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队风气监督员自查自纠报告【汇编三篇】

2024-01-14   来源:自查自纠报告

报告使用范围很广。按照上级部署或工作计划,每完成一项任务,一般都要向上级写报告,反映工作中的基本情况、工作中取得的经验教训、存在的问题以及今后工作设想等,以取得上级领导部门的指导。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部队风气监督员自查自纠报告【汇编三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篇一】部队风气监督员自查自纠报告

自机关作风整顿以来,我按规定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地委老干部局开展“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等有关文件及其他必读遍目。通过学习和认真对照自己平时的实际工作及思想动态,查摆了自身工作以来在政治思想、组织纪律、为人民服务宗旨、实事求是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对此进行了认真剖析,通过此次学习彻底转变以前一些不正确的观念和提高自己不足之处。以便今后更好地开展工作。

一、在政治思想和行为方面:

能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坚定对党的思想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和执行,坚持实事求是、奋发有为、贴近实际。对待工作能始终保持热情服务的态度,积极主动尽心尽责地为老干部解难事,具有一定时不我待的使命感和危机感。不足表现在:没有培养自己从政治的角度来观察、分析问题,认识事物只停留在表面,未透过现象看本质,对事物的理解不深刻、不全面。

二、在服务效率和活动落实方面:

善于思考,动脑,对出现的问题从不采取逃避的方法,不等待领导的指示,说一步走一步,不会认为“车到山前必有路”,而是力求寻找对策。积极向老干部推出过“四心”服务,主动做到“诚心、热心、耐心、细心”。老干部活动中心是为老干部服务的窗口单位,自身的形象建设十分重要。在接待老干部来访上,推出过“五个一”服务,对老干部一张笑脸相迎、一声热情问候、一杯热茶招待、一阵促膝交谈、一个满意说法。同时,积极想办法开展各项文体活动,能满腔热情地为老干部服好务,为拓展老干部活动服务事业发展能尽心尽力、尽职尽责。不足表现在:对老干部业务知识的掌握还不够不全面,认为自己了解的一些业务知识可以适应目前的工作了。

三、执行制度和工作作风方面:

积极建立各项制度,坚持用制度来规范工作和行为。用公务员守则规范我们的服务言行,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做事不推委扯皮,不敷衍塞责,不做违法违规行为,不公款吃喝。与老干部们沟通时,做到热情礼貌、耐心细致、态度温和,耐心解答他们提出的问题,没有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四难”的衙门作风。不足表现在:执行制度上,力求自己做好做到就好的思想,对工作人员抓的不够不实。对待工作有时没有做到脚踏实地,总想在工作中找到捷径,不要花费太多的精力就可以把事情做好。

保持良好的工作作风是国家和民众对一名公务人员的基本要求。保持良好的工作作风,从点点滴滴做起,自觉地践行,把整顿机关工作作风的要求贯穿到日常的具体工作当中,否则,就不能算是一名合格的公务人员。我将进一步树立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助手意识。从现在做起、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不论对离退休老干部还是社会老人,我都会真心诚意地对待他们,时时、事事、处处都要首先换位思考,切切实实地为他们着想,为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高行政效能,树立良好的公仆形象。我将在强化服务意识上下功夫,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

坚持“创先作风、提升能力、提高效率、作出表率”十六字方针,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高质量完成年度工作任务,使自己成为一个“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干部。

【篇二】部队风气监督员自查自纠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公安消防部队安全管理规定》、《公安消防部队事故防范细则》和总队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公安消防部队安全工作的决定》等有关规定,切实加强部队安全管理工作,确保部队高度安全稳定,特制定措施如下:

一、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各级军政主官是本单位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建立安全工作党委统揽、主官负责、机关各部门齐抓共管、基层严格落实的管理机制。各单位每年逐级、逐岗签订《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书》,制定目标,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严格落实总(支)队党委成员联系点制度,总队党委成员每两月、支队党委成员每半月要对联系点进行一次明察暗访。总队党委成员负责联系的支队、支队党委成员负责联系的大(中)队发生行政责任事故和违纪案件,联系人应负有连带责任。大队要明确一名领导负责所属中队的安全管理工作,平时每周、节假日期间必须到所属中队与官兵谈心,检查安全制度落实情况,对中队发生的安全问题负有连带责任。

