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疫情防控期间管理制度十三篇

2022-01-22   来源:章程规章制度

管理制度是一定的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和管理组织的规范。它是实施一定管理行为的基础,是社会再生产过程顺利进行的保证。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学校疫情防控期间管理制度的文章13篇 ,欢迎品鉴!

第1篇: 学校疫情防控期间管理制度

  为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校内的发生与流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试行)。
  一、疫情期间,校园设隔离室,隔离室及隔离设施、设备由专人专人管理;进入隔离室时须更换隔离服,不得穿便服进入隔离室。
  二、校医对在校园内发现的疑似病例和可疑病例以及早期症状者立即采取隔离措施。
  三、凡与患者有密切接触者,应进行医学观察或进行隔离观察。
  四、对发生疫情部门或班级在该传染病最长潜伏期内要与其他班级学生相对隔离,停止到公用教室上课,禁止与其他学生共同用餐和活动。
  五、学校隔离室供疑似病例和可疑病例以及早期症状者排查期间使用,只接待隔离人员,外人不得擅自进入。
  六、按照规定,每天至少两次用有效含氯量500mg/L的消毒液对隔离室进行消毒。
  七、患病师生隔离时间以医学观察日为准,待隔离期满,疾病痊愈后要有医院开具证明方可回校上班或复课。

