  本合同第一条所约定的面积为(出卖方暂测)(原产权*上标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如暂测面积或原产权*上标明的面积(以下简称暂测面积)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的面积有差异的,以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以下简称实际面积)为准。该房屋交付时,房屋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的差别不超过暂测面积的±__________%(不包括±__________%)时,房价款保持不变。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差别超过暂测面积的

  ±__________%(包括±__________%)时,*乙双方同意按下述第_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买受方有权提出退房,出卖方须在买受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____天内将买受方已付款退还给买受方,并按__________利率付给利息。

  2.每平方米价格保持不变,房价款总金额按实际面积调整。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土地使用权*质。

  该房屋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年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转让批准文件号为__________;该房屋买卖后,按照有关规定,买受方(必须)(无须)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

  第四条价格。

  按(总建筑面积)(实际建筑面积)计算,该房屋售价为(*)每平方米xx元,总金额为xx元整。

  第五条付款方式。

  买受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出卖方支付定金xx元整,并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xx日内将该房屋全部价款付给出卖方。具体付款方式可由双方另行约定。

  第六条交付期限。

  出卖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将该房屋的产权*书交给买受方,并应收到该房屋全部价款之日起__________日内,将该房屋付给买受方。

  第七条买受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时间付款,出卖方对买受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究违约利息。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__________计算。逾期超过________天后,即视为买受方不履行本合同。届时,出卖方有权按下述第________种约定,追究买受方的违约责任。

  1.终止合同,买受方按累计应付款的__________%向出卖方支付违约金。出卖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买受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买受方据实赔偿。

  2.买受方按累计应付款的__________%向出卖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出卖方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

  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出卖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期

  限将该房屋交给买受方使用,买受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款向出卖方追究违约利息。按本合同第十一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月利息在__________个月内按__________利率计算;自第__________个月起,月利息则按__________利率计算。逾期超过__________个月,则视为出卖方不履行本合同,买受方有权按下列第__________种约定,追究出卖方的违约责任。

  1.终止合同,出卖方按买受方累计已付款的__________%向买受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出卖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方据实赔偿。

  2.出卖方按买受方累计已付款的__________%向买受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第九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在买受方实际接收该房屋之日起,出卖方协助买受方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登记手续。如因出卖方的过失造成买受方不能在双方实际交接之日起__________天内取得房地产权属*书,买受方有权提出退房,出卖方须在买受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____天内将买受方已付款退还给买受方,并按已付款的__________%赔偿买受方损失。

  第十条出卖方保*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出卖方均在交易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出卖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一条因本房屋所有权转移所发生的土地增值税由出卖方向国家交纳,契税由买受方向

  国家交纳;其他房屋交易所发生的税费除另有约定的外,均按*的规定由*乙双方分别交纳。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三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四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乙双方同意由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五条本合同(经*、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本合同连同附表共__________页,一式__________份,*、乙双方各执一份,__________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出卖方(签章):

  出卖方代理人(签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买受方(签章):

  买受方代理人(签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二篇: 经济适用房转让合同

  (合同编号:)

  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注册地址、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机构、注册地址、营业执照注册号、法定代表人)

  买受人:(户口所在地、现居住地址、身份证号码、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证号、联系电话)

  配偶:(身份证号码、户口所在地)

  委托代理人:(工作单位、电话号码、资质证书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经济适用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划拨方式取得位于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面积为为平方米,规划用途**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号:***,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证:****;转让批准文件号:****.出卖人经批准,在该地块建设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名称:**,批准文件号:***

  第二条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依据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为:****

  该经济适用住房项目经核查批准,准予上市销售。《经济适用住房预售许可证》编号为:****

  第三条买受人所购经济适用住房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以下简称住房,其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房号以附件一上表示为准)为住宅,土地性质为划拨用地。所购买的住房为【现房】【预售房】,买受人所购住房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项目中的第型为房厅厨【幢】【座】单元层号房,该住房层高为层,地下结构,建筑层数地上闭式】层,阳台是【封闭式】【非封该住房【合同约定】【产权登记】建筑面积共中,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共用部位分摊建筑面积方米(有关共用部位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见附件二)