二、严格部队安全管理教育制度。支队要抓好“两个经常性”工作平台系统的维护和使用。总队每半年、支队每月、大(中)队每周召开一次部队安全管理工作形势分析会,研判安全形势,查找安全隐患,制定改进措施,分级贯彻落实。总(支)队机关每月、大(中)队每周至少组织一次安全教育,重大活动和重要时节前必须进行专题安全教育。支队每年要组织一次安全演讲比赛和安全知识竞赛。大(中)队应根据任务变化、季节特点,每季度更换安全文化长廊内容。

三、建立重点人员排查管控机制。各单位每月对所属人员进行一次分析摸排,对组织纪律性差、不服从管理、自控能力弱、性格暴躁、经常酗酒、上网成瘾的.;对婚恋受挫、家庭变故、身体伤(病)残、考学落榜及单身干部、两地分居暴露出思想、情绪不稳定的;对受到批评、处分不能正确对待及其他有违法违纪苗头、容易发生问题的人员列为本单位的重点人员,建立专门档案,加强跟踪管理,及时做好心理疏导和思想转化工作。加强对外借人员的管理,严禁违规外借兵员,对批准外借和休假的,本单位领导每周至少电话了解一次其思想情况,做好登记,及时提醒应注意事项,防止失控漏管。

四、严格行政车辆管理和驾驶员培训制度。严禁支队、大队军政主官驾驶武警车辆,严禁违规外借武警车辆、牌照。机关行政车辆及行驶证、钥匙必须集中管理,严格落实车辆派遣审批和门卫验证制度,出车前,驾驶员必须进行安全检查,带齐“三证一单”。严禁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违反道路限速,最高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20公里。总(支)队机关行政车驾驶员不准超编超配,大队(不含特勤大队)行政车驾驶员不准使用现役士兵。现役官兵、合同制消防员、消防文职雇员拟驾驶部队行政车辆的,须经支队考核、总队后勤部审批,严禁随意指派人员担任驾驶员工作。认真开展驾驶员复训、复考工作,支队每年组织所有驾驶员进行不少于10天的复训,复考不合格的责令停止驾驶车辆,调离驾驶岗位。

五、落实“三项技防”系统管理使用制度。每年要对新增的行政车辆及时安装gps卫星定位,对新建投入执勤的中队要及时安装电子巡更仪和远程视频监控,定期对“三项技防”系统进行维护保养,保证完整好用。支队行政值班员每天要利用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对机关和大(中)队监控部位进行巡查,利用车辆gps卫星定位系统至少在每天18时至22时、节假日11时至14时和18时至22时对行政车辆进行定位跟踪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登记在案,及时解决,并在次日交接班时汇报检查情况和设备运行情况。中队干部每天8时前将前一日电子巡更查勤情况上传支队。支队每周对三项技防检查数据和“两个经常性”工作平台使用情况进行汇总分析,通报部队,并对相关资料建档保管。

六、严格安全管理奖惩制度。对年内未发生行政等级责任事故和案件的支队,总队给予支队军政主官每人2万元奖励;对发生行政等级责任事故或案件的支队,扣除上缴的安全保证金,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从严处理,取消所在单位和军政主官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对在督察中被发现问题未按时整改的,予以通报批评;再次督察中仍存在重复问题的,大(中)队主官到支队、支队主官到总队作检查。

【篇三】部队风气监督员自查自纠报告

近年来,林甸县按照“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目标,以“双创一争”活动为载体,以组织建设为基础,教育培训为手段,规范管理为重点,抬高新起点,树立新标准,努力实现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新跨越,致力建设一支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在实际工作中,坚持“五突出”,实现了“五化”的工作目标。

