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范文五篇

2022-06-11   来源:章程规章制度

全面从严治党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四个综合”战略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的文章5篇 ,欢迎品鉴!

【篇1】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

  在党的历史上,毛泽东同志首次把党的建设比作“伟大的工程”,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先后提出了“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在此基础上,以为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提出,“全面从严治党是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必然要求”,是对党的建设工程的新设计、新谋划。“全面从严治党”与“党的建设工程”都是一方面强调了党的建设的系统性、整体性,另一方面强调了党的建设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全面从严治党体现了党的建设理论创新与实践创新的一脉相承而又与时俱进。

  “全面从严治党”之“全面”涵盖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各个领域,是对党的建设系统性、整体性的体现。就党的建设被称为“伟大工程”而论,从来也不单指党的建设的某一方面。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把思想建设放在党的建设首位,抓住了党的建设的根本。但是,毛泽东同志强调党的思想建设,并没有丢弃、否定党的建设其他方面。正如刘少奇同志在党的七大修改党章的报告中指出,毛泽东同志的建党路线是“首先着重在思想上、政治上进行建设,同时也在组织上进行建设”。比如,在组织建设上,毛泽东同志精辟地阐明了民主与集中的辩证关系,首次阐明了民主集中制的纪律原则,即“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在作风建设上,毛泽东同志揭示了党风的核心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第一次把党的优良作风概括为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自我批评的三大作风。邓小平同志在总结执政党建设经验教训基础上,明确提出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形成了具有鲜明时代特征的制度建设思想。但是,邓小平同志还一再强调,思想路线不是小问题,这是确定政治路线的基础。“不解决思想路线问题,正确的政治路线就制定不出来,制定了也贯彻不下去”,所以党的建设的核心和先决条件是思想问题,归根结底是思想路线问题。江泽民同志提出“把党建设成为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起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完全巩固、能够经受住各种风险、始终走在时代前列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并从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执政能力建设等党的建设各个方面作了部署。胡锦涛同志以改革创新精神提出了“一条主线”“五个重点”的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强调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全面推进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

  今天,提出全面从严治党的思想突出表现在理论和实践的紧密结合上。既从思想建党的角度强调了统一全党思想、坚定理想信念,又从实践角度要求严格落实党章党规要求、严明政治组织纪律,最终扎紧制度的笼子。全面从严治党继承和发展了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的基本内容,同时更加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比如:在思想理论建设方面,突出强调如何坚持共产党人的理想信念问题;在组织建设方面,突出强调了如何培养和选拔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问题;在作风建设方面,实施“八项规定”,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治“四风”,倡导“三严三实”,等等。全面从严治党思想是党的建设新常态,是对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继承、发展、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之“从严”是对党的建设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的回应。党的历史是从严治党的历史,党的建设是从严治党的过程。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在革命、建设和改革道路上取得一个又一个伟大胜利,一条基本经验就是始终坚持“从严治党”。从党章发展的历程看,从严治党的主线贯穿始终。一大党纲虽然只有十五条,但涉及纪律规定的至少有六条,占有相当大的比重和突出位置;二大党章专设“纪律”一章,制定了具体的党员纪律处分细则;三大党章增加了“党员自请出党”的规定,“自请出党”即自愿退党之意。增加该条款,旨在加强党员自律意识。四大党章的“纪律”一章对党组织和党员的纪律作出更具体的规定,如,“凡党员在离开其所在地时必须经该地方党部许可。

  其所前往之地如有党部时必须向该党部报到”等,表明党对纪律问题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五大党章把纪律处分分为两类:一类是对党组织,分警告、改组和重新登记(解散组织)三种;另一类是对党员,分警告、党内公开警告、临时取消党内外工作、留党察看和开除党籍五种。另一项重要规定是设立监察委员会,这在党的历史上属首次。六大党章第一次明确规定民主集中制为党的组织原则,还强调“严格地遵守党纪为所有党员及各级党部之最高责任”。七大党章总纲指出:“中国共产党必须经常注意清除自己队伍中破坏党的纲领和党章、党纪而不能改正的人出党。”这说明必须通过严肃党纪维护党的纯洁性。毛泽东同志在新中国成立前夕,告诫全党要牢记“两个务必”,成为党执政后从严治党的新坐标、新指针。党执政后,对从严治党提出了更高要求和更严厉措施。八大党章把监委的权限扩大为经常检查和处理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党的纪律、共产主义道德和国家法律、法令的案件,对执政条件下从严治党具有奠基意义。改革开放以后,十二大党章清除了九大、十大、十一大党章中“左”的错误,第一次明确提出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规定党的干部必须具备的六个基本条件之一就是要“遵守和维护党和国家的制度,同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行为作斗争”。这说明:越是改革开放,越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越要从严管党、从严治党,越要坚决反对和防止腐败。从党的十三大开始至十四大、十五大、十六大、十七大、党章,具有较强的连续性和稳定性,都强调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不断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等等。