第2篇: 学校疫情防控期间管理制度

  疫情期间校园封闭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生管理,确保全校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结合我校实际,学校决定在疫情期间加强对校园的封闭式管理力度,具体规定如下:
  一、封闭时间:
  实行24小时全天封闭
  二、学校保安负责保证学校大门口处的消防通道畅通。
  三、疫情期间,学校只保留东侧大门的进出,其余通道,无特殊情况禁止通行。
  四、师生进出学校大门的规定
  1、在疫情期间,学校全体师生在进出校门时必须经过体温监测,并做好记录。
  2、在疫情期间,学校全体师生无特殊情况不允许随意进出校门,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出校门时,应严格履行请假登记手续。
  (1)因患急病或重病需外出就诊的,凭班主任签字的请假条登记后放行,如实在来不及履行请假手续,门卫室可电话联系学生处,后登记放行。
  (2)其他原因确需离校的,由本人写请假条,班主任签字,到门卫室登记方可离校。
  3、门卫室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把关,对不符合手续的同学,封闭时段一律不准外出。
  4、所有师生进出大门,必须服从门卫人员管理,对不按照学校要求进出的无理取闹的学生,学校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门卫在校园封闭期间,要不定时的在校园内外巡视,对采取翻墙、翻门冒充等违纪手段出入校园的学生,视情节轻重、态度好坏予以批评教育、纪律处分。
  五、校外人员进出学校大门的规定
  1、在疫情期间,无特殊情况不允许任何校外人员进入校园。
  2、如有急事或是特殊原因必须进入校园的,需要经过体温检测后,由接待人接入校园,并对其行动负责。
  3、未经许可,强行进入校园人员,学校保安应第一时间报警,后对其进行阻拦。
  传染病防控宣传教育制度
  为提高在校师生对传染病的防范意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学校传染病的发生、流行,特制定本制度。
  建立传染病管理机制,保证传染病防治宣传教育的必要经费。由学校医务室、健康教育教师负责开展预防、控制传染病相关的健康教育。
  以健康教育课形式开展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学校确保课时,提供健康教育课教材,将传染病防控的相关知识、技能,结合高中生的特点传授给学生。
  学校医务室根据学生特点和季节需要,利用宣传栏、广播、录像等多种形式,做好传染病防控宣传教育。
  利用网络、家长会、班会等形式,为学生家长开展传染病防控宣传教育,以提高家长的传染病知识水平,取得家长与学校的配合。
  定期为学校教职工、保洁、保安等工作人员开展传染病防控宣传教育,以防止食品在加工过程中污染,预防肠道传染病。
  疫情排查制度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按上级部门相关要求,特建立学校传染病疫情排查制度,内容如下:
  学校的疫情防控排查工作由学校日常防控组制定疫情排查制度并负责落实。
  及时准确掌握全校师生的假期内外出史和接触史,建立疫情健康档案。
  每天对全体教职员工及学生进行摸底排查,特别是有15日内自湖北等有疫情报告地区返回的情况,建立工作台账,实现排查全覆盖,并坚持执行健康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
  对外省返回的教职员工和学生要提前预警,要求其至少开学日前14天返辽并居家隔离,14天期满且无异常,方可正常入校。
  开学前,学生须连续14天在家自行检测体温至开学返校时,有发烧(体温超过37.3°C)的不得返校。
  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按上级部门相关要求,特建立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内容如下:
  1、班级内发生传染病,班主任在第一时间报学校医务室,上报内容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及联系方法、所患疾病、发病日期等。
  2、教工发生传染病,部门负责人在第一时间报学校医务室,上报内容同1。
  3、学校医务室教师在接到上报疫情后在第一时间与学校负责人沟通并上报大连市疾控中心,根据要求采取相应措施。
  4、传染病患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实施办法》进行隔离治疗,传染期内不得复课复工。
  5、对于班级发生疑似传染病的,班主任、部门负责人在第一时间报上级主管部门,经查确有传染病可能的,同3进行处理。
  6、对于瞒报,谎报,漏报,迟报及其他人为原因造成严重后果的,根据相关法律及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有关法律责任。
  一、报告病种
  1、法定报告的甲类和按照甲类控制的乙类传染病
  学校内发现甲类(霍乱、鼠疫)传染病疑似或确诊的散发病例,乙类传染病中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炭疽疑似或确诊散发病例。
  2、法定报告的乙、丙类传染病
  (1)呼吸道传染病。学校内在疾病最长潜伏期内发生麻疹2例及以上、流行性脑脊髓膜炎3例及以上,丙类传染病中流行性感冒、风疹、流行性腮腺炎10例以上。
  (2)肠道传染病。学校内在疾病最长潜伏期内发生急性病毒性肝炎、伤寒、副伤寒5例及以上、痢疾及丙类肠道传染病10例及以上。
  3、非法定报告的传染病。
  学校班级内出现集聚性水痘、手足口病等非法定传染病病人以及集聚性不明原因疾病病人,应立即向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4、发热事件。
  同一班级内在1天或3天之内突然出现有3例以上的体温大于38度,并伴有头痛、咽痛、肌肉酸痛等类流感症状的病人应向学校报告;同一学校内在1天或3天之内突然出现有5例以上的体温大于38度,并伴有痛、咽痛、肌肉酸痛等类流感症状的病人应立即向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5、食源性疾病
  学校在短期内发生因食品原因引起的恶心、呕吐、腹痛、腹泻,伴有发热症状的病人10例及以上,应立即向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二、报告要求
  1、学校校长、老师以及教育行政部门分管领导为传染病信息报告的责任人。学校指定专人负责传染病疫情报告,应建立相关工作制度和传染病报告登记簿,加强对师生健康情况晨检或巡查,及时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及时报告。
  2、学校师生中一旦发现有上述情况的,学校医务室教师应做好学校传染病病人登记,在第一时间内与校领导沟通并以电话或网络等方式,同时报告大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大连市教育局。
  3、发现学校内上述传染病暴发或流行、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集体性发热事件和水痘、手足口病等非法定传染病暴发疫情应立即电话向大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同时做好新续发病人的动态报告。
  三、传染病预防
  1、学校应认真执行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卫生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做好对新生的预防接种凭证入学,配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所在地的卫生服务中心做好相关疫苗免疫接种、传染病监测等工作。
  2、学校每年应拨出一定比例的传染病预防控制专项经费,用于学校肠道、呼吸道传染病暴发疫情的应急预防控制,包括应急药物储备、疫苗储备、消毒药械以及现场疫情控制等。
  3、每年组织对校内从事饮食、饮水、卫生等行业的人员定期体检,发现属法律规定的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应及时调离岗位。
  4、加强对学校供餐单位的监督管理,建立规范工作制度,防止食品在加工制作过程中交叉污染。做好师生饮水卫生、确保提供师生安全、卫生、合格的食品与饮用水。
  5、做好对学生健康查检和巡查,进行健康知识和传染病预防的健康教育。
  四、传染病疫情调查处理
  1、发现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应做好登记;配合协助大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做好病人的流行病调查;根据大连市疾控中心内专业人员划定的密切接触者协助做好每天医学观察,做好宣传教育、饮食、饮水卫生等控制措施。
  2、发现传染病暴发疫情、重大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卫生部门指导下及时护送病人就医治疗;对现场予以保护;如认为属于共同食用污染的食品或水而引起的,应暂停供应,并保留污染食品或水;同时积极配合大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调查、样品采集、消毒等工作;按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确定的密切接触者协助做好医学观察、预防性服药及应急接种;做好学校内卫生宣教、饮水饮食卫生和学生健康状况的晨检或巡查;根据控制疫情需要和疾控机构提出的暂停集体活动、停课、停学等紧急措施,经主管教育部门和当地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传染病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当发生传染病流行和暴发时,为了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构建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传染病疫情长效管理与应急处理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有效地防控传染病疫情扩散和蔓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班主任为本班学生健康情况检查报告第一责任人;各教研组长为各教研组教师健康情况检查报告第一责任人。
  二、每天上午7:30—8:00,中午12:40以班级为单位进行晨检、午检,由班主任负责检查本班学生出勤及健康情况;各教研组长负责对本组教师进行晨检、午检。
  三、晨检、午检中一旦发现师生中有如发现学生出现发热(体温≥37.3℃)或有流感样症状(流涕、鼻塞、咽痛、咳嗽、头痛、肌痛、乏力、呕吐、腹泻),要立即报告学生处和学校医务工作室,将学生送至隔离室,并及时与家长联系送往医院就诊。
  四、晨检、午检时间以外师生中发现有可疑症状者全校师生人人有责任及时报告。
  五、坚持追踪及电话随访制度。各相关责任人(班主任及各教研组长)对出现发热(体温≥37.3℃)或有流感样症状(流涕、鼻塞、咽痛、咳嗽、头痛、肌痛、乏力、呕吐、腹泻)的师生,要求其居家隔离治疗。居家治疗期间班主任及各教研组长要做到每天追踪了解病情变化及诊治情况,每天与学生家长保持联系,班主任及各教研组组长要将患病师生情况及时上报学校医务工作室。
  六、实行疫情快报制度。医务室教师要将晨、午检情况汇总,如发现一个班级一周内发生3例及以上病例,或同一学校发生10例及以上具有流行病学关联的流感样病例;或发生因流感样症状住院病例,需立即报告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对缓报、瞒报、漏报者,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七、实行健康零报告制度:晨检、午检报告结束后,各班主任或教研组长要及时将本组情况上报至学校医务工作室,由学校医务工作室教师对全校情况汇总,筛查。如有需要,按照及时准确完成上报工作。
  师生防护制度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按上级部门相关要求,特建立学校传染病疫情排查制度,内容如下:
  学校的日常防控组负责建立学校师生防护制度,并落实。
  学校各功能室(包括教室、办公室、活动室等)要时刻保持健康卫生,按时做好常规的消毒杀菌工作。
  学校要保证师生防护物资的充足,消毒水、洗手液等物资要及时供应。
  全校师生要保证勤洗手、多饮水;坚持在进食前、如厕后按照七步法严格洗手;未洗手前,不揉眼睛、不抠鼻子、不吃零食。
  学生在课堂上同一方向听课,避免小组讨论模式上课。
  教师在课堂上必须佩戴口罩上课,前排及其他有条件的学生也必须佩戴口罩。
  因病缺课追踪制度
  为了保障广大学生的身体健康,有效防止传染病疫情在学校的发生,早期发现传染病病人和疑似病人,做到早隔离,早治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制定本校因病缺课追踪制度。
  1、班主任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