一、突出完善体系,实现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网络化。按照“带好队伍必先建好班子”的原则,强化纪委班子建设,实行书记负总责,常委分工负责的管理体制。坚持民主集中制,日常小事由书记会决定,重大事项必须由常委会集体研究决定,公正决策。同时,积极整合优化纪检监察力量和资源,以县纪委监察局为核心,按照“有党委就有纪委、有党组就有纪检组、有党支部就有纪检委员、有自然屯就有监督员”的要求,完善配齐了37个基层纪委(纪检组)机构和人员,设立了3个派驻中心乡(镇)纪检监察室,并在8个乡镇增设了专职纪委副书记和纪委委员。同时,结合村两委换届,在全县83个村选配了村党支部纪检委员,并聘请了100名村廉政监督员,进一步健全了县、乡(镇)、村三级纪检监察队伍网络体系。

二、突出准入任用,实现纪检监察干部选拔标准化。建立了资格准入制度,高标准设定纪检监察干部入口条件。在选 1

拔标准上,人选必须达到政治可靠、人品优良的要求,学历在本科以上,所学专业为与纪检监察工作相关的法律、财会、经管、中文等,年龄在35岁以下,有丰富的基层工作经验。这样既保证了人选过硬的政治、文化素质,又保证了其较强的工作能力和良好的干部形象。在选拔程序上,先由组织人事部门提出初步人选,纪委、组织部联合考察,经纪委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确定。近两年先后选拔了8名政治可靠、年富力强、专业对口、事业心强的干部同志充实到纪检监察队伍,他们在新的岗位,都很快地进入了工作角色,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和特长,担当起重要工作任务。目前,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均已达到大专以上学历,其中经管、法律、财会专业占80%,党政管理及其相关专业占20%,中青年干部占85%以上。

三、突出教育培训,实现纪检监察干部能力专业化。将教育培训作为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综合素质的重要手段抓好抓实。一是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各种调训活动,使其系统学习业务知识、时事政治、政策理论、文件精神等内容,提高综合素质。近两年,在工作任务繁重、机关经费紧张的情况下,共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中央、省市调训15人次,达到了很好的教育效果。二是规划安排新任职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参加省委、市委、县委党校培训,使其接受革命宗旨、领导科学、法纪条规等方面的`教育,为做好为民、务实、清廉领导干部做好准备。三是积极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突出纪检监察业务、法律知识的学习,每年都要组织自办纪检监

察干部培训班。今年已办班2期,重点强化了中纪委“四个对”、省纪委“十禁止”、市纪委“三个一”的教育学习,培训纪检监察干部230人次。四是注重加强纪检干部锻炼,从有利于干部成长进步的角度出发,把握各种教育锻炼机会,让年轻干部在工作实践中不断增长才干,先后派出4名纪委机关干部到乡镇挂职或承担包村任务。通过多渠道的教育培训,使纪检监察干部达到了知识化、专业化的要求。

四、突出轮岗使用,实现纪检监察干部交流经常化。从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增强内部活力和调动工作积极性出发,突出干部的交流和使用工作。制定了《纪检监察干部交流轮岗制度》,明确内部轮岗、外部交流的干部使用渠道。提出纪检监察干部在同一岗位3年必须轮岗,从事纪检监察工作10年没有提拔必须交流的要求,这样,既有利于干部的全面发展,又有利于干部的成长进步。三年来,全县纪检监察系统调整交流干部38人次,其中县纪委内部轮岗12人,委直与派驻机构轮岗5人,提拔14人,重用8人。有2名县纪委班子成员交流到县直部门任主要领导,1名科室主任交流到政法系统任纪检组长,有2名乡镇纪委书记提拔到政府任主要领导、2名到党群组织任负责人。

五、突出机制建设,实现纪检监察干部管理规范化。树立“打铁先得自身硬”、“正人先正已”的观念,强化纪检监察干部规范化管理。一是抓管理理念创新。在全体纪检监察干部中开展“双创一争”主题实践活动,结合林甸实际,提出了机关