  实践证明,不论环境多么恶劣、任务多么艰巨,也不论党取得多大胜利、事业有多大发展,党始终清醒地把“管党”“治党”放在一切工作核心地位,始终坚持“从严治党”方针。

【篇2】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

  市政协党组高度重视机关党的建设,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之以恒推动中央和市委管党治党部署在政协机关落地生根。xx年以来,在市政协党组和市委市级机关工委坚强领导下,机关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四个意识”,自觉接受市纪委驻机关纪检组监督指导,结合市政协机关具体实际,扛起机关党建主体责任,扎实推进机关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努力维护市政协机关“团结和谐心齐、风清气正向上、求真务实有为”的良好环境,为服务和保障政协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现将机关党委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如下:

  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一是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决服从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执行党的政治路线,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及时传达贯彻中央和市委重要会议精神和有关文件要求,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主动向市政协党组、市委市级机关工委等上级党组织汇报工作,凡重大问题坚决落实请示报告制度,保障中央的决策部署和市委要求贯彻落实到机关工作各方面。

  二是彻底肃清黄兴国恶劣影响,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机关政治生态。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制定并实施工作方案,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开展反对圈子文化和好人主义交流讨论和自查自纠,以黄兴国等反面教材为镜为鉴,深刻认识危害,汲取深刻教训,人人对照检查,立说立行立改,切实从思想、政治、组织、作风上彻底肃清黄兴国恶劣影响。坚决整治搞“小圈子”、当“老好人”等突出问题,对领导身边工作人员等具有特殊身份的干部进行专题警示教育,对腐朽文化和不良风气深挖换土、坚决制止,坚决反对搞两面派、做两面人,从根源上铲除滋生圈子文化和好人主义的土壤,培育健康向上的机关政治文化。

  三是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动党建任务落实。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围绕党组年度工作要点和市委市级机关工委部署,制定党建工作计划,确保各项任务有安排、有推动、有检查、有落实;召开机关党委会议33次,秘书长办公会与机关党委联席会议16次,多次召开党支部书记会议、党员干部会议,研究落实基层党建重点任务,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贯穿机关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落到每个支部、覆盖全体党员。机关各级党组织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亲力亲为、用心用力,机关党委成员落实分管责任,党员领导干部坚持“一岗双责”,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以思想建设为基础,坚定理想信念宗旨

  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一是把迎接十九大和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作为全年思想建设的主线。十九大召开前,认真落实中央和市委部署,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7.26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xx工作提出的“三个着力”的重要要求,组织收看《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将改革进行到底》等电视专题片,研读《习近平的七年知青岁月》,深刻认识xx以来党和国家事业发生的历史性变革,进一步增强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十九大召开后,切实把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全面铺开,迅速行动,推动落实,确保学习宣传贯彻有速度、有热度、有广度、有深度、有实效。突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系统学习和全面把握,突出新时代人民政协的政治责任和使命担当,突出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等重要问题,组织专题交流研讨,准确领会把握思想精髓和核心要义,切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臧献甫同志带头为政协委员和机关干部讲党课、深入企业做宣讲,党组成员积极参加所在党支部学习交流活动,组织党员领导干部深入社区、农村、军营等开展宣讲,营造了浓厚学习宣传氛围。通过邀请专家辅导、编印学习资料、购买学习用书、参加集中轮训、开展党员培训、组织集体交流、撰写学习体会,创新学习形式,提升学习效果。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扎实推进十九大精神落实到政协机关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体现到做好今年各项工作和安排好明年工作之中,引导党员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良好的精神面貌做好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各项筹备工作。

  二是深入开展“维护核心、铸就忠诚、担当作为、抓实支部”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在机关“两学一做”协调小组的组织推动下,分别制定党组和机关党委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修订学习制度,完善学习计划,创新学习形式,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章党规,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原原本本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围绕三个专题组织交流讨论48场次,参观“信仰的力量——中国共产党人的家国情怀”主题展,举办“中国共产党党史”等专题报告会,形成浓厚学习氛围。各党支部书记带头宣讲“四个意识”,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各类学习教育活动300余场次,并通过“xx党建”“xx干部在线学习”等网络平台,切实增强了党员干部维护核心、担当作为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三是保持创新竞进的精神状态,不断把学习贯彻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引向深入。按照市委部署,臧献甫同志带头为政协委员和机关干部讲党课、做辅导,各位党组成员分别深入基层做宣讲、搞调研,并在所在党支部或分管部门讲党课,指导推动基层单位抓好学习贯彻落实。机关党委成员和党支部书记认真为党员干部学习做解读,党员领导干部积极参加轮训培训,组织党员干部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专题研讨,深刻认识重大意义,准确把握精神实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担当作为,创新竞进,以实际行动为实现“五个现代化xx”的宏伟目标凝心聚力、献计出力。