  2、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报告人。
  3、学校疫情报告人要进行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4、班主任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学校学生处和学校医务室。
  5、学校医务室或学生处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隔离。
  6、各班主任负责每天班内因病缺课同学的联系工作,密切关注其健康状况,学生凭医疗机构痊愈证明方可返校。
  7、学校学生处和学校医务室对因病缺课情况进行统计,并按要求上报。
  8、学校突然出现大量学生不明原因缺课时,要及时上报大连市教育局和大连市疾控中心。
  病愈复课证明制度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按上级部门相关要求,特建立学校病愈复课证明制度,内容如下:
  一、凡是因病缺课的学生,返校上课时需上交医院的康复证明或诊断书。
  二、因病缺课学生是指:
  1、在校突感不适,请假回家治疗的;
  2、经集体组织体检,发现有传染性疾病的;
  3、在家自行检查有疾病的。
  三、返校时交验(病愈)康复证明的规定:
  1、凡患有伤风感冒,或患有皮肤、口腔、四肢等方面的(包括疼痛、烧伤等)一般性疾病的,返校时需凭诊断医院开具的痊愈证明返校复课;
  2、凡患有器官方面疾病的(如胃病、心脏病、肝病等)疾病的,返校时需凭三级甲等以上的医院开具的痊愈证明返校复课;
  3、经医院确诊患有传染病的,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大连市疾控中心的相关要求,即刻进行隔离治疗,不得到校上课,患病学生应立即到相关医院进行诊治,并将诊断证明复印件及时交学校留档。学生病愈且隔离期满时,必须由三级甲等及以上的相关医院开具复课证明,并上报大连市疾控中心。
  四、返校验证程序:学生持复课证明到学校学生处销假,学生处工作人员复查后,上报大连市疾控中心,根据相关指导,安排学生进班上课或继续停课观察。
  五、违规责任:
  1、学生没有相关证明擅自进班上课,导致全班或全校学生需要体检,学校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2、学生不经批准擅自进校(班)或者班主任擅自安排没有相关证明的学生进班上课,造成后果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晨(午)检制度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按上级部门相关要求,特建立学校晨检制度,内容如下:
  一、学生晨午检工作制度:
  1、每天早上学生进校后(午睡后),由班主任作为检查人负责进行晨(午)检工作。晨(午)检主要采取询问、观察、触摸等形式,如发现学生身体不适,特别是出现发烧、咳嗽、咽痛等流感样症状以及不能确定的其他症状时,立即通知学生处及学生家长,同时将学生送学校医务室进行检查确诊。
  2、对早晨未到校的学生,班主任应及时进行电话联系,问清原因并尽量与学生本人通话,以确定学生的真实情况。如果学生生病,要问明病情及去向,如实登记到晨检统计表上,并做好过程跟踪了解,直至学生痊愈。
  3、班主任如实填写好晨(午)检统计表后,交至学生处。
  4、班主任要做好学生及家长宣传工作,提倡学生之间相互督察。告知学生在家或校外出现发烧、咳嗽、咽痛等流感症状或其他不明症状时不能到校,应尽快报告学校并到医院诊断治疗。
  5、病情痊愈,持医院痊愈证明或病愈诊断书后可回校上课。
  二、教职工晨(午)检工作制度:
  1、各部门高度重视教职工晨(午)检工作,由各部门负责人承担本部门晨检检查和信息报表等有关工作。
  2、教职工晨检工作应在每天早上第一节课前完成。
  3、教职工午检工作应在每天午睡后。
  4、教职工应积极主动配合协助部门负责人的晨检工作。出现发烧、咳嗽、咽痛等流感症状或其他不明症状时,不能进课堂,应立即报告部门负责人,尽快到医院诊断治疗。教职工在校外出现病情症状时不能到校,应及时请假并尽快到医院诊断治疗。
  三、学生处晨(午)检工作制度:
  1、学生处负责学校晨检信息报送、紧急情况处理以及和上级主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2、每天10:00(14:00)前将各班晨(午)检统计表汇总后上报学校,必要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3、及时把缺勤学生人数、缺勤原因等情况做好统计并归档。
  晨(午) 检 流 程
  1、问:询问是否有身体不适感。
  2、看:查看学生在家身体健康情况报告单,查看学生手、口腔有无皮疹或疱疹,精神状况。
  3、摸:用手触摸学生额头,是否发热。
  4、量:对怀疑发热学生进行体温测量。
  5、就医:对有发热、出疹、精神差的学生要求监护人带其到医疗机构就医;必要的可立即进行隔离。
  6、消毒:对体温表每使用一次消毒一次,使用500mg/L浓度的“84”消毒液浸泡15分钟后用毛巾擦干;晨检老师每晨检到发热或疑似病例后,手要使用0.5%碘伏擦拭5分钟消毒一次。
  7、报告:晨检结束后,如有特殊情况,将当日晨检情况汇总后向大连市教育局和大连市疾控中心进行报告。
  督促检查制度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按上级部门相关要求,特建立学校传染病疫情督促检查制度,内容如下:
  督促检查制度由学校督查督办组负责建立并落实。
  学校督查督办组要定期对学校的常规疫情排查、晨午检等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学校督查督办组要不定期对学校疫情防控工作中的各项内容进行抽查,针对出现的问题,要及时指正,保证疫情防控的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对于工作积极、表现突出者给予表彰,对不负责任者按照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隔离观察制度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按上级部门相关要求,特建立学校隔离观察制度,内容如下:
  学校的隔离观察制度由学校应急处置组负责制定并落实。
  学校的隔离观察室设定在学校舞蹈室内,配备防护用品、消杀用品、观察窗、被褥等防护用品及日常用品。
  学校对在晨午检及课堂中出现的体温测量超过37. 3°C或有呼吸道症状的师生员工,进入隔离观察室进行隔离。
  在隔离的同时通知亲属或家长送定点医院发热门诊进行排查。
  对与确诊或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要及时进行隔离,并进行医学观察。
  隔离观察室每次使用后均需进行一次全面而彻底的消毒。
  消毒通风制度
  为了保障广大学生的身体健康,有效防止传染病疫情在学校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制定本校消毒通风制度。
  一、各班级及活动教室
  学校教室是人群聚集的地方,空气容易流通不畅,此时,教室的消毒通风就很重要,学校要求:
  1、当室外温度不低于15℃,天气晴朗时,要全天开窗(从教师早晨到校,到教师下班离开)通风。
  2、当室外温度过低或天气不好时,课间操和中午休息时间要开窗通风。特殊天气听候学校通知。
  3、学生未经允许不可私自关闭窗户。
  4、学生要勤洗澡,勤换衣服,讲究个人卫生,保持室内空气清新。
  5、保持室内外的环境整洁,走廊的窗户也要打开通风。
  6、教室内卫生角要干净,垃圾要及时分类处理,保证室内清新无异味。
  7、课间建议同学们到室外活动,多呼吸新鲜空气。
  8、除了值日生外早晨上课前和中午吃饭后学生要到操场活动。
  9、各班级要安排专人利用放学时间对本班教室进行消毒,每周2-3次。
  二、教师办公室
  教师办公室同样是师生学习活动的重要场所,同时也是各班级同学交叉聚集的重要场所,因此学校要求如下:
  1、教师办公室每天需要通风与换气。根据季节和天气的不同,确定换气方式与次数,温暖天气宜实行全日开窗的方式换气,寒冷天气在课前和课间休息期间宜利用教室和走廊的窗户开窗换气,每天不少于两次,每次不少于10分钟。
  2、传染病高发季节,通风次数和时间都要增加。每天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20分钟。
  3、各办公室负责人要对相关人员进行任务布置,每日准时通风换气。
  4、办公室应安排专人负责本区域内的消毒杀菌工作,每周至少2次。
  三、图书馆(阅览室)等其他活动场所
  阅览室、电视台、广播站等其他活动场所同样是学生活动的主阵地。因此,相关消毒通风工作同样重要,具体要求如下:
  1、相关活动室在正式使用前需提前对活动区域进行通风换气30分钟以上。
  2、各活动室负责人应视使用频率与卫生情况判定消毒频率。原则上,每天使用的,每周一次消毒;使用频率不高的,每两周一次消毒。
  学生健康体检制度
  为了保障广大学生的身体健康,有效防止传染病疫情在学校的发生,早期发现传染病病人和疑似病人,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治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制定本校学生健康体检制度。
  一、学校为每名学生建立健康档案,并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如实记录并上报。
  二、严格按照大连市体检中心和大连市传染病预防中心相关要求,每学年对学生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并根据上级要求做好体检上报工作。
  三、加强学生食品卫生的管理,教育学生合理营养,平衡膳食。掌握预防营养性疾病的基本知识,了解平衡膳食对人体健康的重要作用。
  四、科学制定作息时间,充分利用大脑的活动特点,注意用脑卫生,合理安排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效率。
  五、学校和各班要切实做好学校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工作,定期组织卫生检查评比活动,使学校环境整洁美观,学生人人讲卫生。
  六、认真组织学生做好两操,每个科任老师应及时纠正学生坐、立、读、写的姿势及眼保健操的穴位。
  七、建立预防疾病应急制度。发现学生生病要指导学生到正规医疗机构就诊,并及时了解诊断结果。若发现重大疾病或传染病应在第一时间上报校学生处和校医务室。根据病人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保证病人得到及时科学的治疗,防止疾病传播。
  八、应劝告患病学生及时治疗,并在家休息,禁止患有发热等传染病的学生带病来校学习。
  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安全工作,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避免各种不安全因素的发生,特制定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1、每学年开学前,放寒暑假、节假日前,必须开展全校性的安全大检查。
  2、学校每月必须进行一次安全自查工作。在自查的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要及时以文字形式报告相关部门,以便得到及时处理。
  3、每学年各部门负责人开展不少于三次的联合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有问题需要整改的部门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本部门单位解决不了的上报到相关部门解决。
  4、对供餐单位,每学期至少进行三次随机检查。
  5、消防隐患排查工作每月不少于一次,有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我校的《消防安全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6、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必须及时提出整改计划、整改方案,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按期完成。同时整治完成后,要组织有关人员验收,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能投入使用。
  7、每次排查时,排查人员不得少于三人,且必须有安全知识和排查能力的人担任。
  8、在排查的过程中,如果遇到不能下结论的问题应请有关部门,专家进行鉴定,以防事故发生。
  9、不认真严格执行此排查制度的,实行领导责任追究制。
  学生因病缺课及病因排查登记表
  学校名称:
  登记日期
  姓名
  性别
  年龄
  班级
  家长联系
  电话
  排查原因
  主要症状、体征
  发病日期
  就诊医院
  排查
  结果
  处理意见
  登记人
  备注
  1、排查原因*选项:①因病缺勤;②传染病早期症状(常见传染病早期症状:发热、皮疹、腹泻、呕吐、皮肤黄疸等);③疑似传染病病人。
  2、排查结果*:填写病名
  3、传染病流行期间按有关文件规定做好每日病情追踪并登记。
  学生因病缺课及病因排查登记本
  学校名称:
  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

