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以“清廉”为基础,营造廉洁政风。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其目的不在于“搞活动”,而在于转作风。作为领导干部,搞一次特殊,就会降低一分威信;破一条规矩,就会留下一个污点;谋一点私利,就会失去一片人心。因此,我们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八项规定、国务院“约法三章”、省委省政府九项规定和绥化市委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制度。从我做起,严于律己,率先垂范,带头执行好各项制度规定。要加强重要领域、重要岗位、重点人员廉政风险预警防控体系建设,确保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守住底线、不越红线。要严格落实预算执行、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土地招拍挂等各项制度,从源头和制度上预防腐败;要厉行节约,降低行政成本,腾出更多资金改善民生。要及时发现和纠正违反各项工作纪律问题,大力整治政府机关工作人员慵懒散行为和作风涣散问题,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问题。[县委党政领导干部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心得体会]县委党政领导干部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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