  三、以纪律建设为根本,推动管党治党严紧硬

  一是持续强化纪律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坚持抓在经常、严在日常,把《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内监督条例》《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作为党员学习培训必修课;邀请市纪委负责同志和专家学者做辅导报告,组织党员干部积极参加知识竞赛、网上答题、征文等活动;对执行“六项纪律”、坚持“五个必须”、反对“七个有之”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坚决整改;把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挺在最前面,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教育党员干部做“守纪律、懂规矩、敢担当、有作为”的模范。

  二是强化警示教育,筑牢防腐拒变的思想防线。认真落实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充分利用反面典型抓好警示教育;认真学习全市干部警示教育大会精神和李鸿忠同志讲话精神,深入开展“以案释纪明纪、严守纪律规矩”主题警示教育宣传月活动,组织党组同志和全体机关干部参观“利剑高悬、警钟长鸣”主题警示教育展,观看警示教育片,及时传达违纪情况通报,并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讨论,以案为戒,汲取教训,自纠自查,立行立改。

  三是狠抓巡视整改,解决突出问题。在市政协党组领导下,围绕市委巡视反馈意见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坚持政治整改、高标准整改、举一反三整改,采取整改措施72条,解决具体问题48个,落实意见建议12条,对12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强力推动巡视整改见底到位、常态长效。集中开展圈子文化和好人主义专项整治,强化纪律教育和纪律执行,教育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树立新风正气;集中开展党建工作弱化问题专项整治,压实党建责任,严格党员管理,增强基层党组织战斗力;集中开展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缺位问题专项整治,组织全体党员干部签订廉政承诺书,定期分析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党员思想作风状况,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主动组织开展巡视整改“回头看”,巩固深化前期整改成果,持续推动有关具体问题整改和规章制度落实,逐步形成常态长效。

  四、以组织建设为抓手,推动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

  坚持从严治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抓基层、强基础、补短板,不断夯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基础。

  一是严肃组织生活。以落实“三会一课”等基本组织制度为抓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覆盖每个支部、每名党员。各位党组成员坚持以普通党员身份过双重组织生活,带头为党员干部讲党课,带头在组织生活会上发言,带头与党员干部谈心谈话,为机关党员干部做出了表率。充分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武器,以提高组织生活会质量为抓手,在党内营造实事求是、勇于批评的政治氛围,今年以来机关党委和各党支部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44场(次),自我批评见人见事见思想,相互批评真刀真枪有辣味,切实增强了党内政治生活的战斗性。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完善议事规则,凡重要事项必经集体研究决定。经常征求党员和群众意见,落实组织约谈、主体责任谈话等制度,不断强化党内监督。

  二是加强党支部建设。以创建“五好党支部”为抓手,扎实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针对政协工作特点,9个专委会单独设立党支部,由各专委会主任担任党支部书记,并将专委会副主任中的中共党员组织关系转入机关党委,编入各支部过组织生活。增设市纪委驻机关纪检组党支部,及时改选增补党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设立党建工作处,配齐配强专兼职党务干部,定期开展党支部书记培训、党务内勤培训和纪委委员培训,提高党建工作水平。针对离退休党支部特点,安排在职干部做党建联络员,组织多次集体学习参观交流活动,对行动不便者坚持送学上门。

  三是抓紧抓实党建基础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认真落实党员发展工作细则,严把标准关、程序关,确定2人为发展对象,接收3人为预备党员,2人转为正式党员,确保了党员发展质量。认真落实中组部和市委组织部重点任务专项整治工作,排查组织关系,建立党员档案,更新党统信息,处置不合格党员。全面规范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实行党务公开;利用xx年清理收缴党费,支持对口帮扶困难村党组织活动场所建设,慰问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干部和社区困难户,组织党员集中培训,购买学习用书,做了一系列实事,得到党员、群众认可。定期检查支部工作手册、党员学习笔记、组织生活会记录等工作,推动党支部认真落实市委组织部和市级机关工委党建重点任务督查反馈意见落实,推动机关党的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五、以作风建设为重点,持续推动机关风气向善向好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坚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着力改进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干部作风,转变学风、文风、会风,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取信于民。