第3篇: 学校疫情防控期间管理制度

  为切实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坚决有力隔断传染源、切断风险源,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更好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规范,按照《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企业复工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和台州湾集聚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企业有序复工复产相关文件的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浙江东亚手套有限公司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公司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1、组成成员: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其中,俞清秀对公司疫情防控工作负总责,何贤凯负责处理日常具体事务,周君超为专职卫生员。

  领导小组下设日常管控组、后勤保障组、应急处置组、监督管理组。

  2、日常管控组:

  组长:

  组员:

  负责员工排查与健康申报、落实日常疫情防控措施。

  3、后勤保障组:

  组长:

  组员:

  负责落实后勤保障和防疫知识培训宣传。

  4、应急处置组:

  组长:

  组员:

  负责临时观察点、集中隔离观察点的维护,发生疫情后的应急处置。

  5、监督管理组:

  组长:

  组员:

  负责对本公司的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向集聚区疫情指挥部报送信息。

  二、建立员工排查与健康申报制度

  (一)外来员工劝返与返岗把控工作(负责人:罗学成)

  各部门负责人、车间主任通知各自部门、车间台州市外来人员不得擅自回公司上班,一切听从公司复工安排。对高风险地区员工尽量不招用或暂缓来台;对中、低风险地区及符合不隔离政策的员工,按照来前有准备、途中有秩序、来后有制度,及时组织返回上岗。

  (二)复工前实施到岗员工健康申报(负责人:潘悄悄)

  建立“一人一表”登记制度及复工信息管理系统,核实到岗前14天行动轨迹,精准排摸到岗员工健康状况及详细信息,包括员工籍贯、身份证号、健康情况、假期外出情况、与湖北、温州地区人员接触情况、直系亲属健康状况、返台所乘交通工具及路线、到台日期、在台居住地址等信息,及时排查有无发热、咳嗽、咽痛等任何异常情况。

  三、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一)厂区管理要求(负责人:何贤凯)

  1、设立单一出入口,封闭其他出入口,实行封闭化管理。进出人员严格测量体温、询问健康状况、有无外出台州史,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做好登记记录。

  2、登记内容包括:检查时间、姓名、身份证号、有无症状、有无和湖北、温州、温岭等疫情较为严重地区相关人员接触。如体温异常者,或有与湖北、温州、温岭等疫情较为严重地区相关人员接触的,严禁进入公司。

  3、禁开中央空调,厂区各空间保持开窗通风,保持环境卫生整洁。开工前对厂区、车间内公共场所、人员聚集场所(宿舍、食堂等)的设施、设备进行清洁、消毒,消毒时须佩戴护目镜及防护手套。

  4、合理安排生产活动,减少人员聚集,疫情期间不举办各种大型会议和集会,小会议要控制时间,到会人员须佩戴口罩,会议结束后及时对会议室清洁消毒。

  (二)口罩佩戴要求(负责人:周君超)

  1、所有员工在上班工作、日常休息、外出活动时(除就餐和睡觉外)必须佩戴防护口罩,口罩佩戴要求正确规范,可通过微信等推送规范佩戴口罩视频进行指导。

  2、正确佩戴口罩方法:①先洗手。②分清口罩正、反、前、后。金属鼻夹侧朝上,深色面朝外(或褶皱朝下),浅色朝内。手尽量不要碰触口罩内侧。③上下拉开褶皱,使口罩覆盖口、鼻、下颌。④将双手指尖沿着鼻梁金属条,由中间至两边,慢慢向内按压,直至紧贴鼻梁。⑤适当调整口罩,使口罩周边充分贴合面部。吹呼气,测试密闭性。

  (三)健康检测要求(负责人:张永飞)

  1、设置体温检测点,负责体温检测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

  2、严格执行上岗人员体温筛查制度,对所有员工每天测量体温不少于2次(早、晚),保持适当距离,检查员工正确佩戴防护口罩,逐个对员工进行体温测量及进行健康相关询问,并做好登记工作。