建设创“六型”(和谐型、务实型、创新型、自律型、服务型、学习型)、纪检干部做“六者”(捍卫者、实践者、保驾者、示范者、先行者、保护者)、工作成效求“六新”(新进展、新作为、新思路、新举措、新要求、新成效)的目标,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在工作生活中要处理好彰显个性与互相包容、实现自我与维护大局、活泼舒畅与严谨自律、全面履职与重点突破、各负其责与互相配合、统一意志与积极能动、审慎稳妥与敢闯敢干、坚持学习与勤奋工作、坚持原则与适度灵活、内部和谐与外部认可十个方面关系,围绕“六个自我”(自我武装、自我警示、自我陶冶、自我约束、自我提醒、自我完善),不断提升纪检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省纪委《关于加强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的若干意见》实施后,组织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了认真学习传达,全体干部按照省纪委的要求,大兴“三风”、严守“十令”,力求“三实”、务诫“四不”,机关作风建设进一步加强。二是抓监督措施创新。为解决谁来监督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实行了内部监督制。建立了由县委、纪委、组织部、人事局、机关党委、信访办领导及各战线上的纪委委员组成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纪律监督领导组织,成立了由纪委副书记为组长的内部监督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内部监督的日常工作。明确了工作小组职责范围,制定了工作规章,工作小组定期向领导组织汇报工作进展情况,领导组织每年向纪委常委会汇报一年来内部监督工作的有关情况,形成良性的自我约束机制。自

监督小组成立以来,接待群众来访8人次,调查处理群众反映办案“不公”问题1起,澄清了群众误解。实行开门纳谏制,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形式,每半年召开一次党风巡视员(行风监督员)及社会各界人士座谈会,向社会发放征求意见信,公布内部监督电话,设立举报信箱,从多个层面征求社会各界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接受社会监督。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察局通过调查问卷、走访及上门纳谏等形式,向社会各界收集了7个方面共38条建议和意见,并做了认真的研究和落实;实行警示谈话制,县纪委领导班子成员,定期与基层纪检干部进行警示谈话,对个别苗头性问题随时谈话纠正,如发现不适宜从事纪检工作的干部要坚决予以调整。三是抓落实方法创新。实行督促检查制,县纪委对基层纪委(纪检组)、派驻纪检监察室主要负责人及干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重点帮促,对重要信访批件的办理情况,进行重点督导。定期或不定期对纪检监察干部履行职责、遵规守纪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查访、回访和巡访,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实行绩效考核制,县纪委明确细化基层纪委(纪检组)、派驻纪检监察室工作职责任务,并与“一把手”签订目标责任书,逐条量化计分,年终对目标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评议和量化考核,对没有达标的,由县纪委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对因工作失职、失误受到县委、县政府及上级纪检监察机关通报批评、违反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被查实,调离纪检监察队伍。四是抓管理制度创新。

在完善《派驻乡镇纪检监察室管理制度》、《文件管理制度》、《保密制度》、《办案制度》、《学习制度》、《工作纪实制度》等16项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实行了请示报告制,要求乡镇和县直部门纪检监察组织、派驻纪检监察室每半年向县纪委报告工作情况,县纪委机关干部完成任务后,要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情况,纪检监察领导干部要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自觉接受组织和社会监督。通过完善创新各项制度,形成完整的规范体系,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学习、工作、作风、生活等方面进行了严格要求,严格管理,形成了用制度管人、靠制度办事的工作格局。

通过“五个突出”,林甸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干部作风明显转变,素质进一步提高,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呈现出“风正气顺心齐、为民务实清廉、想干会干干好”的良好风气,在社会上树立了良好的形象。几年来,县纪委先后被市委、市纪委授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先进单位、办案先进单位、“双创一争”主题实践活动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5名纪检监察干部分别被评为省、市“双创一争”主题实践活动先进个人和“党的忠诚卫士”。

部队风气监督员自查自纠报告【汇编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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