  一是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改进和创新专委会服务界别、委员联系群众的方法,党员领导干部带头深入社区、深入乡村、深入企业等基层一线,倾听群众诉求,反映社情民意。持续开展送文化下乡、送医药上门、助养孤儿等活动,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深入开展“双联”活动,做好结对帮扶困难村工作,全力支持驻村干部帮助农村修路种树、发展设施农业、招商引资拉项目,办成了一批农民盼望已久的实事,赢得村民赞誉;组织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社区办实事,组织机关14个党支部与树德里社区18户困难家庭认亲帮扶,赢得了居民口碑。

  二是以钉钉子精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对标中央政治局、全国政协和市委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细则,在市政协党组领导下,重新制定具体实施办法,修订了相关规章制度。领导干部带头开短会、讲短话,改进会风文风,深入基层调研时间和频次比去年增长15%以上。精简会议文件,压缩“三公”经费支出,严格按照规定配置办公用房和公务用车。组织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和“四风”问题专项治理,聘请第三方对机关财务进行专业审计,纠正了一些不符合财务制度的行为,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持续深化“三会”中“四风”问题专项整治,督促13个所属社团陆续办理了注销或脱钩手续。紧盯春节、中秋等重要节点,加强专项检查,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

  三是培养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好干部标准,严肃干部工作纪律,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相关规定,坚持对拟提拔干部档案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必查,对漏报瞒报个人有关事项的干部进行了严肃处理,一批干部得到提拔使用、职务晋升或轮岗交流,完成了机关干部职务职级并行试点工作。专项治理“不作为不担当”问题,对拖延误事的干部进行了追责问责,对迟到早退、经常出现工作纰漏的干部进行了批评教育,推动形成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良好氛围。注重发挥“关键少数”作用,督促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廉洁自律,带头履行正己示范之责,带头维护政协机关党的形象,推动机关风气持续向善向好。

  六、以制度建设为保障,营造全面从严治党良好环境

  主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越来越严的新常态,坚持标本兼治,着眼常态长效,认真扣好管党治党的每一粒扣子。

  一是扎紧制度笼子。对标对表中央和市委最新出台的规章制度,全面梳理规范政协工作制度和机关党建、机关管理等制度,新制定22项,修订完善49项,形成两本制度汇编并印发全体党员干部认真执行。同时,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督促检查,使制度刚性约束效力得到最大程度发挥,形成用制度管党治党的工作体系,进一步提升了政协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严格落实《中共xx市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意见》等文件规定,列出各责任主体的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和措施清单,以责定单、照单履责、按单问责,层层传导压力,推动落实落地。

  二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针对机关党建工作实际,建立秘书长办公会和机关党委联席会议制度,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较好地解决了党建和业务工作“两张皮”的问题。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年初机关党委与14个党支部签订党建工作责任书,年末各党支部向机关党委述职述廉并进行民主评议,形成责任倒逼机制。建立巡查检查机制,先后4次对机关党建重点任务落实进度和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全面排查权力运行、资金使用等方面风险点,建立廉政风险内控机制和防范体系,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和不廉洁行为。

  三是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运用“第一种形态”对14名党员干部运用诫勉谈话、批评教育等方式进行问责。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了机关纪委,充实监督执纪力量,强化党内监督,抓早抓小抓初萌,针对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教育提醒,防微杜渐。全力支持市纪委派驻机关纪检组开展工作,主动接受监督,积极配合纪检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共同建立了工作协调机制,协助配合做好移交问题线索的核查工作,加强对政协全体会议等主要会议活动会风会纪监督,充分发挥了“护林员”的作用。

  在市政协党组的正确领导下,经过机关上下共同努力,机关管党治党更加严格,组织生活更加规范,机关风气明显好转,政治生态向善向好,全面从严治党呈现新气象,广大政协委员和机关干部职工切身感到实实在在的变化。同时,机关党委清醒地认识到,与中央部署和市委、市政协党组的要求相比,机关管党治党还不同程度存在薄弱环节。有的党员干部对全面从严治党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有的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还不强,自我要求不严,工作标准不高,还没有养成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的习惯;一些党支部组织生活形式单一,学习教育的针对性和时效性不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还有偏松偏软现象。