  3、如发现员工发热超过37.2℃,或有咳嗽、咽痛等呼吸道症状的,应立即隔离到临时观察点,并上报应急处置组开展后续处置工作。

  (四)食堂管理要求(负责人:任林德)

  1、食堂工作人员一律按要求佩戴好口罩,每天两次以上体温检测,专人负责打饭菜,并做好留样。

  2、实行分餐制,严禁采取大桌餐;安排专人负责排队打饭、就餐秩序的维护管理工作。

  3、采用分餐制时,应尽可能采用分时段、多批次安排就餐,就餐时所有就餐者每桌坐2人,同方向就坐,两人相隔l米以上距离,不得面对面就餐、闲聊、扎堆就餐,就餐前后应洗手。

  4、安排专人负责食堂区域的开窗通风,保持食堂整洁卫生。严格按要求对餐具进行卫生消毒,首选煮沸消毒,确保干净卫生。

  (五)场地消毒要求(负责人:方苍荣)

  1、安排专门清洁人员穿戴好防护用品,对食堂等公共活动重点场所和人群聚集场所,以及门把手、电梯电灯按钮、扶手、便槽等重点污染部位每日进行有效消毒两次以上。

  2、在盥洗室、卫生间等配备洗手液或肥皂,供员工洗手使用。

  3、重点加强公共卫生间的开窗通风,减少排泄物的气溶胶传播可能;对公共卫生间地面、墙壁和便槽等采用喷洒、拖地等方式开展卫生消毒。

  (六)宿舍管理要求(负责人:张永飞)

  1、加强职工寝室管理,降低住宿密度,对宿舍内职工实施封闭式管理,统一入住,不得外出。

  2、两人以上的寝室、休息室必须佩戴口罩,职工寝室间不串门、不走动、不交流,禁止娱乐、聚众聊天等集聚性活动。

  3、室内环境保持有效开窗通风,加强室内卫生间和公共卫生间的开窗通风和卫生消毒。

  4、走出宿舍必须戴口罩,与人距离保持1米以上。

  (七)车辆管理要求(负责人:任林德)

  1、每日要对进出车辆进行登记,要特别关注到企业办理业务的外来车辆。

  2、公司车辆、员工车辆和运输车辆每日进行有效消毒2次以上,保持通风换气,来自重点疫区车辆禁止进入公司,特殊车辆进出凭政府发放的通行证放行。

  四、落实后勤保障和防疫知识宣传

  (一)后勤保障措施(负责人:徐仙金)

  1、配备防疫应急物资,包括一次性口罩、电子体温检测仪等测温仪器、消毒药品与器材等必备物资,确保数量满足要求、质量符合标准。

  2、负责对外生活必需品和日常餐饮原料的采购;做好餐余垃圾及废弃口罩的管理,对废弃口罩消毒处置。

  (二)防疫培训宣传(负责人:罗学成)

  1、通过微信、钉钉、悬挂横幅、张贴宣传栏和海报等多种形式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治知识宣传,保留宣传照片等资料。

  2、重点宣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基本知识、正确佩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风、少聚集等内容。

  3、负责培训日常管控、卫生消毒、应急处置等工作人员的技术培训。

  五、加强应急处置(负责人:张永飞)

  1、厂区按要求设置异常人员临时观察点(贴上“临时观察点”标识),若员工体温出现异常,或有各类呼吸道症状,立即带至临时观察点,并向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并进一步跟踪处置。在异常人员送医后,应立即对其所有密切接触者进行排查并按“一人一室”的要求进行隔离,待异常人员排除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后,方可解除密切接触者的隔离。

  2、实行公司主动检测和员工主动报告双向机制,员工本人、家属或同住人等发现疑似情况应主动上报。

  3、异常人员转移后,应对临时观察点、工作地点、宿舍、卫生间等可能污染的地方进行彻底消毒。

  六、建立监督及信息报送机制(负责人:俞清秀)

  1、由监督管理组负责每日对本企业的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分析原因、填补漏洞、总结教训。

  2、落实信息报送机制,每天按要求如实的向集聚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做好员工信息变动、健康状况、外来人员劝返等情况报送。

第4篇: 学校疫情防控期间管理制度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初三、高三开学方案》和《教育局高三初三开学准备工作函》的精神以及我校《教职工考勤制度》要求,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校园安全管理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新型冠状病毒对我校师生员工健康与生命安全造成危害。从即日起,校园实行以下管控措施:
  一、校门管理
  (一)前门口
  正常开放
  (二)后门口
  全天封闭,原则上不对外来人员和教职工开放。
  二、车辆管理
  禁止校外、教职工车辆进入校园,因公来校或物资采购、运输货物的,请对接部门与政教处联系,车上所有人员须下车接受体温检测和安全检查。
  三、人员管理
  (一)教职员工、教工家属、后勤服务人员、施工人员入校,应该主动接受体温检测和向门卫出示健康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并佩戴口罩。
  (二)因公来校人员,均需佩戴口罩,登记身份证件信息和入校原因,并由相关校内人员迎接。
  (三)教职员工带非本校人员进入校园的,进校前必须主动进行登记,随同人员须进行体温检测。
  (四)学生未经批准不得提前返校或者离校。
  (五)无有效证件或体温异常者,谢绝入校;未佩戴口罩者禁止入校。
  (六)谢绝校外人员入校游玩、锻炼等。
  (七)禁止外卖进入校园。
  所有入校人员应服从安保人员的统一管理,登记相关信息,接受体温检测和安全检查。

第5篇: 学校疫情防控期间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校食堂疫情期间用餐管理,降低交叉传染的风险,强化对食堂就餐环境和服务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食堂供餐实行分时错峰制度,对用餐时间进行调控,延长供餐时间(含早、中、晚),原则上以套餐(盒饭)为主,实行分发制。

  学生就餐时间:

  早餐:6:40—8:00

  ①6:40-7:10师范与艺术学院;②7:10-7:35工程技术学院、现代服务学院;③7:35-8:00中职部、财经学院、体育学院。

  中餐:11:30——13:00

  ①11:30-12:05师范与艺术学院;②12:05-12:30工程技术学院、现代服务学院;③12:30-12:55中职部、财经学院、体育学院。

  晚餐:16:30——18:00

  ①16:30-17:05师范与艺术学院;②17:05-17:30工程技术学院、现代服务学院;③17:30-18:55中职部、财经学院、体育学院。

  教职工就餐时间:

  早餐:7:15——8:00

  ①7:15-7:35在校值班人员、辅导员、阿城区教师;②7:35-8:00以通勤车到的时间为准分散就餐。

  中餐:11:30——12:15

  ①11:30-11:45行政人员;②11:45-12:00师范与艺术学院、工程技术学院;③12:00-12:15现代服务、财经、体育学院及中职部。

  二、疫情期间,严格执行错峰就餐制度,后勤事务管理中心、各二级学院负责对师生用餐时间的监督管理。

  三、要加强对食堂监管,确保按时按点足量供餐,保证饭菜质量。

  四、食堂供餐时,原公共区域使用物品和个人自助添盛主食全部取消,由食堂专人提供(含餐盘或一次性餐盒发放、打粥、调味品等)。

  五、食堂供餐时,原循环使用筷子取消(使用一次性方便筷子)。

  六、就餐人员按照指定时间到餐厅吃饭并配合食堂人员进行就餐前体温检测,检测后按照防疫间隔距离要求列队打饭,严禁插队。

  七、就餐人员按顺序就坐用餐(由专人引导,按餐桌号依次就餐),面朝东就坐,坐下吃饭的最后一刻才可摘掉口罩,其余时间务必佩戴口罩。就餐时2人一张桌子,禁止2人以上同行和聚堆唠嗑。

  八、档口外部由食堂合作经营商户安排专人负责监督排队秩序及就餐人员数量,内部由后勤伙食科值班人员进行管理监督。

  九、有发热、感冒、咳嗽症状、呼吸道感染的就餐者不要进入食堂,可委托食堂或他人送餐。

  十、食堂供餐、用餐区域,实施每餐后定期消毒;师生文明用餐,做到不剩饭、不剩菜。就餐后,严格餐厨垃圾的分类管理,避免餐厨垃圾污染环境及传播疾病。

  十一、对于错峰就餐制度执行不力的部门、人员以及商户,学校将追究主要管理人员的责任。

第6篇: 学校疫情防控期间管理制度

  环境卫生是学校一日常规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为了加强学校师生的环保健康意识,提高校容校貌整治力度,推进校园“四化”建设,为全校师生师生员工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特制订本制度。

  一、校园环境卫生区划责任

  (一)教室、寝室、公地卫生:由学生负责打扫。

  (二)教师办公室卫生;由本年级教师负责打扫。

  (三)行政办公室卫生:由处室负责人负责打扫。

  二、校园环境卫生组织检查

  (一)学校德育处负责全校公地卫生(包括教学楼厕所)划分,学生会卫生部负责教室、公地、寝室卫生检查。

  (二)校长负责行政办公室卫生检查,年级组长负责本年级教师办公室卫生检查,教导处负责教学功能室卫生检查。

  三、校园环境卫生检查标准

  要随时保持校园环境清洁卫生,教室、办公室、公地、楼道、厕所一天三次清扫(早读课前、午自习前、下午放学后),学生寝室一天两次清扫(早读课前、晚自习前),仪器管理室根据实验开出情况清扫,具体标准如下:

  (一)教室清洁标准:必须达到亮、净、齐、美四字要求。即门窗玻璃明亮;地面、墙面、桌面干净;桌凳物件摆放整齐;布置美观。

  (二)公地清洁标准:必须达到四无。即地面无吐扔物;无枯枝落叶;花坛里面无杂草;花台瓷砖无污点。

  (三)楼道清洁标准:必须达到扫、擦二净。即楼梯扫的净,护栏玻璃、消防栓、灭火器箱、扶手栏杆擦得净。

  (四)寝室清洁标准:必须达到“五线一干净”。即衣服晾晒一条线,水桶摆放一条线,洗漱用品摆放一条线,被子折叠摆放一条线,鞋子摆放一条线;每天地面打扫并保持干净。

  (五)厕所清洁标准:室内无异味,尿槽、便槽冲洗无污垢,地面干净无积水和污渍,洗手池干净无堵塞,墙面光洁无污迹。

  (六)办公室清洁标准:地面扫清无灰尘、无废弃物,墙面无污迹、无蜘蛛网、标语无缺损,桌面办公用品摆放整齐,堆放有序。

  (七)仪管室清洁标准:实验台上使用过的仪器全部清理,且分类归位,做到上上下下、里里外外、干干净净、整整齐齐。

  四、校园环境卫生通报考核

  (一)学生会每天把班级卫生检查记录单,学生寝室管理员把寝室卫生检查汇总,统一上交值周行政领导,由行政值周领导负责统分,将结果公示在门厅黑板上。

  (二)每周一升旗仪式,学校对各年级卫生积分前50%的班级进行表彰,颁发卫生流动红旗。寝室卫生纳入星级管理,每周一公示在寝室值班室门外。

  (三)学校班级卫生考核结果和班主任绩效考核挂钩。

第7篇: 学校疫情防控期间管理制度

  各系(部)、中心(学院)、处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教育厅、省供销社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进一步加强我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学校决定从1月29日起,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的校园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1月29日起,校园实行半封闭式管理,仅开放校园南大门,其它大门一律关闭,正式开学后视情况开启其它校门。

  二、开学前师生不得提前返校。如有工作需要确需返校的教职工一律凭有效证件(身份证、校园卡等)进入校园,进校前必须进行体温检测,体温超37.3℃不得进校。

  三、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校,凡需入校办理有关业务的外来人员,须事先联系好学校有关部门,并经有关联系部门确认、出示有效证件、履行登记手续、测温后方可进入校园。

  四、驾车进入校园的教职工,车上乘员均须出示相关证件,如有校外人员随行的,应出示有效证件并履行登记手续、测温后方可进入。

  五、一切外来无关车辆、出租车、网约车、共享单车等一律禁止进入校园。

  六、校园半封闭管理期间,学校一律不举办大型活动,停办各类校内外培训班。

  七、加强合作企业及创业园企业管理,在校办公的合作企业及创业园企业按照杭州市规定,不早于2月9日(正月十六)24时前复工。

  八、加强宿舍楼门禁管理,全体学生在学校确定的开学时间前不得提前返校入住。

  九、加强公共区域管理。体育馆、图书馆一律不对外开放。

  十、与湖北有关联(去过或接触过去过湖北的人)的师生,需自觉居家医学观察14天,不要外出、不要到校。

  十一、各部门在接此通知后,请立即向全体师生员工进行传达,要求大家自觉遵守相关管理规定。有特殊情况可联系校园110报警指挥中心。

  十二、以上措施,如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并配合。

第8篇: 学校疫情防控期间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疫情防控工作相关的重要文件精神,加强我校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好我校全体学生、教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在结合“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重要原则,坚决完成好全校“0”感染、“0”输入的总体目标,多措并举全面做好我校的疫情防控工作,特制定疫情期间校园封闭管理制度,请务必抓好落实。

    第一条 疫情期间全校实行封闭式管理,为确保校园进出监管成效,校园进出通道只保留正大门作为唯一出入通道,其他通道全部关闭,全面开放各通道时间具体以本校通知为准。

    第二条 外地返回教室,需到本地医院完成健康体检工作,并自行在家隔离14天后,身体状况无异常方可返校。

    第三条 本校入学学生原则不允许离开校园,教职工凭工作证出入校园,进入校园需佩戴口罩且体温检测无异常(额温检测超37.2℃视为异常)后方可允许进入学校,未佩戴口罩和体温异常者坚决不许进入本校,强行闯关者则严格按照安保工作条例处理,并上报学校教务处。