  第四条计价依据、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建筑面积计算该房屋价格,买受人所购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基准价格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实际销售价格为建筑面积每平方元,合计总金额为:百拾万元,核准的楼层调节率为米千元×(1±%)=百拾元整。

  第五条出卖人不得向买受人收取该房价款外的费用

  计入销售价格的代收、代缴费用,经买卖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同意由出卖人代收代缴时,出卖人必须出示委托收费部门出具的合法委托及收费标准,且不得加价代收。

  第六条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根据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建筑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住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进行处理:

  1、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进行处理: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即时贷款利率付给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面积误差=合同约定面积×100﹪因规划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第七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按下列第种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

  3、其他方式:

  第八条交付期限及条件

  出卖人应当在年月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具备下列条件的经济适用房交付买受人使用。

  1、该房屋工程检验合格,已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构办妥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2、该房屋已取得经济适用住房交付使用批准文件。

  3、出卖人与买受人关于下列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交付日期及条件的约定:(1)供水(2)供电(3)供气(4)排水(5)绿化(6)有线电视、宽带(7)小高层、高层电梯

  因不可抗力或者买卖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要延期交付使用的,出卖人应当在原因发生之日起15日内书面告之买受人。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该房屋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相关规定的证明文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处理:

  第九条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下列影响到买受人所购房屋使用功能的,出卖人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15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1、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出卖人未在规定时限内书面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2、买受人退房时,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即时贷款利率付给利息。3、买受人不退房的,应当与出卖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出卖人保证销售的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

  (二)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除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处,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付买受人使用,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过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

  第二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2)逾期超过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书面通知到达之日起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即时贷款利率支付利息及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合同终止履行。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率)的违约金。

  (三)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的第二种方式处(该比率应不小于本款第(1)项中的比日起至实际金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出卖人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合同终止履行。

  (2)逾期超过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

  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实际金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的违约金。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该比率应不小于本款第(1)项中的比率)

  第十一条产权登记约定

  产权登记约定经济适用住房为有限产权。在取得完全产权前,由买受人和出卖人按照各自的出资比例共同拥有,其中买受人占该套房屋卖人占该套房屋%,在此期间,买受人只能用于自住,不得出售、

  出租、闲置、出借,也不得擅自改变住房用途。买受人擅自将未取得完全产权的经济适用住房出租、出借的,由住房保障部门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按原购房价格从购房之日起每年扣减1%计算作价收回其住房。买受人弄虚作假、骗购经济适用住房的,由住房保障部门取消其购房资格,并按原购房价格从购房之日起每年扣减1%计算作价收回该住房;买受人家庭5年内不得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1、出卖人应当在该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相关证件资料交付给买受人自行办理权属登记或接受买受人委托代为办理权属登记。如因出卖人的责任,造成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项处理:

  1、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起**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已付房价款的***%赔偿买受人损失。

  2、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10%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第十二条上市交易约定

  买受人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后,起止日期按合同签定日期计,才能按市场价上市出售。不满5年的,不得直接上市交易,买受人因特殊情况确需转让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5年后出售时,政府具有优先回购权,上市所得价款可按照第十一条中出售人和买受人双方约定各自所占的房屋所有权比例进行分配,买受人凭住房保障部门出具的缴款证明或书面意见取得完全产权,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和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三条保修责任

  《住宅质量保证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出卖人自经济适用住房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在该房屋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出卖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卖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出卖人不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第十四条买受人的房屋仅作住宅使用。

  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有与该房屋有关联的公共部分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共用部位分摊面积承担义务。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住房有关联的共用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第十五条买卖双方就下列事项约定:

  (一)属买受人所有的共用设施、设备:1、物业管理用房;2、门卫房、电话间、监控室、地面架空层、共用走廊;3、物业管理区域内按规划配建的非机动车车库(棚);4、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绿地、道路、场地:5、其它依法归全体业主所有的设施设备:

  (二)买受人遵守业主临时公约,履行出卖人与业公司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前期物业管理期间,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包干制】【酬金制】,物业服务费(资金)标准为理企业按/月。平方米(建筑面积),由物业管收取,物业买受人应在次缴费的具体时间)履行缴纳义务。

  第十六条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双方另签订补充协议(附件四)

  第十八条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九条本合同连同附件共页,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条本合同签订后,由出卖人在合同生效之日起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向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备案。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出卖人(签章)买受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签章)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月日签于:

第三篇: 经济适用房转让合同

  *方:*号码:

  乙方:*号码:

  鉴于*方部队干部,根据部队相关规定,*方有权购买位于三亚市荔枝沟(原师部农场*队退休干部经济适用房一套(以下简称房屋)。房屋户型为,建筑面积约为平方米(可附加房屋其他信息)。*方拟将上述房屋转让给乙方,现*乙双方就房屋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双方约定房屋转让价格为元/平方米(按实际面积计算),房屋总价款为元。

  二、付款方式及时间:

  三、房屋转让所产生的各项税费由方承担,包括税金、维修资金、过户费用、水电气上户等费用。

  四、合同签订后,*方应将房屋交易过程中的全部凭*(包括开发单位出具的收款收据、选房凭*、购房合同、各种税费凭*、房屋所有权*书等)的原件交由乙方保管。

  五、在房屋可以办理过户手续时,*方应按乙方要求将房屋过户到乙方名下或乙方指定的其他人员名下。

  六、房屋在具备入住条件时,*方应将房屋立即交付乙方。且*方应当配合乙方办理房屋接收、产权登记、过户变更等手续。

  七、自本协议签订后,*方不再对该房屋享有实际所有权和使用权,房屋的所有权、使用权自签订协议时起即转移到乙方名下。*方不得对该房屋进行处置、转让、设置抵押或者担保,不得就该房屋提出任何权利主张。

  八、*方同意为乙方出具经公*的全权授权委托书。授权乙方对房屋进行自用或出租、出借、经营、转让等处置行为,所得收益归乙方所有与*方无关。

  九、任何一方均必需严格遵守协议的约定,在协议可以继续履行的情况下,首先应当继续履行本协议。在穷尽一切手段仍无法继续履行合同,双方必须解除合同时,乙方应当退还*方房屋,*方应当退还乙方购房款(包括转让费、税费等)。并且违约一方还应当赔偿守约一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并按损失的3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双方就损失的计算方法约定如下:

  1、在*方违约的前提下,如遇房价上涨超过20%时(房价持平或涨幅不足20%时,以20%计算),损失为房屋在争议当时的市场评估价,减去本协议约定的购房款,再加上乙方支付的转让费、过户税费和乙方实现权利的费用;

  2、在乙方违约的前提下,如遇房价下跌超过20%时时(房价持平或跌幅不足20%时,按20%计算),损失为本协议约定的购房款,减去争议当时的市场评估价,加上*方实现权利的费用,乙方因过户而支付的转让费、过户税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本协议是经*乙双方全体亲属和共有权人一致协商后签订的,任何一方不得以未经共有权人同意等事项否定本协议的效力。若任何一方亲属以此为由否定协议效力的,一切责任应由该亲属所在方签字的人员承担。

  十一、本协议一式四份,*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自签字时即发生法律效力。

  *方:

  年月日乙方:年月日

经济适用房转让合同【三篇】

https://m.stokuaidi.com/shiyongfanwen/281783.html

分享

热门关注

商铺租赁合同范本六篇

合同范本

个人借款合同范本范文(精选4篇)

合同范本

土地租赁合同范本范文(精选3篇)

合同范本

关于三方协议合同范本【七篇】

合同范本

全屋定制合同范本集合15篇

合同范本

房屋出租合同范本【汇编六篇】

合同范本

房屋租赁合同范本(合集三篇)

合同范本

个人租房合同范本(合集三篇)

合同范本

广州办公场所租赁合同集合11篇

合同范本

关于景区委托经营管理协议【六篇】

合同范本

Warning: Invalid argument supplied for foreach() in /www/wwwroot/m.stokuaidi.com/m/caches/caches_template/default_lx/content/show.php on line 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