  目前,机关党委正在按照中央部署和市委、市政协党组要求,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展xx年度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落实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各项筹备任务。下一步,机关党委在市政协党组和市委市级机关工委的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针,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市十一次党代会、市委十一届二次会议精神,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做好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的八项重点任务,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做好政协工作提供坚强政治保障。一是着力加强政治建设,提高政治站位,坚定“四个意识”,坚决执行党的政治路线,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定自觉地把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二是着力加强思想建设,认真贯彻中央部署和市委要求,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化“维护核心、铸就忠诚、担当作为、抓实支部”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推动党员干部深入理解和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体系、精神实质、实践要求,做到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职、为民造福,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三是着力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突出政治标准,着力培养和选拔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四是着力加强作风建设,进一步深化“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整治,教育党员干部守纪律、懂规矩,敢担当、有作为,爱岗敬业,廉洁自律,以高尚的品行、良好的作风、纯洁的党性、优异的成绩赢得群众信任、维护党的形象。五是着力加强纪律建设,严肃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肃监督执纪问责,彻底肃清黄兴国恶劣影响,坚决铲除滋生“圈子文化”和“好人主义”的土壤,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问题反弹,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团结和谐心齐、风清气正向上、求真务实有为”的良好氛围。

【篇3】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全面落实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党内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地方党委和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设立的党组(党委)。
  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党的工作机关、党委直属事业单位在本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的基层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党委(党组)必须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守责、负责、尽责,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以科学理论引领全党理想信念,以“两个维护”引领全党团结统一,以正风肃纪反腐凝聚党心军心民心,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第四条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紧紧围绕加强和改善党的全面领导;
  (二)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全覆盖;
  (三)坚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过程和效果相统一。
  第五条中央和国家机关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具有特殊地位和作用,必须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中走在前、作表率,全面提高机关党的建设质量,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引领带动各地区各部门抓好全面从严治党。
  第二章责任内容
  第六条地方党委应当将党的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加强对本地区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领导。主要包括:
  (一)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
  (二)在本地区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在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在同级各种组织中发挥领导作用;
  (三)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定政治信仰,强化政治领导,提高政治能力,净化政治生态,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四)把党的思想建设作为基础性建设来抓,坚定理想信念,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五)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民主集中制,树立和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做好人才工作,夯实党执政的组织基础;
  (六)持之以恒抓好党的作风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整治“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七)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点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
  (八)落实制度治党、依规治党要求,加强本地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严格落实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确保党内法规制度落地见效;
  (九)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十)领导、支持和监督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党的工作机关、党委直属事业单位、党组(党委)和下级地方党委、党的基层组织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形成全面从严治党整体合力;
  (十一)加强对本地区统一战线工作和群团工作的领导,动员、组织所属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团结带领群众实现党的目标任务;
  (十二)勇于和善于结合本地区实际,切实解决影响全面从严治党的突出问题。
  第七条党组(党委)应当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加强对本单位(本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领导。主要包括:
  (一)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
  (二)在本单位(本系统)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推动党的主张和重大决策转化为法律法规、政策政令和社会共识,确保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在本单位(本系统)贯彻落实;
  (三)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提高政治站位,彰显政治属性,强化政治引领,增强政治能力,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涵养良好的机关政治生态;
  (四)强化理论武装,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宗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五)坚持民主集中制,贯彻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加强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着力提高党内活动和党的组织生活质量,做好人才工作;
  (六)加强和改进作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整治“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
  (七)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八)带头遵守党内法规制度,严格落实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建立健全本单位(本系统)党建工作制度,不断提高制度执行力;
  (九)领导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的工作,支持配合党的机关工委对本单位(本系统)党的工作的统一领导,自觉接受党的机关工委对其履行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的指导督促,防止出现“灯下黑”;
  (十)加强对本单位(本系统)统一战线工作和群团工作的领导,重视对党外干部、人才的培养使用,团结带领党外干部和群众,凝聚各方面智慧力量,完成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交给的任务;
  (十一)勇于和善于结合本单位(本系统)实际,切实解决影响全面从严治党的突出问题。
  第八条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应当强化责任担当,狠抓责任落实,增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自觉和能力,带头遵守执行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规定,自觉接受党组织、党员和群众监督,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发挥示范表率作用。
  党委(党组)书记应当履行本地区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抓好落实,支持、指导和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下级党委(党组)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
  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按照“一岗双责”要求,领导、检查、督促分管部门和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对分管部门和单位党员干部从严进行教育管理监督。
  第九条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是党委抓全面从严治党的议事协调机构,应当加强对本地区党的建设工作的指导,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同时,应当通过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提出意见建议、监督推动党委(党组)决策落实等方式,协助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党委办公厅(室)、职能部门、办事机构等是党委抓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执行机关,应当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职责范围内抓好全面从严治党相关工作。
  党的机关工委作为党委派出机关,应当统一组织、规划、部署本级机关党的工作,指导机关开展党的各方面建设,指导机关各级党组织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和管理。
  部门和单位机关党委作为机关党建工作专责机构,应当聚焦主责主业,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协助党组(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第三章责任落实
  第十条党委(党组)每半年应当至少召开1次常委会会议(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分析研判形势,研究解决瓶颈和短板,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措施。
  第十一条党委(党组)可以根据本规定,结合实际制定责任清单,具体明确党委(党组)及其书记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承担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定责任清单,应当坚持简便易行、务实管用。
  第十二条党委(党组)每年年初应当根据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形势和任务,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制定本地区本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年度任务安排,明确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
  第十三条党委(党组)书记应当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的调查研究,了解工作推进情况,发现和解决实践中的突出问题。
  调查研究应当注重听取党的代表大会代表、党员、干部、基层党组织和群众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意见建议。
  第十四条党委(党组)应当开展经常性的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教育,特别是党章党规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注重发挥正反典型的示范警示作用,在本地区本单位营造全面从严治党良好氛围。
  第十五条党委(党组)及其领导班子成员应当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作为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深入查摆存在的问题,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务实管用的整改措施
  本地区本单位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严重“四风”问题,党委(党组)应当及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对照检查,深刻剖析反思,明确整改责任。
  第十六条党委(党组)书记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下一级党委(党组)书记,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部门和单位党组织书记,发现存在政治、思想、工作、生活、作风、纪律等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应当及时进行提醒谈话;发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到位、管党治党问题较多、党员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问题较多的,应当及时进行约谈,严肃批评教育,督促落实责任。
  第十七条党委(党组)应当通过会议、文件等形式通报本地区本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及时通报因责任落实不力被问责的典型问题,采取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纪律处分方式问责的,应当以适当方式公开。
  第十八条党委(党组)应当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培训,强化政治教育和政治训练,增强本地区本单位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意识,提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能力和水平。
  第四章监督追责
  第十九条地方党委每年年初应当向上一级党委书面报告上一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地方党委常委会应当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作为向全会报告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党组(党委)每年年初应当向批准其设立的党组织书面报告上一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
  第二十条上级党组织应当加强对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巡视巡察,着力发现和解决责任不明确、不全面、不落实等问题。
  监督检查和巡视巡察中,应当注重发挥党员、干部、基层党组织和群众、新闻媒体等的作用,推动形成监督合力。
  第二十一条统筹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基层党建工作等方面考核,结合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建立健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制度,在年度考核和相关考核工作中突出了解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情况。
  考核结果在本地区本单位一定范围内公布。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实绩评价、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二条党委(党组)及其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规依纪追究责任: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大决策部署以及上级党组织有关决定不认真、不得力;
  (二)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重要领导责任不担当、不作为;
  (三)本地区本单位政治意识淡化、党的领导弱化、党建工作虚化、责任落实软化,管党治党宽松软;
  (四)本地区本单位在管党治党方面出现重大问题或者造成严重后果;
  (五)其他应当追究责任的情形。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中央军事委员会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军队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
  第二十四条本规定由中央办公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4】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近日,中共教育部党组印发《关于印发〈中共教育部党组、党组书记、党组其他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分别开列了部党组、党组书记、党组其他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三张清单”,进一步完善了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体系,形成了管党治党责任链条。