     第四条 非本校工作人员或因公办事的车辆一律不允许进入校园,工作人员凭相关有效证件进入校园,因公办事车辆需经保卫科联系学校教务处确认,在进入校园前车内所有人员均须核实是否有重点疫情地区旅居史、是否接触过重点疫区人员,无到访史和接触史人员需佩戴好口罩,体温检测无异常后,出示有效证件履行登记手续,方可放行通过,所有车辆必须按规划的喷淋消毒路线行驶通过,不符合进出条件的则严格不允许入内。

    第五条 疫情期间谢绝外来参观,严格控制外来人员入校,所有需入校办理业务的来访人员均须要进行身份核实,扫健康码查询出行情况近14天内是否有重点疫情地区旅居史,并核实是否接触过重点疫区人员,无到访史和接触史人员体温监测无异常者,经学校领导同意后,出示有效证件履行登记手续后,有接待人员陪同进入学校指定的专用接待室。

    第六条 疫情期间原则不允许家长前来探视,特殊情况除外,所有前来为学生送生活用品的家长,均不予进入校园或联系学生到校门口自取,家长所携带的生活用品需经保卫科消毒处理后再转交学生,且不能携带食品以及其他物品等。

    第七条 所有在校学生和教职工严格按照学校就餐管理制度在校就餐,严禁外出就餐或携带入内就餐,严禁外卖订餐,疫情期间严禁所有外卖送餐到学校或进入校园。

    第八条 疫情期间学校不举办大型集会活动,酌情取消室内培训或娱乐活动。 第九条 严格按照本校防疫消毒工作方案实施消毒工作,确保教学楼、食堂、宿舍、礼堂、图书馆、体育场、公共卫生间、小卖部、医务室等场地的消毒工作,保障学生及全体教职工的身心健康和教学稳定。

    第十条 加强每日上课学生的监管,重点关注缺勤、生病等异常......

第9篇: 学校疫情防控期间管理制度

  各县(市、区)教育和体育局,市属各学校:

  连日来,通过对各学校、幼儿园疫情防控工作督导检查发现,校园管理存在诸多不规范、不科学、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等问题。为进一步规范管理,保护广大师生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和校园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学校工作人员自身防控要求

  严格落实用工学校、幼儿园对保安、保洁、食堂、宿舍、维护维修、物业、校园超市等后勤物业疫情防控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领导亲自抓,明确分管领导,明确专人负责对服务外包人员严格管理,做到全覆盖、无死角、无盲区。各岗位每日上岗前带班人员首先对上述工作人员测量体温,并如实做好登记,出现干咳、体温超过37.3度的,不得上岗。 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全程佩戴口罩、手套。制定严格的工作程序,分时段、分楼层、分区域作业,有关工作人员应相对固定工作区域,避免人员在各区域间走动造成交叉感染,各员工间要主动减少接触频率和时间,不聚集,不扎堆。

  二、严控人员和车辆出入

  非工作需要的人员和车辆不得进入校园,因公确需进入的,须经当日值班校(园)级领导批准,并履行登记、测温、消毒手续。外来人员和车辆进入校园时须由校内人员陪同,严格控制活动区域,完成相关工作后迅即离开校园。

  三、严格规范体温测量

  进入校园的所有人员必须检测体温,咳嗽、体温超过37.3度的,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并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进行处置。门卫管理人员为进入校园人员测量体温时,要专区专用,要与被测人员保持适当距离,减少对话,用体温枪等手持仪器测量时要严格按照使用说明规范操作,不得与被检测人员发生肢体接触。

  四、严格落实登记制度

  师生进入校门一律核验身份。进入校门的所有非本校人员和车辆必须进行登记,登记的要素必须齐全,包括日期、姓名、单位、手机号、身份证号、车牌号、入校原因、体温、批准人、入校时间、离校时间等,外来人员必须核验身份证件。

  五、健全学校安全长效机制

  各学校、幼儿园要抓住疫情防控这个阶段,促进校园安全长效机制建设,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健全组织机构,落实责任到人,配齐专职保安人员和安保器材,配齐消毒物资设备,为班级、宿舍配齐测温仪,为公共区域、宿舍、食堂配齐洗手池、洗手液(肥皂),落实常态化各项安全防护措施。

  六、强化履职监管责任

  各县(市、区)教育和体育局要加强检查、严格督导,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各学校、幼儿园要切实担负起疫情防控责任,明确专人加强用工管理和监控,立即对保安、保洁、食堂、宿舍、维护维修、物业、校园超市等后勤物业工作人员进行一次专门的学习、培训和教育管理。要落实健康观察和监测报告制度,原则上每日上下午两次检测体温,杜绝带病上班。要加强对以上人员的值班室、工作室、宿舍等场所监督管理,明确卫生要求,明确责任人,每日进行检查。要按疫情防控要求规范工作操作流程,熟知并自觉遵守各场所防控疫情措施,并做好个人防护工作,“严防死守”确保不发生失管失控和疫情传播扩散问题。

  市教育和体育局规范《教职员工体温测量记录表(模板)》《来访人员和车辆登记表(模板)》,各学校、幼儿园可结合实际增加项目,但不能减少项目,自行印制并于即日起启用,以往登记表留存备查。

第10篇: 学校疫情防控期间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学生健康管理工作,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和学校健康教育工作的发展,根据《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制定本制度。

  一、健全健康工作体系。学校成立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健康工作领导小组,形成由分管领导、内设部门负责人、班主任、校医(保健教师)共同参与的工作网络,因地制宜开展健康教育工作。

  二、加强工作顶层设计。贯彻落实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健康教育工作的各项部署,并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年度健康教育工作计划,纳入学校整体工作规划,每年度对学校健康教育工作进行总结。

  三、规范健康教育实施。按照制度要求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卫生室专业化建设水平,配齐卫生室工作人员;规范健康教育档案管理工作。

  四、落实健康教育内容。按照《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要求,开齐开足健康教育课,每学期不少于六课时。通过多种渠道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强化师生健康意识,提高健康技能,使师生健康知识的知晓率和健康行为的养成率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五、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按照《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要求,规范心理咨询室建设,配齐配足心理专兼职教师,开齐开足心理健康教育课,扎实开展每年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月(周)的各项工作,做好团体辅导和个体辅导工作。

  六、做好健康体检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师生健康体检,每学期进行两次视力普查。体检结束后按要求进行统计、分析,将统计分析结果及时上报。建立学生体质健康数据库,健全学生健康档案。体检结果及时反馈给学生家长,体检异常的学生建议及时到医院就诊,并及时掌握就诊结果。学校要做好资料的保管工作,未经教育主管部门同意,不得向任何单位、个人提供学生的体检数据。