  制定“三张清单”是部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的重要举措,是规范部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四梁八柱”性质的重要文件。在总结和提炼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标中央最新精神和要求,紧密结合教育实际,按照“简便易行、务实管用”原则,细化明确部党组、党组书记、党组其他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边界及重点举措,其中,部党组主体责任18项,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及党组其他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各8项。

  《通知》强调,部党组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要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高党的建设质量;要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加强对直属机关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领导,指导和推动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党组书记应当履行教育部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抓好落实,支持、指导和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下一级党委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党组其他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按照“一岗双责”要求,领导、检查、督促分管司局和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对分管司局和单位党员干部从严进行教育管理监督。

  《通知》要求,教育部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领导小组、机关各司局按照职责分工协助做好贯彻落实工作;部属各高等学校党委、各直属单位党委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单位党委、党委书记、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要强化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的政治担当,不断提高履职尽责本领,不折不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篇5】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只有把党建好、管好、治好,人民才会衷心拥护党的领导,国家才能治理好。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常说的,“打铁必须自身硬”。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治党与治国的有机融合,使党和国家面貌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历史性变化。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把全面从严治党制度作为党的领导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之中,深刻揭示了治党与治国、坚持党的领导与加强党的建设的内在统一关系。我们要深刻领会、认真贯彻《决定》提出的“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的要求,用完善的制度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使我们党永葆先进性和纯洁性,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一、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有效方式

  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思想的鲜明特色和重要内容。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纲纪不彰,党将不党,国将不国。”“加强制度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必然要求,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保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既要解决思想问题,也要解决制度问题。”“全方位扎紧制度笼子,更多用制度治党、管权、治吏。”这是从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实践中得出的一条重要规律性认识。

  制度不完善,潜规则就会盛行,就无法防范和解决党内出现的矛盾和问题。针对一个时期以来一些潜规则侵入党内,成为腐蚀党员和干部、败坏党的风气的沉疴毒瘤的突出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破除潜规则,根本之策是强化明规则,以正压邪,让潜规则在党内以及社会上失去土壤、失去通道、失去市场。”“这么多年,作风问题我们一直在抓,但很多问题不仅没有解决、反而愈演愈烈,一些不良作风像割韭菜一样,割了一茬长一茬。症结就在于对作风问题的顽固性和反复性估计不足,缺乏常抓的韧劲、严抓的耐心,缺乏管长远、固根本的制度。”

  党的十九大根据形势任务发展变化,吸收党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成果,对《中国共产党章程》进行修改完善,实现了党的根本大法的与时俱进。图为浙江省余姚市阳明街道党员、盲人按摩师俞恒立,在妻子的帮助下将党章刻为盲文,便于日常学习。人民出版社供图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紧密结合,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同向发力,坚持依法治国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统筹推进、一体建设,加大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力度,不断总结全面从严治党的成功经验,把管党治党创新成果转化为法规制度,使党内法规体系不断健全,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了坚强制度保障,也为进一步完善管党治党制度打下了坚实基础。

  同时要深刻认识到,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也永远在路上。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到哪一步,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就要跟进到哪一步。新的时代条件下,国际国内形势发生了很大变化,我们党面临的执政环境和执政条件发生了很大变化,党面临的“四大考验”“四种危险”是长期的、复杂的、严峻的,影响党的先进性、弱化党的纯洁性的因素也是复杂的,党内存在的思想不纯、组织不纯、作风不纯等突出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实践中还在出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我们还远远没有到高枕无忧的时候。要把党内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解决好,要有效化解党面临的重大挑战和危险,很重要的一条就是要完善规范、健全制度,扎紧制度的笼子,既使已经发生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得到更加有效的解决,又有效防范新的矛盾和问题滋生蔓延、有效防范已经解决的矛盾和问题反弹复发。

  《决定》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从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推进党的自我革命、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战略高度,提出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的任务,就是要求我们把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长远之策、根本之策,摆在党的建设的重要位置,深入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及其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的重要思想,坚持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相统一,把党的十八大以来建立的管党治党好制度坚持好,并本着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把中央要求、群众期盼、实际需要、新鲜经验结合起来,坚持固根基、扬优势、填空当、补漏洞、强弱项,推动形成内容协调、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体系,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有效制度保障。

  二、把握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的主要着力点

  全面从严治党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建立完善覆盖党的建设方方面面的制度体系。《决定》抓住全面从严治党的核心要素、关键环节和面临的突出问题,强调了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的工作重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建立健全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各方面建设的体制机制。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确立“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坚定理想信念宗旨为根基,以调动全党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着力点,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的新时代党的建设总体布局,为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提供了根本遵循。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就是要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巩固和深化党的十八大以来取得的管党治党制度成果,进一步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全面完善党的政治建设制度机制、思想建设制度机制、组织建设制度机制、作风建设制度机制、纪律建设制度体制和反腐败斗争制度机制,立好全面从严治党制度体系的“四梁八柱”。在此基础上,坚持缺什么补什么、什么弱强什么,建立健全各项具体制度,着力提高制度质量,使每项制度立得住、行得通、管得了。在这一过程中,要按照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的要求,把党的政治建设各项要求贯彻到党的其他建设的具体制度之中,用严明的制度推动党的政治领导、政治原则、政治纪律、政治主张落实落地、落细落小。

  第二,健全党管干部、选贤任能制度。治国理政,要在用人。全面从严治党,必须从严治吏。习近平总书记在2013年、2018年召开的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等场合,就做好新时代干部工作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对坚持党管干部、选贤任能、从严治吏都提出了明确要求,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指明了方向。要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新时期好干部标准,不断完善选贤任能制度。要树立鲜明正确的用人导向,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第一位,注重选拔任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要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相关法规,建立健全源头培养、跟踪培养、全程培养的素质培养体系,日常考核、分类考核、近距离考核的知事识人体系,以德为先、任人唯贤、人事相宜的选拔任用体系,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的从严管理体系,崇尚实干、带动担当、加油鼓劲的正向激励体系,不断提高科学精准选人用人水平。