  七、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引导学生关注食品安全,合理营养,平衡膳食,掌握预防营养性疾病的相关知识。

  八、培育健康行为习惯。科学制定作息时间,强化用脑用眼卫生教育,认真组织学生做好课间操、眼保健操、亮眼操,及时纠正学生坐立读写的姿势。

  九、做好校园卫生工作。学校要切实做好环境卫生、个人卫生工作,定期组织卫生检查评比。做好环境消毒、保洁工作,消除卫生死角。

  十、保障资金物资供应。设立健康工作专项资金,专款专用,配齐配足健康工作所需物资。

第11篇: 学校疫情防控期间管理制度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初三、高三开学方案》和《教育局高三初三开学准备工作函》的精神以及我校《教职工考勤制度》要求,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校园安全管理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新型冠状病毒对我校师生员工健康与生命安全造成危害。从即日起,校园实行以下管控措施:

  一、校门管理

  (一)前门口

  正常开放

  (二)后门口

  全天封闭,原则上不对外来人员和教职工开放。

  二、车辆管理

  禁止校外、教职工车辆进入校园,因公来校或物资采购、运输货物的,请对接部门与政教处联系,车上所有人员须下车接受体温检测和安全检查。

  三、人员管理

  (一)教职员工、教工家属、后勤服务人员、施工人员入校,应该主动接受体温检测和向门卫出示健康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并佩戴口罩。

  (二)因公来校人员,均需佩戴口罩,登记身份证件信息和入校原因,并由相关校内人员迎接。

  (三)教职员工带非本校人员进入校园的,进校前必须主动进行登记,随同人员须进行体温检测。

  (四)学生未经批准不得提前返校或者离校。

  (五)无有效证件或体温异常者,谢绝入校;未佩戴口罩者禁止入校。

  (六)谢绝校外人员入校游玩、锻炼等。

  (七)禁止外卖进入校园。

  所有入校人员应服从安保人员的统一管理,登记相关信息,接受体温检测和安全检查。

第12篇: 学校疫情防控期间管理制度

  为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蔓延,切实维护全校教职工和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要求,现制定晨午检制度:
  一、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防控疫情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班主任为学生晨午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二、每天由班主任负责对学生进行晨午检,负责检查本班学生出勤及健康情况;各职能部门负责人每天对本部门工作人员进行晨午检。
  三、晨检时间为每天上午8:00前,上报时间为每天上午8:30前;午检时间为每天下午14:30前,上报时间为每天下午15:00前。
  四、晨午检中一旦发现师生中有超过37.3度症状者要密切观察,立即报告本部门负责人员,填写《因病缺勤登记表》并将患者及时送往定点医院就诊并自行在家隔离观察。
  五、晨午检时间以外师生中发现有发热者(额温超过37.3度),全校师生人人有责任及时报告。
  六、坚持追踪及电话随访制度。各相关责任人对发热症状者,要每天追踪了解病情变化及诊治情况,并对与其有密切接触的人员进行医学观察。各部门负责人要将患病师生情况及时上报学校有关领导。
  七、实行疫情报告制度。各部门务必按照要求做好晨午检工作,相关责任人要将可疑情况1小时内上报学校。对疫情缓报、瞒报、漏报者,相关责任人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八、考核
  1、各部门要根据制度要求展开部门工作。办公室将对各部门不定时抽查,对未按时上报《体温测试记录表》的班主任每次处以50元的负激励,对未按时上报《体温测试记录表》的部门负责人处以100元的负激励。
  2、对疫情缓报、瞒报、漏报者,相关责任人要承担300元以上的损失。

第13篇: 学校疫情防控期间管理制度

  全体师生员工:

  为坚决打好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省委、省政府、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疫情防控最新工作部署和石家庄市《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社区管理的通告》,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全面做好排查登记。对全校所有教职工目前居住情况进行统计摸排,对校内所有管理服务人员进行统计摸排,对东、西家属院所有住户进行逐人摸排(居委会人员实施,请住户配合支持),对1月23日以来返回石家庄的教职员工(含离退休人员、校内所有管理服务人员,以下同)的行程史、接触史、发热史进行详细统计。

  2.实施校园封闭式管理。所有进入校园人员一律刷校园卡、测量体温、书面登记,已办理学校通行识别车辆的随车人员均要核查校园卡,进行人车书面登记。外来人员、车辆一律不得进入,特殊情况经安全管理人员请示校防控办,做好登记备案后,方可进入。快递、外卖人员实行无接触配送。

  3.切实加强返校管理。全体学生(包括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等各类学生)请安心在家,务必不要提前返校。在湖北地区的教职工不要返校,近两周内有过湖北地区接触史(包含途径湖北地区)的教职工不要返校,正在发热或有疑似症状的教职工就地留观,暂缓返校,等待学校进一步通知。其他外地教职工,若返石,应遵守学校“须由所在单位疫情防控工作组审批”的规定和居住所在政府的要求执行。返石后均要居家观察 14 天,同时请自觉向所在社区(街道)备案登记。

  4.避免聚集减少外出。无事不出门,亲友别聚会,减少各种形式的聚集活动,鼓励大家通过网络、外卖平台采购生活物资,在学校统筹安排校内生活物资之前,倡导每户家庭每三天指派1名家庭成员外出采购生活物资。留校学生原则上不允许出校园。

  5.及时准确上报信息。严格落实师生每天两次体测信息、接触史信息、行程信息的报送,重点抓好湖北籍学生和留校学生身体状况统计报送。遇到重要突发情况,第一时间向校防控办报告,同时向所在社区报告,并按照处置流程及时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医。鼓励师生对身边发热不报告、不治疗的人员进行上报。

  6.建设美好和谐家园。广大师生要加强居家防控,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出门戴口罩,注意勤洗手,在空气质量允许的条件下勤开窗通风(每天不少于2-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加强营养、注意休息、适当锻炼,增强体质。后勤管理服务中心要联合居委会,坚持每天对校园、家属区内办公场所、交通主干道、电梯、楼道、活动广场及健身器材等重点部位,进行卫生清理和日常消毒。特别是要做到垃圾及时清运、垃圾箱及时消毒。

  7.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在疫情防控中的领导作用和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带好头、做榜样,管好自己、亲属,带动朋友、邻里,示范引领师生按要求做好防控工作。切实落实离退休人员包联服务制度,主动慰问,宣讲政策,了解需求,开展一对一的党员志愿帮扶,切实解决老同志的困难。

  8.提高站位压实责任。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靠前指挥,主动作为,严格落实学校疫情防控部署和要求,疫情防控信息决不允许缓报瞒报漏报。

学校疫情防控期间管理制度十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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