  第三,完善和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规定。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基础。党要管党,首先要从党内政治生活管起;从严治党,首先要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历史经验和教训表明,什么时候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健康,我们党就风清气正、团结统一,充满生机活力,党的事业就蓬勃发展;什么时候党内政治生活不正常不健康,党内就弊病丛生、人心涣散,各种错误思想、错误路线得不到及时纠正,给党的事业造成损失。党的十八大之前,一些不良风气之所以能够在党内滋长蔓延,“七个有之”问题突出,与党内政治生活随意化、形式化、平淡化、庸俗化有很大关系。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始,探索了一条增强党内政治生活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的有效途径。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建立了一系列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制度。党的十九大把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作为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和举措,提出了明确要求。应当说,大的制度和要求都有了,各级党组织要结合实际完善具体制度,严格抓好制度落实。通过完善和落实制度,把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和规范起来,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明起来,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全面净化党内政治生态。

  第四,健全解决党自身问题的长效机制。我们党区别于其他政党最显著的标志,就在于党不仅善于团结带领人民进行伟大社会革命,而且善于进行伟大自我革命,具有自己解决自己问题的能力。这是我们党能够始终保持强大生机活力、得到人民拥护和支持的原因所在。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要不断推进党的自我革命,提高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充分表明了我们党强烈的忧患意识和高度的责任意识。这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全党上下发扬自我革命精神,探索了检视问题、整改落实的有效办法,为建立长效机制提供了宝贵经验。《决定》强调,要“坚决同一切影响党的先进性、弱化党的纯洁性的问题作斗争,大力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这既指出了我们需要长期防止和克服的根本性问题,也指出了当前党内存在的突出问题。这些都是可能动摇党的根基、阻碍党的事业的问题,必须以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加以解决。各级党组织要建立健全解决自身问题的长效机制,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共同把全面从严治党这场伟大自我革命进行到底。

  第五,完善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不明确责任,不落实责任,不追究责任,从严治党是做不到的。”完善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是管党治党严起来、紧起来、实起来的有力制度保证。全面从严治党,各级党组织、党的各个机构部门、每个党员和干部都有责任,各级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责任更为重大。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明确了全面从严治党的“两个责任”,即“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为健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提供了根本依据。健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就是要把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具体落实到各级党委、中央部委和国家机关部门党组(党委)、基层党组织,明确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责任,明确党委(党组)书记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推动各责任主体把管党治党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落实到行动上。

  三、严格抓好全面从严治党制度的贯彻执行

  《决定》指出,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不长牙齿的制度就是“纸老虎”“稻草人”,有了制度没有严格执行,制度设计得再缜密,也会“法令滋彰,盗贼多有”,产生“破窗效应”。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的制度体系还要完善,但当前最突出的问题在于很多制度没有得到严格执行。”“制度一经形成,就要严格遵守,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没有例外,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和《决定》精神,狠抓全面从严治党制度的执行,扎牢制度篱笆,真正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

  各级党委要把严格执行全面从严治党制度作为党建工作的经常性任务,摆在突出位置,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制度学习、宣传、教育力度,督促各级党组织严格执行制度,推动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制度,让严格执行制度、自觉尊崇制度蔚然成风。各级领导干部要强化制度思维,带头维护制度权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做制度执行的表率。各级党组织及其领导班子要提高制度执行能力,善于用制度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用制度防范和解决党内存在的突出问题,用制度引导党员、干部加强党性修养。要树立执行制度的先进典型,及时查处和曝光严重违反制度的反面典型,善于运用正反两方面典型教育党员、干部,强化党员、干部的制度意识、敬畏意识。

  要健全制度执行机制,加强经常性检查督办,发现制度执行方面的问题,要紧盯不放,及时督促整改落实。要把执行全面从严治党制度的情况作为党委(党组)党建述职、各级各部门党组织负责人特别是党委(党组)书记考核、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重要内容。要严把选人用人关,严防那些不守制度、不守规矩、不守法纪的干部进入各级领导班子。对领导干部进行考察,要看执行制度的表现,对表现不好的,要坚决予以调整。要完善监督机制,综合发挥组织监督、纪检监督、巡视监督、信访监督、舆论监督、网络监督、群众监督的作用,形成强大监督合力,织密监督网,严格防范违反全面从严治党制度的行为。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要把执行全面从严治党制度情况作为评判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是否落实的重要标准,层层压实执行制度的领导责任。要坚持有规必依、执规必严、违规必究,决不能遮丑护短、姑息养奸。对执行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严肃进行问责;对不按制度和规矩办事的干部要严肃批评教育,严重的要进行组织处理,坚决杜绝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的不良现象。

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范文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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